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一路走来>第27章 一路走来27
  失眠越来越严重。我感觉到了事态的恶劣。睁不开的双眼,不清醒的大脑让我把工作做的一塌糊涂。

  我突然找不到可以平衡梦想与现实的砝码。

  整个一天,我都在焦虑中度过。

  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作文的素材。应该怎样写又困顿着我想要前进的心。

  像钻进了死胡同,高高的城墙紧紧包围着我,我听不见外面的声音,分不清东南西北。脑袋里嗡嗡响。我又开始遗忘记忆。

  刚刚做过的事,刚刚见过的人,刚刚说过的话,通通忘的一干二净。

  如果我辞去工作,就会失去经济来源。还会失去寻找故事灵感的锲机。如果我专心工作,我就要面临放弃梦想的境地。

  我需要钱,也需要梦想。它们无不例外的挖空我的时间和大脑,让我身心疲累。

  累到极致。

  身边的很多人说,再怎么写也不过如此罢了。

  每天穿着蓝色工作服,混迹于一群群陌生人里面。看不同的笑脸。听不同声音的谩骂。

  是啊,也不过如此罢了。

  人生时刻接受着挑战。成不了第一,就是失败。没有人认可你。只有成为金字塔上面的人,缺点也会成为别人眼中的优点。

  可是,世上有多少人坚持到最后呢。越是终点,越地广人稀。所以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只有少数人成功。

  有个人劝我说,回家后,好好玩,不要在写了。浪费时间跟精力。

  好像每个人生来就注定了一个位置,没有打破常规的可能。而我偏偏是最固执的那一类人。不是因为我年轻,而是因为我很清楚我要的是什么?

  我要变得强大,不墨守成规。如果将来遇到喜欢的人,不管他富甲一方还是一贫如洗,我都有资格向他撑开双臂。不会因为卑微,失去爱的权利。xiumb.com

  梦想与现实到底如何兼顾成为我必须攻克的难题。我再也不能是处处依靠别人的人。不能在装着一副可怜模样。

  而我也没有勇气辞掉工作做一个职业写书者。人生还没有夸出第一步。连我对自己都没有信心,何谈身边人呢?

  他们眼中的我应该是疯狂,傻气的。认为我的不理智,不向现实妥协是最愚笨的生活方式。踏踏实实工作,放弃遥不可及的希望。相夫教子,平静的过完一生。

  可我就想成为少数人中的那一类。有时候,我也会疑惑,我该如何选择?我曾几次中断写作的欲望,归附于现实安稳。也常常在半夜醒来回想我的青春。

  就好像一场赌博,输的倾家荡产了还在想着在下一局中翻本。如此反复,终究舍弃不了天性。

  一个人问我说,如果人生只有30%的希望,你会选择继续做下去吗?

  我当时毫不犹豫的回答说是。

  因为我正在做着连1%希望都渺茫的事情。

  我看看身边人,看他们十几年如一日的重复着劳动。为家庭,为工作。没有轰轰烈烈,平淡无奇。只有户口本上的一个名字才能证明曾经活着的根本。死去后化作尘埃。没有人还记得,是否来过?只能像落入滚滚红尘的野花,不知为谁开,有没有留下芬芳?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命运。

  怎样过自己短暂的一生才不会后悔?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努力开发潜力,即使一败涂地,不至于将来后悔。

  像我这样的女子,生性胆小。优柔寡断的性格又让我错失了一个个机会。我对文学的态度又模棱两可。总在得与失中徘徊。

  若梦想与现实真的俩者不可兼顾。我选择梦想。看不到的未知才是拼搏的动力。太多不确定性才使我更加充满向上的活力。

  谁都不会一帆风顺并一步登天。在没有任何背景的资助下唯一依靠的便是自己一个一个脚印的走出来。没有捷径可走,有可能还会陷入迷途,不停的绕着圈。

  所以,选择了不认命,就要咬紧牙关,忍住泪水,嘲笑,别人的不理解,不要回头,不要张望,不要后悔。

  守得住寂寞,经的起人世飘落。站的正,走的稳。

  不要迷茫。剥开云雾。看清自己的心,大步向前走去。

  写红楼梦的曹雪芹一生孤苦,穷困潦倒,一生只做一件事,成就了红楼梦的传奇。

  梵高用生命绘画,生前却受不到外界的认可,一生只卖出去一副画,可他并没有放弃对绘画的热爱,最终留下流芳千古的作品。

  路遥在写(平凡的世界)时,为了营造小说中的氛围,他亲自到煤矿那里工作几个月,才创造这本书的辉煌。没有吃穿,只剩下内心对梦想的追求。无论有多远,无论是否成功。

  所以,已经27岁的我在碌碌无为的过完了3分之一的生命后,更要坚信希望。

  梦想的力量你我同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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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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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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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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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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