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刺客列传>第七卷 第一百四十七章 冠礼风云(七)
  长城之外,一个孤影缓缓地走着。凛冽的西北风卷起衣袖,将丝吹的凌乱,她也没有去拂拭。

  这次刺杀冒顿,让孟姜扑了个空。雁门关外的战事已经结束,冒顿并没有与赵军接触,杀死了父亲,并夺取了兵权以后,就撤向了草原深处。

  就要下雪了,匈奴人要过冬,也不想打仗。想要在广袤的塞外找到匈奴大帐,的确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孟姜心有牵挂,安轩还在边关等着自己,不能再这么漫无头绪地找下去。

  回到长城附近,在约定的地点并没有见到安轩和侠予,让孟姜深有疑虑。在这个世上,安轩除了侠予,只有自己一个亲人,而侠予又非常听安轩的话,安轩没有理由不在此地等候自己。

  现在两人都不在,哪怕是有事外出,连个标记都没有留下,肯定是遇到了巨大的危难,没时间留下。孟姜不知道,侠予和宫正为安轩而死,就算口头上不承认,其实在心里,安轩已经认可了侠予这个丈夫。

  安轩的亲人很少,好不容易得到一个丈夫,就这么死去,又怕墨舞安那个疯子追来,根本没时间留下标记。到了甘泉宫以后,赵姬就下令任何人不得外出,没有大成巅峰实力,根本杀不死墨舞安,去了也会枉送性命,所以安轩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几人常住的地方留下标记。

  本打算护卫嬴政冠礼结束,再回去留下标记,告诉安轩自己在甘泉宫等候。可世事无常,安轩根本不知道,孟姜会回来的这么快。

  孟姜很烦,安轩和侠予肯定出了什么意外,等了一夜还不见人回来,只能踏进长城内。这里离雍城很近,在她心里,本打算十年之内都不进关内,可为了安轩,还是走了进来。

  她在为安轩担心,安轩以前是血腥刺客,仇家遍布天下。江湖上繁杂的各地势力并不知道多少,起码她可以凭借自己的身份,可以求得许多人帮助,比如楚国势力,比如北宫。

  特别是北宫,一直以来,哪怕北宫对她非常不待见,晨曦也没有撤去孟姜的北宫身份。在塞外做杀手,一是为了完成嬴政的理想,拒游牧民族侵入中原,二是为了偿还当年那些死去的北宫兄弟。这是她欠下的债,欠人的就要还。

  所以安轩和侠予在一起,孟姜并没有阻止。她知道北宫十二将的为人,这些北宫核心之人,都是义字当头,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可现在连侠予都不见了,她只能去雍城打探消息。

  刚到雍城郊外,孟姜又停下了脚步,远远地听着几个平民在那里交谈,说秦王嬴政今夜将在祈年殿冠礼,雍城大小人物都去了甘泉宫,城内城外布满了戍卫军。

  听到这个消息,孟姜转头就走。她不想留在这里,不想与那个嬴政见面,与她熟悉的人,现在应该都在那个嬴政身边。在她的心里,嬴政已经死在剑谷,是自己亲手所埋,现在活着的嬴政只是一个替身。自己的范喜良大哥已经死了,替身只是完成大哥的遗愿罢了。

  那些人为了让自己活着,都在编织着善良的谎言来骗自己,世上或许有起死回生的长生酒,可一个已经腐烂的尸体,岂能再活过来。孟姜永远也忘不了,抱着部分腐烂的嬴政躯体,亲手埋葬的情景。没日没夜的想,经常从噩梦中惊醒。

  从剑谷出来,那个叫绯月的可恶女子,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每每想起那张笑脸,孟姜都有种刻骨铭心的恨,就是那个女人杀死自己的大哥,她要复仇,她要想尽一切办法杀死绯月。可她也知道,想要杀死绯月,就算十个自己也做不到。

  唯一的机会,就是十年之期的血祭之战,联合众多高手,才有一线希望。除了塞外的匈奴死敌,她必须要联合一切能联合的高手,只要达到巅峰实力的强者,她都要寻求联合。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听晨曦的安排,在塞外以战养战,寻求快的突破,只有在生死线上的拼杀,才是突破度最快的方式。xǐυmь.℃òm

  她不想留在关内,冠礼期间,雍城肯定会来许多熟人,或许安轩和侠予就去了那里。自己是个不详之人,在晨曦的预言中,自己命犯天煞孤星,凡是与自己亲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安轩和侠予离开了也好。

  那个替身是大哥所选之人,那就努力完成大哥未完成之事,倘若自己再去,可能会害了他。为了不害大哥身边的人,自己最好连他们的一面都不要见,只需暗地里默默守护就够了。

  想清楚了这一切,孟姜再次走出长城,将长城之内的中原远远地丢在身后。离中原越远越好,只要离的远了,就不会对那些造成伤害。

  走着走着,好似冥冥之中有种命运的安排,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某处。手中的磬郢剑握紧,随时都有拔出的趋势。前方某处有巨大的危险,在严寒的大草原,那处居然产生炙热感,与此地的环境格格不入。

  事出反常即为妖,孟姜在塞外几年,从来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种陌生的危机感产生。心里虽有恐惧,但是她连冒顿都敢刺杀,世上除了绯月,还有何人让她害怕?

