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绝美师姐>第1283章 百人族
  一个第一面第一句话就承认自己天生残疾的人一定是个强大的人,否则初次见面一定是极力掩饰的。

  因为残疾是人身体的残缺,一个人一旦有身体残缺就会被歧视,被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

  右手。

  李天第一时间承认自己的残疾,那么天狼就应该看向他的右手,天狼没有。

  天狼对此没有丝毫兴趣。

  她开口直接是死亡威胁,死神级别的威胁。

  “给你三分钟撤走所有人和车,否则全都要死。”

  其实本来她一个神级高手根本不准备下车处理这种小事的,没错,在别人眼里天塌下来了在她这里就是小事一桩。

  可是架不住车里的唐老板不耐烦了,要快点带着自己倾城倾国的女朋友回咸阳。这雪还在这么大的下着,他带着女友回去能干嘛?

  肯定不是一起携手修复神狼刀,而是钻进房间里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吧。

  哼。

  无耻。

  脑子里整天都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这样的人能成大事?

  可是眼前除了这家伙真的没有别人更适合成大事了,所以不管这家伙怎么做怎么玩怎么耍怎么作。

  只要这家伙没投敌叛国什么的天狼就都得忍着,忍不住也得忍着。这家伙才是龙族乱世当中的主角,至少是第一个被各方面公认的主角。

  天狼只是一个配角,一个从属角色,关于这一点她一向很清楚。

  虽然她是隐藏的神级狼王。

  李天当然没有害怕,他对三辆车的情况了若指掌,他这种人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吓大的。他淡淡一笑,不急不慌。

  “如果天狼想杀人或者喜欢杀人,没关系这里有100人可以让你随便发泄随便杀,我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可你杀完了这一百我还有一百,你杀完了那一百我还要一百,所以天狼,纵使你的本事再大也是杀不完的。”

  “先别着急动手和否定,至少听我把话说完……”

  “我这次来主要是想见一下唐家的后人,不是为了我自己,也不是为了刺杀。而是有一个同样唐姓的朋友让我给他传个口信……必须亲自传达给他……任何人都不能从中代劳……否则这大暴风雪天气我也不会跑出来受罪了,在房间里呆着温暖如春的多好?”

  李天的话看起来很多,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却让人觉得一个多余字的废话都没有,整个人威严而有理有据有节。

  让人不得不信服。

  他说他有天狼无论如何都杀不完的一百人。

  天狼立刻想到名扬整个西北的跟神狼族起名的百人族,百人族顾名思义就是一次任务,不管做什么,不管是对付一个人还是一千个人都出一百人迎战。

  当然百人族当中都是以一百人的战力为一个小队,他们从小同吃同喝共同训练,他们之间有无与伦比的默契配合,十分擅长团队作战。

  百人族的百人队战力从高到底分别是金银铜铁,黄金百人,白银百人,青铜百人,黑铁百人。

  很显然今天来的是黑铁百人。

  那么李天在百人族当中的级别就不会高到哪里去,按照常规推断最多只是一个黑铁百人的百人队长而已,称作黑铁队长。

  但是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李天在百人族内部地位绝对不低,甚至很多。琇書蛧

  百人族从来不做刺杀的买卖,他们只正面交战,几千年来的传承从未改变,中间倘若出现参与刺杀暗杀背后偷袭这种事情,那么负责人会被全部诛杀,连同他的家族。

  十分残忍,却同时也保证了百人族无与伦比的正面战场战力。

  江湖规矩就是江湖规矩。

  这里所说的江湖其实包含在龙族乱世之内,跟龙族乱世完全不矛盾,是正常世界当中的人正常理解的一个概念和概括。

  而“江湖”!随着近代以来开始兴盛的武侠文化,这个词已经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

  但究其本义,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江湖一般被定义为与官场、庙堂所不同的民间社会,而跑江湖的人,也都是在社会上混饭吃的。

  正所谓“常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

  而要想不挨刀,很多江湖规矩都是要遵守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和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不同,江湖并不仅仅是武人的江湖,武林只是江湖中的一部分而已。而在江湖上混的人,也不仅仅是武人,这里面各门有各门的门道。

  比如过去江湖上的骗子,还分“风”,群体骗子、“马”,独行骗子、“燕”,仙人跳、“雀”,关场相关四大门。

  至于江湖,则有“金”,风水类、“皮”,药类、“彩”,戏法、“挂”,武术、“平”,说唱“,“团”,相声、“调”,投机、“柳”,戏曲八个门。

  武林人士大多只是其中的“挂”门。当然,其他门也可能有练家子,并且土匪小偷黑帮等等,也有各自的暗门。

  在皇权不下县的旧社会,指望官府主持公道、维持各行各业的秩序,实在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于是应运而生了江湖规矩。而旧社会的江湖规矩多,也是因为只有维持一定的秩序,大家才能更好的生活下去。毕竟在旧社会,人在江湖飘,就得想办法不挨刀。而不懂江湖规矩的,坏了规矩则会被群起而攻之。

  现在,这些江湖规矩依然有一些留存于各行各业之中,只是换了个名称,现在我们称之为“潜规则”。

  在旧社会,比如贼,也都是有严密的分工,所谓“贼有贼伴,盗有盗伙”。抢劫的不去偷盗,偷盗的也有分工,当扒手的不能入室盗窃,当飞贼的不能当街行窃,偷商店的不能偷住户。甚至于地盘也都有划分,外来越界的,轻则挨一顿打,重则有遭到砍去手脚等处罚的。旧社会官府惩治小偷,很多都是小偷们自己送去的。小偷发现有人越界“下货”,侵入了他们的地盘,然后扭送官府。一般来说贼不往官面上送人,官府基本不会专门去抓贼。因为偷盗是很难禁绝的,这些盗窃团伙自己划分地盘偷盗,反而便于管理。

  还有,盗贼有“三天不动赃物”的规矩,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如果有大人物的东西被盗了,官府通知扒手头子,还能把东西找回来。这样官府不会因为找不回来东西而担责任,小偷们也能继续在街上讨生活,不用担心偷了哪个大人物的东西,遭到满街海捕。同时,普通人若是丢了那种不很值钱但是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托人找到扒手头子,也能够寻回来。这就是过去贼这一行的规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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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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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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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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