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谷之主,养着他们,只是为了给她的哥哥试炼。成为这样的人,就要有给人喂招的觉悟,不然下场比死还要凄惨。
这样的训练法,完全就是把他们与野兽归为一类,在这里没有道德伦常,想要生存,就必须挺过试炼期。
看着凄惨的离殇,这次是他,下一次会不会轮到自己?兔死狐悲,秦子感到心颤。又想到绯月说的话,眼睛猛地一睁,钟离是那位血凡公子的侍女,以钟离的个性,除了嬴政,她难道又成为别人的侍女吗?
又想到绯月的强势,估计落入剑谷的人,在她的折磨下,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可恨这具身躯,连自杀的手段都没有,这样的日子要熬多久?才是个头。
要熬多久?宫正、安轩、侠予三人也不知道。这里木屋很多,安轩单独居住一屋,侠予住进了宫正的木屋,方便照料他的伤势。
绯月的药丸很实用,也有人照料起居饮食,一个月下来,宫正也可以正常的下地行走,只是提不动内力罢了。
被绯月诊治了以后,瘴气祛除,王恒所下的毒也解了,接下来就是熬日子,等着实力完全恢复。这段时间,三人并不是什么都没做,而是做的事情非常多。
除了种植草药,还要大肆砍伐树木,建立大小不等的几间木屋。建这些木屋来干什么?绯月没有跟他们说,只是吩咐沿着溪水边,再建立一个方圆两里的小型广场。
这一下来,可把三人累的够呛,每天完成不了任务,就会被大雄踢打几回。打不伤人,却异常疼痛,都在心里咒骂着绯月,以及这头畜生。
嬴政也看的啧啧称奇,某次问绯月,做这些干什么?
绯月淡声道:“哥哥出世,自然要将以前侍奉的后人,叫回来认认门。等他们来了,哥哥自己挑选合适的仆人,为以后做准备。”
嬴政又问道:“何时才能让我离开剑谷?”
绯月微笑地言道:“你是血凡公子,做为哥哥的转世之人,想留你永远住在剑谷,基本不可能。但是想要出去,只能拔出一把剑,我才能放心。”
“别以为那把剑很容易,一般人根本拔不出来,没有大成后期高品,根本就不行。这些等那些仆人来了以后,哥哥就会知道,说多了会让你烦恼。”
不愿意多说,嬴政也能明白,那是嫌自己的实力太低,连拔剑的资格都没有。后期高品,他才达成中期,不知道哪年才能达到大成后期。琇書網
每天这么修养,也很努力地训练,实力才达到中期高品,离绯月的目标差的太远。在剑谷居住了快两个多月,可能外界的人都快急疯了。
遇上绯月这么奇葩的人,嬴政也没话说,一直叫自己哥哥,她自己就是一个老妖婆。这样的话没人敢说,说了绯月也不在乎,她总是将所有的事情,都规划在自己的想法当中。
嬴政也看的出来,绯月就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年纪有多大,没有人知道她的实力具体到了哪个层次。
这次钟离重伤,没有几个月的调养,也恢复不过来。难怪绯月会生气,这次钟离重创,伤了元气。以后绯月的眼光看去,打狗也要看主人,那些陪练的人居然下了这么重的手,不严厉惩罚一下,其他人还会再犯。
而现在的离殇和秦子,真的变乖了许多,就算大雄冲进来吼叫,他们也不敢再骂它畜生。一次次的打击,什么尊严都被磨尽,现在的他们,只是为了生存。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剑谷的日子里,使他们明白一个道理,江湖这碗饭不好吃。无论你在外界有多么风光,一旦入了江湖,总有比你高的人压制你。
一山更比一山高,人人都认为离殇乃是当世的无敌高手,可是在剑谷这里,直接被这里的主人打入凡尘,连反抗的余力都没有。
离殇都如此,更何况其他人。
宫正、安轩和侠予建造着木屋,广场以及开辟出来,绯月还嫌木屋数量太少,不停地指派着他们做这做那,三人一句反对的话都不敢说。
剑谷这里他们都观察了许久,每次走到最深处,以为可以穿越过去。到头来,望着上方永远也看不尽头的瘴气,天知道这里有多高。
他们也知道,如果你想爬上去,就必须达到后期高品,不然上空的狂风就能将你刮下来。这个还不是最严重的,某次侠予爬到离瘴气很近的范围,就被小吹那只巨雕,一道音波攻击给打下来。幸亏下面有安轩和宫正临空接住了他,不然绝对会被摔死。
那次以后,三人再也没有想逃走的打算,只能继续干着自己打杂的事情。只能等,等嬴政出来。因为他们知道,血凡公子就是嬴政,除了他能在绯月面前说上话,其他人都不敢找绯月说话。
而要让嬴政尽快地出来,也有个难题,那就是拔出炼剑谷里的一把剑。那里他们可去不了,两只巨兽始终盯着,其他人根本不敢靠近。
也就在这一日,剑谷里来了个外人,也不知道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出服饰上看去,根本就不是中原人。
宽大的服饰,半露着胸膛,只以一根腰带捆紧。长披肩,锐利的眼神,穿着一双布鞋,踏在林间却不沾多少尘土。一把细长的刀跨在腰间,走到三人前站定,显得风尘仆仆的模样。
侠予问道:“你是何人?从何而来?”
