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一路走来>第142章 最美的时光5
  解释的越多,好像越糟糕。

  但小米还是选择信任了我。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不会告诉大猫。反正你好自为之。”

  那时,正值中午时分。心想她可能还没吃饭。在景区买了一份蛋炒饭带给她。

  她坐在水池的边缘。

  因为冬天天冷的缘故。没有人会来这个露天游泳池洗澡。而且游泳池没有水。看来还没有正式开放。

  只有她一个人。很孤单。双腿无聊的在空荡荡的水池里来回摇摆。

  我慢慢靠近她。她好像在想心事,并没有发现我。

  “小静。”我把蛋炒饭送到她面前。

  她抬起头。

  阳光照在她面无表情的脸上。泛着金色的光芒。

  她默默接过饭盒。

  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她的手冰凉的让人心疼。

  我在她旁边坐下来。一起眺望远方的风景。

  天很蓝。蓝的透明。

  “大猫从来不会在景区给我买吃的。即使我很饿,即使只是一份最普通的蛋炒饭。”她说。眼睛有点潮湿。

  “你不会感动的哭吧。”我取笑道。

  “他会改变的。”

  “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什么都没有改变。”

  “为什么吵架?”

  “太多事情了。杂七杂八的堆在一起。可能今天就突然爆发了吧。”

  “…”

  “刚刚在买票时,人很多,你也看到了。好不容易快要轮到我了。没想到有人插队。我气不过。就说了那人几句。我以为大猫会帮我。没想到他偷偷拉我的衣袖,让我闭嘴。”

  “大猫可能觉得在这么多人面前理论,丢面子。反正我们又不急于这一时。”

  “你不觉他很怂吗?男人没钱那是外在条件,可他连保护一个女人的勇气和担当都没有…”

  她气呼呼的看着我。

  “他就那样的人,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你还是谅解了他,不是和他一起进入游乐场了吗?”

  “我不开心。真的不开心。我说坐摩天轮。他说太高。不安全。我说玩碰碰车,他说太幼稚,是小孩子玩的…我都不知道来游乐场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只为了看看这里的人,闻闻这里的空气,然后照几张照片发在朋友圈告诉大家我来过?”

  “我们约会吃饭逛街从来都是aa制。”

  “我们在一起两年了。18岁就开始恋爱。时间越久,好像隔阂越深。”

  “我越来越不懂他。”

  “我和他好像真的走不下去了。”

  …

  “那你当初看上他什么?”谢天谢地,我终于插上了嘴。

  “他对我…其实,他有时候还是很好的。随叫随到。除了金钱方面,他还是很称职的男朋友。”

  小静的手机铃响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我知道肯定是大猫打来的。

  小静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遗留的尘土。抱歉的对我笑了笑就去远处接听电话了。

  她的影子在阳光下时远时近。

  过了一会儿。她蹦蹦跳跳的跑回来。

  “大猫一会儿来接我。”

  “哦。我知道了。”

  “你们和好了?”

  “我打算在原谅他一次。”

  “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既然你们这么相爱,为什么不在一个工厂上班?”

  她迟疑了一会儿。

  “距离产生美。”多牵强的答案。难道结婚了就不住在一起了吗?

  我没有在问下去。

  她把蛋炒饭还给了我。笑着对我说谢谢。走了很远,仍然回头向我挥手。

  她并没有把全部的故事说给我听。

  其实,我很想问她。

  “为什么会选择向我述说。”

  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海里。

  这是我除了刘悦梅,在这个城市里第二个异性朋友。

  刘悦梅有一天会结婚。在她身边的日子早晚会消失殆尽。m.xiumb.com

  曾经也有女孩子喜欢我。

  她羞涩的向我表白。那一刻也有过怦然心动的感觉。或许拉着一个女孩的手,给她天长地久的承诺,也能平凡幸福的过完一生。

  但我的从前劣迹斑斑。

  我偷过东西,砸碎过别人家的玻璃。也曾因打架斗殴被劳改过很多次。

  在改过自新的路上,变得对过去自卑。

  原来从前的我多么可恨啊。

  原来从前的我这么差啊?

  原来从前的我这么坏啊?

