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钟子瑶穿得非常喜庆,一身喜q红穿在身上,更加衬托出她娴静优雅的气质,让别人一看,完全看不出这是个一辈子都不肯结婚的大胆女人。
“毅晨呢?还没来?”钟子瑶问了一声,没有得到回答,又急匆匆地跑回了屋子。
“哎?毅晨该不会今天也不来吧?”王佟同从外边赶了回来,眼睛瞅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林毅晨,急忙问了一句,还是未果。
“晨哥还没到吗?我有事找他!”
临近中午时分,浮青骆和浮青知推着陈媛,一起从外边走了过来,浮青知刚一来到,就先询问林毅晨的消息。
“我找他还有事呢,这小子一头扎进实验室里,连着一个多月都没有见到人了,谁知道是死是活,打个电话都要卡着时间,否则不接,你说气人不?!”钟承军见这么多人都忙着找林毅晨,顿时有种被人抢了风头的感觉,没好气地冲着小辈浮青知发起了脾气。
浮青骆在旁边煽风点火地说道:“你结婚又不是什么大事,毅晨肯定早都忘记了,你还指望着他能来?!”
“你给我闭嘴!浮青骆,你可别忘了,你也有这一遭,小心我到时候连本带利地返还给你,你觉得自己能撑得住不?!”钟承军穿着一身板正的西装,在大太阳底下忙活着,额头已经冒出了一层薄汗,火气正是旺盛的时候,见浮青骆还让人不省心,指着他就怼了起来,根本没有一个新郎官应有的风度。
今天,是钟承军大喜的日子。在老爷子和父亲的主张下,钟承军一切从简,只是简单地请两家人和双方的朋友在一起吃顿饭,这事就算是办成了。
钟振国身居要职,不宜高调操办,秋颖的父母都是明白人,也不在乎这些俗礼,等到回家之后再拉着女婿办几桌婚宴,请家里那边的朋友亲戚吃一顿就好了。
按理说,今天是钟承军的大喜之日,他最大,就连他爹和他爷爷都不是最大地。可是钟承军被气得不轻,来人先问林毅晨有没有到,今天的新郎官到底是自己,还是林毅晨那个混蛋?!xiumb.com
眼看着喜宴马上就要开始了,林毅晨总算是姗姗来迟,手牵着宁小璐一起来到了别墅,先给钟承军和秋颖道了一声恭喜,然后又规规矩矩地跟钟老爷子以及钟承军的父母问一声好。
林毅晨不是第一次见到钟承军的母亲,不过两人并不熟,只是简单地问候寒暄之后,林毅晨便拉着宁小璐躲到了王佟同和浮青骆这一群人的身边。
“幸好赶上了。”林毅晨松了口气。
浮青骆说地还真没错,他确实把钟承军大喜的日子给忘记了,要不是宁小璐等不到他的电话,直接找到了实验室,他这会儿还在实验台前继续埋头观察实验反应呢。
“你这身打扮明显是看不起钟承军啊,一身休闲装就过来了,就算不是伴郎,你也应该穿得正式一些吧。”浮青骆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毅晨,使劲地吐槽着林毅晨。
林毅晨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衣,也没有穿西装外套,一身学院里学生干部的打扮,看起来确实显得不太庄重。
“也是看不起我们这些伴郎啊,我们都穿着西装革履,你却穿着休闲装,好像你很特殊似的!”王佟同很有默契,随口就接过了浮青骆的话,继续吐槽着林毅晨。
王佟同也有怨念啊,最近他的事情超级多,酒店几乎每天都有活动要举办,钟承军的婚礼临近也有诸多事宜,再加上浮青骆在首都、林毅晨躲在实验室里不出来,他一个人被呼来喝去地,被人当成了长工使用,整天忙得脚不沾地,竟是硬生生地把他的身体给忙出来了,精神头比以前好多了。可是王大老板不喜欢这样子啊,他宁可自己的身材臃肿下去,也不愿意每天忙得跟条狗似的。所以,他对林毅晨可谓是积攒了许多的怨念。这还是Y&S公司那边喜讯连连,抵消了部分怨念呢。
林毅晨看着婚礼即将举行,他平静地对两人说道:“我没穿着实验室的衣服来,就已经够给你们面子了,哥可是马上就要获得诺贝尔奖的男人了,你们都给我放尊重点儿!”
“靠!你只是参与了项目,要得奖也是你们的教授,轮到你什么事了?!”浮青骆比较了解诺贝尔奖,立即不屑地反击。他就是看不惯林毅晨这臭嘚瑟的毛病。
虽然他也是一身臭嘚瑟的毛病。
“就是,轮到你什么事了?!”王佟同跟着一起附和道。凡是能打击到林毅晨地,他都不遗余力地支持。
他们没有get到林毅晨的点,旁边的浮青知却是听明白了。
“咦?晨哥,你的意思是,你们的项目马上就能完成了?”
听到浮青知的话,浮青骆和王佟同全都竖起了耳朵,认真地听林毅晨的话。虽然嘴里对林毅晨开口闭口说诺贝尔奖很不屑,可实际上他们比谁都期望林毅晨能够沾得一份荣誉,听浮青知问起实验是不是要结束了,两人立即就不再吵闹了。
林毅晨脸上的表情终于发生了变化,他微微地吐出一口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的任务应该很快就会完成了,至于后面的实验,还需要大量的工作要做,只不过那些就不是我的任务了。”
林毅晨的筛查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尾声,经过这将近两个多月的努力,他凭借着灵气支撑着身体,完成了海量的工作,没日没夜地工作,几乎完成了一年的工作量。
直到现在,已经不是林毅晨配合孙洛工作了,而是实验室里所有的实验汪都在轮流配合林毅晨的工作,否则仅凭孙洛一个人,根本无法跟上林毅晨的节奏。
“那你完成任务之后,是不是就不用再去实验室了?”浮青知好奇地追问道。
“确实不用天天泡在那里了,不过还得随时待命,一旦实验室里有需要,我还得回到实验室里工作。”林毅晨说道。
“你这可以啊,就是参加项目了两个月,然后就能跟着沾光诺贝尔奖了,你这也太轻松了吧?”浮青骆可是很清楚诺贝尔奖对一个华夏人意味着什么,听到林毅晨的话,他也不由地有些嫉妒了。
这小子的命怎么这么好呢?
林毅晨瞥了一眼浮青骆,平静地说道:“你要是能在两个月内完成一年的工作量,你就不会觉得我轻松了。”
众人听到林毅晨的话,全都不由地感到惊讶。两个月完成一年的工作量,这简直要把人给逼死的节奏啊!林毅晨竟然还能完好无缺地站在这里,果然不同凡人。
婚礼正常进行,林毅晨看着钟承军和秋颖笑容满面地进行着婚礼仪式,忽然心中有一种触动。
站在新郎旁边的是新娘,站在新娘旁边的是新郎,这两个人是要相守一生的伴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之间的关系,要比有血缘关系的父母都要亲近。
相守一生,平日里听起来很平常的四个字,在这个时候突然显得意义非凡,里面夹杂着各种情绪和感情,心中升起一种神圣的感觉。
林毅晨心中有所触动,握着宁小璐的手突然紧了紧。
宁小璐有所感觉,看了一眼目视前方的林毅晨,也握紧了自己的小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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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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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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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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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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