那人言道:“长桑,主人可在?”
长桑想了想,又言道:“你们是新来的吧,想在剑谷生存,就要听话,惹得主人不高兴,就会以你们的鲜血,去涂抹门前的四个大字。”
“继续干活吧,不要多听多问。顺便告诉你们,林子里的鸟儿、野兽,都是主人的耳目,你们说的什么话,主人都知道,小心点吧。”
说完此话,大踏步地向溪边走去,来到广场处,靠近溪边盘膝坐下,闭目养神。
三人看的手心都捏出汗,这些日子,他们没少私底下说绯月的坏话。原来说的话,人家都知道,只是没有理会罢了。
宫正苦笑道:“在谷主的眼里,我们与这里的野兽一样,那个叫长桑的外族人,是位后期高品,连他都不敢踏进木桥,我们就不要反抗了。”
侠予抓了抓后脑勺,叹声道:“公子快地拔剑吧,这样的日子我受够了。”
安轩沉默不语,她也受够了,可是在剑谷这里,看似自由,其实处处后困,许多地方都不可以去。比如木桥、比如茅屋、比如炼剑谷、比如关押秦子和离殇的山洞,都是他们的禁地。
嬴政也很苦闷,训练这么久,还是没有突破的征兆。钟离躺在榻上,翻阅着书籍,看的很认真。
嬴政叹道:“外面的人肯定急了,出来的时候,说好的只需大半年,这个时间早就过了。”
钟离和孟姜低头算了下,可不是嘛。从咸阳出,到达鬼谷,就是三个多月的路程。在剑谷这里已经有三个月,半年时间过去了。
就算现在回去,到了咸阳也过了大半年的期限。何况以钟离的伤势,以及嬴政的实力,根本就出不去。想要让嬴政训练到大成后期,没有一、两年的时间,根本不可能。
如果这么耽误下去,咸阳的那个替身,肯定会有人出来找麻烦。这也让嬴政想起零羽当初说的话,如果长久地不回去,秦国政局绝对不稳,引起什么动荡,钟殿会当其冲。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孟姜也愁道:“绯月设定的训练计划,确实比我们以前看的合理,也能让大哥快地进步。但是时间不等人,大哥是秦王,做为君王,个人武勇再强都没用。”
“我们的战场,应该在秦国、在中原,不是在剑谷。就算在这里训练几十年,出去成为天下著名的高手,那又有什么用呢?”
“要不这样吧,我来学习双修之术,这样的提升方式,大哥才能更好的接受下来,也没有什么隐患。”
嬴政一口回绝道:“零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的,那时候我阻止不了,此功不可再用,以后也不许再提。消耗女人的元气提升来的实力,我不屑。”
孟姜和钟离摇了摇头,不使用这样的方法,想提升哪里能快的起来。
房外却传来绯月的声音,道:“双修之法很好啊,血凡哥哥以前也用过,更造就出了许多高手姐姐,只是她们抵挡不了岁月的风化,全部老死了。”
“功法很妙,只是看使用的对不对罢了,双修之术自然是双方合意的。”
绯月走进房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古朴书籍,上面也没有名字。
“这本应该算是比较完善的,至于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去管,只要合适就行了,你们拿去翻看吧。钟离不可使用,你走的路子,与孟姜不同。有情人才能练,你不懂情,练了会走火入魔,还是专修你的隐匿吧。”
绯月说完,转身出去,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三人也习惯了,孟姜第一时间拿起这本书,挨着嬴政言道:“我和大哥尽快学习了,钟离姐姐最好看也别看,此功法看了,对你影响太大。”
钟离点了点头,绯月不会骗人,也不懂骗人,既然她那么说,自己就绝对不能学。什么是情?又是这个问题,这都多少年了,钟离还是不懂。
嬴政和孟姜仔细地翻阅,现这本书上写的,就是道家里的阴阳调和,外界有的都是残缺的,钟离当然找不到。
没想到剑谷这里,居然有完整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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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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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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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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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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