  刘悦梅知道我的过去。

  我想做个好人。

  村里的人没人相信我。

  他们总是对自己的孩子说,千万不要和王唯一玩,他是个坏孩子。

  小时候,和村里的孩子在一起玩。

  “不要和他玩,他是没有爸妈的人,他是野孩子。他会抢我们的玩具,零食。”

  从小到大,我的身份定位就是“坏”孩子。好像必须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才符合他们对我的想象。

  唯一疼爱我的奶奶在我18岁时生病去世。

  我没有亲人。在社会上晃晃荡荡。没有钱吃饭,就去偷。

  曾被一条疯狗追了10公里。

  也曾在下着大雪的冬天躲在桥洞下睡觉。

  19岁,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那个男人救了溺水的我。重生之后,我对生命有了新的希望。

  因为对周围人的怨恨排斥才成就了坏坏的我。我也会因为别人的一个善举温暖整个心灵。

  我活着。就要比过去更好。

  刘悦梅不懂我。

  她还是喜欢过去坏坏的我。

  “哎,猴子,你可不可以为我打架?”

  “我已经改过自新,不在打架斗殴了。”

  “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她嘲笑道。

  那一天,从游乐场出来。

  我去找了刘悦梅。

  她刚好有空。我们约好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见面。

  “我想找一个女朋友。”我说。

  这个开场白有点突兀。她明显被吓住了。

  “你不是喜欢我吗?”

  “反正你最后也不会跟我结婚。”

  “结婚多没意思啊。”

  “我想有个家。”

  这句话是实话。

  “你这么穷谁会嫁给你?”她嘿嘿笑起来。

  “反正我想结婚了。只要是个女的就行。其他没有要求。”

  “这么急不可耐。好歹你长得还不错。”

  这是她第一次认真的夸我。

  “但我还会对你好的。你放心,即使我结婚了。只要你一个电话,我随叫随到。”

  她在我旁边坐下来。

  她穿着羊绒大衣。长长的头发垂下来。她的脸很干净。身上弥漫着一股香气。

  她擦了香水。

  我不喜欢这种味道。

  “我又找了一个男朋友…”她转移了话题。

  “哦。”我心不在焉的回答。

  “他好胖…有300斤呢?”

  “哦。”

  “你怎么不问我关于这个男人的事情了,以前的你都特别关心。”她有点不开心了。

  “他很有钱对不对?”

  她点点头。

  “你也很爱他?”

  她又点了点头。

  我无奈的耸耸肩。

  “每次问你,都是这样的答案。再问下去有意思吗。每次我说这个男人不靠谱,你总会说,我就是爱他,爱他。我搞不懂你的爱□□望怎么这么泛滥…”

  “猴子,可能是穷怕了。我想有很多很多钱。”

  她从来不在我面前提她的父亲。关于他爸爸的死在那年夏天好像就画上了句号。

  她同样知道我陪伴在她身边的意义。

  “那个…他会为了你减肥吗?”我问。

  “应该…应该会吧。”

  “你一直喜欢瘦瘦的男生。”

  “我想开了。只要有钱就行了。胖和瘦无所谓了。反正关了灯什么也看不见了。”

  刘悦梅以前是良好学生。她学习很好。刚开始的目标是希望知识改变命运,而不是靠美色。美色并不长久。它是青春的消耗品。

  但19岁同样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爸爸死了。没有了经济来源。弟弟要上学。农村一向重男轻女。她只能退学打工。

  “我不会一辈子待在农村。”

  “我要有很多钱。”

  “猴子,早晚我会衣锦还乡。”

  怀揣梦想来到大城市里。生活并不如意。

  我们在拥挤的火车站,汹涌的人海里差点迷失方向。住过肮脏的地下室。也曾身无分文的面对卖早餐的摊点咽了咽口水。

  那个时候的她扎着马尾。穿着干净的衬衣,洗的发白的牛仔裤。

  她还不知道苹果手机。还不知道怎样化妆才会显得漂亮,怎样穿衣才会有气质。

  看见高楼,地铁和繁华的街市,就像来到了梦幻的世界。对什么都好奇,脸上懵懂又天真。

  “猴子,我要在城市生活下去。这里多好啊。你看这里的路灯多亮,这里的人多时尚啊。这里的房子好高。”

  我们步行穿越几条街只为了买更便宜的饭菜。

  我们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饭店里刷碗。

  每天要刷很多碗。她常常累的直不起腰。她的脸上还没有被乱七八糟的化妆品掩盖,她还没有学会穿名牌。

  她计算着每天会挣多少钱,可以花多少钱,然后把多余的钱寄给家里。

  我们简单快乐。

  如果她不曾接触外界的繁杂,是不是就会和我白头偕老?

  她的第一个男朋友是酒店的老板。大她17岁。

  这个男人能提供她一切想要的东西。她站在这座城市的最高楼,俯瞰这座城市。她发信息对我说,猴子,我看见了彩虹。

  这本是互不关联的词汇。

  但这是她的向往和梦想。

  她的初恋,初吻,初夜都给了这个男人仍旧无法改变被人抛弃的事实。

  就像最开始我问她。

  “为什么会爱上他?”

  “因为他有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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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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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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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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