这个鸣砂对自己的脑子还蛮自信的?不知道他能不能做到。
如果能做到,这个人简直是人才中的人才呢。
夙晨一直从霞那里,关注鸣砂的动静——虽然蛮荒社会信息传递困难,但鳌部落可以通过流水往返中部大部落与自家部落之间,传递消息的效率比其他部落高许多。
鸣砂有意让夙晨知道鳌部落的勇气和智慧,所以相关消息,一直是第一时间递给霞,让霞告诉夙晨。
所以当鸣砂已经看到胜利的曙光的时候,夙晨直接出手,以布囊妙计的形式,帮鸣砂度过几次危机,并指导鸣砂下一步的行动。
夙晨其实很想用锦囊妙计,但非常郁闷的是,他这没锦囊,只能用新织的亚麻布做布囊。虽然其他人没什么反应,但他心里很不爽。
布囊妙计,一听就比锦囊妙计逊一个层次。
这种嘈,他没法和其他人吐。只有鸿会听他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垃圾。
鸿承诺,当以后炎黄部落也会养蚕缫丝之后,第一批丝绸,就给夙晨做一批锦囊。以后夙晨给首领传达命令,全用锦囊,夙晨这才舒坦了。
鸣砂心中,已经当自己是华夏部落的人,自然会严格遵守夙晨的命令。这个决定,救了他好几次命,让他对夙晨更加信服。
所以最后赔偿,他也是全部按照夙晨的要求挑的。
虽然丝部落的丝绸锦帛非常珍贵,但鸣砂将这些珍贵的东西,全换取了穗部落的粮食。
夙晨想要穗部落的种子,和牧部落的牲畜。但这两个部落对自己的“图腾恩赐秘密”保管的十分紧密。穗部落会将粮食处理成无法种植的模样,牧部落也只会将自己驯养的牲畜宰杀或者阉割了再送人。
鸣砂如果强烈要求获得种子和种兽,不但成功的可能性不大,甚至还会引起那两个大部落的警惕。
所以夙晨只让他向穗部落换取肉类之外的粮食,最好是不认识的粮食。
只要知道穗部落有什么粮食,他大部分粮食应该都知道是什么,到时候去穗部落,还怕找不到那些粮食的种子?
鸣砂根据夙晨的要求,将珍贵的东西都换取了穗部落的粮食,还获得了其他大部落的好感。
那些大部落都很垂涎丝部落的丝绸,看着鸣砂获得这么多赔偿,他们还是有些眼红的。
丝部落赔偿丝绸,也存了不让鳌部落好过的心。
没想到鸣砂能制得住贪婪,看得清形势,刚获得赔偿,还没出谈判的帐篷,转手就将所有珍贵的东西与穗部落换取了没多少价值的粮食。
那些人纷纷点头。
鸣砂真是非常聪明。
对于鳌部落而言,珍贵的东西,反而不如粮食更实用。
有了粮食,鳌部落就能度过一个不错的冬天,增加更多的人口,积攒更多的力量。
即使现在鸣砂以非常亏本的价格将那些丝织品卖了,但鸣砂获得了穗部落的好感,以后加入中部大部落之后,只要鳌部落能仍旧这么聪明,就可能获得穗部落的庇佑。
……
听完鸣砂报告之后,夙晨心中忍不住骄傲。
看,虽然我不擅长这些弯弯道道的事,但认真来做,还是很不错嘛。谁说我只会搞研究和开(真)地图炮?动脑子搞阴谋诡计我也很擅长啊!
鸿看着夙晨得意的模样,强忍着没笑出声。
他一见夙晨的表情,就知道夙晨想什么。但那些布囊妙计,是他和夙晨一起制定的。大部分都是他在说,夙晨表达“嗯”“对”“有道理”“就这么做”之类的意见。
既然夙晨这么自傲,他之后就不提这其中他的功劳好了。
“粮食我检查一下,然后你都运回去。今年冬天你们过个好年。明年过来我们这里找块地,修建你们的新聚居地。”夙晨道。
鸣砂心头一松。
巫既然这么说,就已经同意鳌部落加入华夏联盟了吧?
“这些部落,我留一半给我。没有巫,我早就死了。”鸣砂坚持。
夙晨还想拒绝,见鸿给他使眼色,犹豫了一下,同意了。
如果鳌部落的粮食不够吃,他再“借”给鳌部落好了。如果不收这些东西,怕鳌部落会胡思乱想。
见夙晨收下了东西,鸣砂果然露出欣喜的感情。
“把你了解的大部落的事,详细和我说一下。”夙晨让鸣砂坐下,其他人离开。
霞也跟着离开,她还要带领华夏联盟的人去捞鱼。
鸿给鸣砂和夙晨端来热水,鸣砂看着表面描绘着花草图案的、被华夏联盟称作“陶瓷”的白色杯子,心中叹气。
以前看到大部落的生活,以为那就是最接近神灵的生活。现在……
“霞去了一次大海之后,就喜欢上了大海,还说要劝说鳌部落搬到海边。你去劝劝她,海边土地都是盐碱地,可不好种粮食……”夙晨一说到部落聚集地,就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吐槽起越来越活泼的霞,跟吐槽自家熊孩子似的。
在夙晨看来,估计每个部落人,除了鸿和数之外,全是自家熊孩子。
“大海?”鸣砂好奇,“那是什么?”
