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上不下才最难受。
唐阳羽表面没什么异变,罗绮却皱紧眉头,她不是担心去追赶乌鸦的天狼。她的感受跟唐阳羽差不多,刚要看清却马上又模糊起来,随之而来的是头疼,一阵阵针刺般的头疼。
她有她的本事和方法与通路。
这种情况要么是她自己用脑和使用意念过度,要么就是那只绿棕狼的兽念太强。xiumb.com
兽念顾名思义就是神兽的意念。
能够称得上上古神兽的物种当中肯定没有狼,因为狼太常见,太多了,而且狼是群居动物,尤其是捕食的时候都是团队作战相互配合。
狼王很厉害,但是这种厉害却建立在团队基础上。
因此至少在上古时期把狼作为图腾,作为神兽的部落几乎没有。
也因为小小的狼跟那些体型巨大拥有特殊战力的大型神兽相差太远,相形见绌。可是绿棕狼例外,因为它体内流淌着绿色血液。
这让它的速度,力量,头脑,都是普通狼王的百倍。
是足足一百倍。
狼王本身已经是极为聪明又极为凶狠的一种动物,比狼王还强100倍,简直无法想象。
人类根本无法对付。
强大到人类根本无法战胜。
而他们的目的是必须要把绿棕狼活捉回来,然后用它的血。
“绿棕狼很强,活捉难度有些大。”罗绮对唐阳羽说道。
“绿棕狼的确很强大,但是阿二加上天狼,一人一鸟足以对付了,你就不要再担心了,该干嘛干吗。”唐阳羽则淡定自若成竹在胸的样子。
“你内心也在担心,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淡定。你担心的是什么?”罗绮反问,罗绮不会读心术,可是她同样可以看到人的心思。
这是她作为神狼族人级狼王的专属本事。
唐阳羽知道一点,但是并不详细,他也不问。这是人家的独门隐私,没必要窥探。
他从内心从没把罗绮和天狼真的当成敌人看待过,哪怕是这两个女人对他动了杀心那一瞬间他也没有想过要对付她们。
他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
真正的敌人他都能拉拢过来成为盟友,更别说真正亲近和值得信任的朋友了,他更加珍惜。
他没有回答罗绮的问题,罗绮自己分析,“你不担心乌鸦和天狼抓住绿棕狼,那么你担心的就是他们根本找不到绿棕狼对吧?”
“即便现在我们能完全确定绿棕狼就在终南山里面,可是却根本无法定位。偌大的终南山想要找到一只刻意躲藏起来的绿棕狼,无异于大海捞针。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罗绮说对了,可唐阳羽还是没有任何回应。
他脑子里在继续解读王维的那首五言律诗。
这才是关键,跟罗绮解释和争论只会白费精力白费口舌而已,没有必要。
诗的首联写出了终南山的高和从西到东的远,这是从山北遥望所见的景象。至于终南从北到南的阔,则是用“分野中峰变”一句来表现。游山而有“分野中峰变”的认识,则诗人立足“中峰”,纵目四望之状已依稀可见。终南山东西之绵远如彼,南北之辽阔如此,只有立足于“近天都”的“中峰”,才能收全景于眼底;
而“阴晴众壑殊”,就是尽收眼底的全景。所谓“阴晴众壑殊”,当然不是指“东边日出西边雨”,而是以阳光的或浓或淡、或有或无来表现千岩万壑千形万态。
中峰很关键,终南山的中峰,唐阳羽心中一动,远近之间有中峰,中峰之下有狼群,狼群之中有绿棕狼。
绿棕狼绝不是独自生活,而是跟普通狼群一起。
虽然他的外表看起来略微有些不同,但是也只是轻微差距,要想在一群狼之中分辨出来难度还是太大。
不着急,先把全诗全部分析清楚再统一整理思路。
而人们对于尾联历来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评价。
有些人认为它与前三联不统一、不相称,从而持否定态度。
王夫之辩解说:“‘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则山之辽廓荒远可知,与上六句初无异致,且得宾主分明,非独头意识悬相描摹也。”
沈潜德也说:“或谓末二句与通体不配。今玩其语意,见山远而人寡也,非寻常写景可比。”
唐阳羽觉得这些意见都不错,然而“玩其语意”,似乎还可以领会到更多的东西。
第一,欲投人处宿”这个句子分明有个省略了的主语“我”,因而有此一句,便见得“我”在游山,句句有“我”,处处有“我”,以“我”观物,因景抒情。
第二,“欲投人处宿”而要“隔水问樵夫”,则“我”还要留宿山中,明日再游,而山景之赏心悦目,诗人之避喧好静,也不难于言外得之。
第三,诗人既到“中峰”,则“隔水问樵夫”的“水”实际上是深沟大涧;那么,他怎么会发现那个“樵夫”呢?“樵夫”必砍樵,就必然有树林,有音响。诗人寻声辨向,从“隔水”的树林里欣然发现樵夫的情景,不难想见。既有“樵夫”,则知不太遥远的地方必然有“人处”,因而问何处可以投宿,“樵夫”口答手指、诗人侧首遥望的情景,也不难想见。
唐阳羽顿了顿,继续开动思维。
稍微总结一下,这首诗旨在咏叹终南山的宏伟壮大。
首联写远景,以艺术的夸张,极言山之高远。颔联写近景,身在山中之所见,铺叙云气变幻,移步变形,极富含蕴。颈联进一步写山之南北辽阔和千岩万壑的千形万态。末联写为了入山穷胜,想投宿山中人家。“隔水”二字点出了作者“远望”的位置。全诗写景、写人、写物,动如脱兔,静若淑女,有声有色,意境清新、宛若一幅山水画。
世界,诗人实际上写了一个世界,一个隐喻的闲暇世界,既是现实中的世界,又是另一个世界,仙侠的世界。
这听起来很荒谬,可实际上却十分有道理。
在一个新的世界,在群狼之中,也许成百也许上千的狼群之中找出绿棕狼。
“你生和长都在咸阳,你知道终南山远近之间有一座中峰么?”唐阳羽突然问。
他从来不保守更不小气,所以该用到罗绮的时候他毫不犹豫。
“中峰?不知道,第一次听你说,终南山有中峰么?”罗绮的回答带着一丝疑惑,让人有些失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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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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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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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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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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