  那处离长城只有五百里,孟姜从马上下来,取下包裹,将马匹赶走。既然那处有危险,要死也是死她一人。这匹马在塞外陪着孟姜有好几年,孟姜舍不得让它送死,马儿也知道主人的意思,扬长而去。孟姜也不担心马儿会走失,它会回到当初自己和安轩居住的小屋子,只等自己回来接它。

  大步上前,迎面而来的炙热感,吹去了周围的严寒。眼神露出诧异的表情,她来过这里,这本是一处小山谷,方圆五十里都是小山林。可现在的模样大变,半片的树林中燃烧,好似永远也烧不完,周围蒙上层层的瘴气。

  去过剑谷的人都知道,头顶有着永不消散的瘴气层。为了杀死绯月,孟姜也对各种瘴气做过调查,眼前的瘴气还处于初始阶段,还没有完成形成有毒的瘴气层。只要那种燃烧停止,任凭冬雪大风都吹不散,并且还会形成一种毒气。想要观察里面的情形,必须现在就进去。

  按照对山谷的了解,踏着熟悉的步子,一头闯了进去。

  孟姜也有大成巅峰初品实力,罡气布满全身,从包裹里掏出一枚解毒丸含在口中。为了对付瘴气,这样的药丸她收集了很多,自身也会炼制。

  走到深处,看到一块巨大的陨石竖立在那里,上面还燃烧着汹汹火焰。山谷周围也是火焰一片,如果没有达到巅峰境界,根本无法在这里生存。令人奇异的是,陨石周围有个清澈的水池,好似不受周围的环境所影响,平静地以陨石为中心,环绕在那里。

  不远处,还躺着个奄奄一息的男子,蓬头满面,根本看不清面貌。

  孟姜也没有多想,她要看清这颗陨石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她永远也忘记不了,剑谷也有块陨石,就是那颗巨石,造就了现今的绯月,也造就了剑谷。传说中,绯月的实力,就是来自那样的石头。

  她知道这颗陨石的来历,就是昨夜星空降下的火流星,粗略了估计了下,只是比剑谷那块小了点。

  走到近处,周围的火热降下不少,想要接触燃烧的陨石,必须踏进水池。她并没有看躺在不远处的那人,举步想要下水,抬起的脚在半空,却又收回。她想到剑谷有个古怪的规矩,想要成为剑谷之人,必须赤足而行。

  看着清澈的水池,汹汹燃烧的陨石,水火和谐地存在,不自觉地拖去靴子,赤足踏进水。

  刚一踏入,孟姜倒吸了口凉气,太过冰寒刺骨,这种寒气,深入骨髓,直接传遍全身,好似要将她冻成冰雕。嘴角咬出鲜血,猛地提起全身内力,就要从水池中撤出。

  她想远远地离开这个危机之地,再待下去,她的内力迟早会消耗光。想归想,但为时已晚,水中传来一股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将他拉进水池。

  孟姜一头倒进水池当中,寒气布满全身,这种寒冷她从来没有感受过。多年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孟姜知道,回是回不去了,想要与这种寒冷抗争,只能拼命,向陨石前行。

  只有陨石的火热,才能与这股冰寒保持平衡。现在还不能死,她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为了驱除寒冷,她只能通过武学上的一种秘术,以自身的鲜血去与冰寒抗争。

  水池的阻碍很大,她只能在水底缓慢地移动,只是半柱香的时间,孟姜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身体流出了大半的血,再这么下去,她就要坚持不下去了。流出的血都是她自己逼出,多流出一些,实力就会下降一个境界,但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她深信,有失必有得,这是对她的考验。

  果不出她所料,在快要昏迷之际,一股炙热袭来,头脑瞬时变得清醒,全身打了个激灵。道道神秘的力量传入体内,补充完消耗的心血,又壮大她的实力。

  孟姜眼中露出惊喜,她知道了剑谷的血迹石的来历,这个时候她没有停下脚步,在水底快地走到陨石边,再次逼出大口的鲜血,喷在陨石上。陨石吸收了这口鲜血,燃烧的火焰猛地壮大,笼罩在这个小山谷,随之慢慢熄灭,好似一块普通的巨石。

  在水底的孟姜盘膝而坐,贪婪地吸收陨石传来的神秘力量,与自身融合在一起。孟姜知道,当吸收完陨石的力量之后,假以时日融汇贯通,迟早会达到绯月那个层次。

  这个小山谷,除了孟姜,还有个昏迷之人,那就是墨舞安。看他的样子,没有几日时间,根本无法苏醒。但他们不知道,还有一个娇小的身影,在燃烧的山谷顶端,她就是绯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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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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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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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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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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