“有很多水,水又苦又涩的地方。你没见过?”夙晨疑惑,“中部大部落那里没海?”
“中部大部落不靠海。”鸿解释道,“大海很危险,土地也很荒芜。”
夙晨琢磨,那他们的盐哪来的?内陆盐?是盐湖还是盐井?
“很多水?”鸣砂十分惊讶:“比大河还多?”
“对,多多了。大海中有许多厉害的凶兽,壳子说,那些凶兽一口一个它。”夙晨吓唬道,“你们可以在海边玩耍,但不要离岸边太远,我也救不了你们。”
鸣砂想起从华夏联盟这里听到过的关于他们鳌部落祖先,共工的故事,恍然道:“大海……是有四海龙王的大海?”
“对,就是那个大海。”夙晨想起自己环游世界的梦想,心道也不能让他们太害怕大海,“以后我们造几艘能在大海上航行的大船,再出去探险,现在还是算了。到时候我带上你们。”
鸣砂使劲点头,表情十分激动。
他很崇拜祖先故事中的哪吒。曾经哪吒驾着名为“船”的工具,出海游历,和鳌部落的守护神兽结成伙伴。他希望重走祖先哪吒曾经走过的路,看见祖先曾经看过的风景,创造比祖先更加辉煌的传奇。
重回华夏联盟,在巫的带领下,他一定有希望视线梦想。琇書蛧
这一刻,鸣砂也不由生出将部落搬回海边的想法。
在祖先的传说中,鳌部落本来就在海边不是吗?
夙晨见鸣砂意动的模样,半晌无语。
你们鳌部落的人究竟什么毛病啊,还没见过大海,就开始喜欢海了吗?
算了算了,海边也不全是荒芜的地方。入海口平原,也还是有很多土地肥沃平摊的地方。他们要是实在喜欢,自己给他们找一块能住人能种田的地好了。
实在不行,让他们以出海捕鱼,以及近海养殖为生也行,到时候和种地的部落交换东西。
既然是一个联盟了,还要建立一个国家,分工合作,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夙晨心里叹了一口气,放弃劝说,继续询问大部落的事。
这次谈判,鸣砂一定了解了不少大部落的内幕。
……
大部落的内幕,鸣砂没有了解多少。但他对大部落之间的关系,摸清了不少。
天部落地位超然,其他五个大部落有大事发声,都会去寻找天部落的巫占卜;而且每次大部落联盟攻打其他战斗力比较强的部落,天部落也会派几个人随行;中部大部落用的大部分巫药和巫器,比如丝部落用来制服壳子的巫药,都是从天部落那里流出来的。
天部落的人面对其他大部落的人也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每当大部落发生冲突,都是天部落的人调停。
这次鸣砂与丝部落的冲突,也是在天部落的人见证下,签订“和平”的契约。
不过其他部落的人虽然畏惧和依靠天部落,却又对天部落高高在上的态度很不满,认为天部落的人不狩猎不种地,全靠其他大部落养活。
除了天部落和其他大部落微妙的关系之外,穗部落和牧部落关系最好,与丝部落关系较为僵硬;工部落和蛮部落是稳固的同盟,与丝部落关系也不错;丝部落和天部落贸易来往最为密切,似乎天部落的人都喜欢穿丝绸,和蛮部落的关系也算融洽……
“这么看来,大部落联盟六个成员部落之间都没有太大冲突,顶多穗部落和丝部落因为贸易的事,有点不愉快。”夙晨摸下巴。
穗部落产出的细麻布,因为丝部落的丝绸存在,一直提不起价格,这就是他们唯一的间隙。
“六个部落擅长的不同,各司其职,互通有无,所以彼此之间摩擦不大,问题不多?”夙晨继续自言自语,“他们这不像个联盟,倒像是一个国家了。”
“不过他们既然还不是个国家,那就没什么可害怕的。只要我们展现出我们的实力,没有哪个部落原因消耗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和我们死磕。”夙晨做出总结,“好了,你先回去处理鳌部落的事。过冬才是大事。如果食物不够,可以先来华夏联盟赊账。”
鸿替夙晨解释了一下赊账的意思,然后道:“我们每隔十几天就会去冰面捕鱼,你们也派人一起来。”
据说鳌部落对水下的环境有一种天生的狩猎直觉,有鳌部落的人帮忙,他们一定能捞到更多鱼,老让霞带队,鸿怕霞累出病来。
作者有话要说:偷懒不想每天做饭,做一顿吃两天,果然会拉肚子呢。我想念外卖_(:3∠)_。
虽然没有存稿,但我仍旧会实现承诺,从明天开始双更,嗯,大概能做到。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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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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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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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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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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