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军相距约千余步,这边孙权刚拨马回阵,连鼓励军心的话也顾不上说了,赶紧命令吴军击鼓进军。
当然,孙权也只是在口头上指挥吴军而已,实际指挥这七万多吴军的,还是经久善战的元勋老将程普。而孙吴其他将领,诸如韩当周泰孙贲吕范这些人,也只有独领一军而并无指挥三军的能力。
而程普有这个指挥吴国生死存亡大战的能力吗?答案是勉强的,只能说,如今的孙吴集团,只有程普的资历和资格可以担当此任。
但事在人为,自助者天助,若是不拼搏,又和咸鱼有什么区别。所以哪怕是孙吴集团最保守最悲观的张昭,对此战的态度也是支持孙权打的,虽然说历史上张昭在赤壁之战前乃是吴国最大的主降派,但如今楚军与吴军的强弱对比远远不如赤壁之战时曹军与孙刘联军那般差距悬殊。
江南多河泽山林,骑兵作战的用处不大,因而此番南征孙吴,张绣并未带自己的野战王牌西凉铁骑,带的四五支精锐部队,也只有并州狼骑一支轻骑兵。
如今的并州狼骑其实也只是个名号而已,其组成绝大多数乃是淮南和江东兵,并没有几个并州人。但是经过魏越成廉两人的选拔精训,张辽的亲手调教,最终是重新打造了一支如野狼般嗜血剽悍的轻装骁骑。但因其原型仍是昔日温侯手下那支令人闻风丧胆的狼骑,加上其锻铸者张辽张文远乃是并州人士,所以最终仍是定名并州狼骑。
并州狼骑兵的选拔是很严苛的,大概可通过两种途径入选,一是在战场上有杀敌上双的佳绩,且善于骑战马术。在这里请注意,这里的杀敌上双指的并不是多次作战累计杀敌的数量,而是单指在一场战斗中的杀敌数量!若是没有过硬的本事以及强悍的爆发力和生命力,自然是绝对达不成这项指标的,能够做到的无一不是军中千里出一的猛士悍卒,入选狼骑兵自然没问题。
入选的途径之二,则就是考虑到了第一条选拔方法的不足之处,比如很少打仗或者敌人太少不够杀怎么办。毕竟张绣采取的积攒实力厚积薄发的国策,不愿在群雄割据的初中期出头,自然仗打的比较少,这样就要求楚军另觅蹊径了。好在最后张辽和魏越成廉算是想到了解决办法,既然没有多少仗打没有活人用来杀,那就让想要成为并州狼骑一员的士卒去与山林野兽搏杀,毕竟这个时代可能缺乏人口,缺乏田地粮食,豺狼虎豹这些野兽却是从来不缺的。
搏杀野兽的标准也有两个,若是你愿意独自进山,那捕杀两三头豺狼野豹或者一头熊虎就算完成任务,当然前提是任何的弓弩兵器猎具都不能携带,只能赤手空拳进山,所谓搏杀野兽,自然是必须赤膊,带弓弩标枪什么的只能算猎杀,不能算搏杀。标准二,则是允许两人或者最多三人组队一起进入山林,但对其所捕杀的猎物数量不可能只是乘以二或者三,而是乘以十!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从来不可能只是一加一等于二,所以将这个标准放大到如此其实也不为过。
最终,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额的人回来之后便可以直接成为并州狼骑的一员。也许听起来搏杀一只熊虎的难度很大,毕竟林冲打死老虎的事大家都耳熟能详,强如林教头,也不过是在醉酒麻痹发狂的情况下打死一条大虫,你这明目张胆要求打死一只老虎或者一头熊的任务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了?
其实不然,要知道,自南朝隋唐以后,汉人的身体素质是呈不断下降趋势的。要不然唐代以后汉族一直是被女真蒙古满族压着打,而在汉代及之前,炎黄子孙的身体素质虽然也不及匈奴鲜卑等游牧民族,但仍有一战之力,不像宋代和明代,只有集合了十万以上数十万人的集团军才敢和金军蒙古军对打,而且常常以守为主,再也不曾再现卫青霍去病当年主动出击匈奴驰骋草原纵横漠北的风范。而且其实金人蒙古人满人的战斗力比之他们的前辈匈奴人绝对不如的,南北朝隋唐以后汉人的孱弱由此可见一斑。
而在这个时代,能与猛虎搏杀的比比皆是。比如小霸王孙策,黄须儿曹彰,甚至现在与张绣对面的碧眼儿孙权,这些并不算当世顶尖武力的人物都有搏虎之力,不仅如此,这几个人甚至都以搏虎为乐,尤其是孙氏兄弟为甚。
当然,能够仅凭一己之力打死一头熊虎的猛士其实也是少之又少,就算是并州狼骑的正副督统魏越成廉二人也不敢保证自己在野虎和巨熊这等猛兽面前万无一失,所以也不作硬性要求,非要你打死一头青壮年的老虎或者黑熊,杀掉一头掉了牙的老熊或者打死一头幼虎也是算数的,只要你有本事在其他黑熊和母虎的暴走狂追下存活,也算数。当然其实这更可怕,因为彻底激怒了熊虎的后果就是不死不休,所以其实大多数人进入山林后都是将目标放在了豺狼豹子这些以常人之力便可与之相杀的次等猛兽。
并州狼骑的选拔如此严苛,其过程的每一步都要经历鲜血淋漓般的浇灌,稍有一丝的差错或是运气稍背体格稍差便会直接丧命,然而楚军中想要入选其中的士卒仍趋之若鹜,甚至不少从走卒一步步升到屯长百夫长的军官,也是甘愿放弃之前的军阶而进入并州狼骑成为其普通的一员,这些都因为楚国建立之后在军制方面最大的革新——军功爵制度的正式颁布实行。
楚军的军功爵前文有介绍,不过那时张绣还未开国建邦,军功爵制也只是在军队中实验实施,得到了预期效果之后,张绣便是在开立楚国社稷之时广宣军功爵,确立其为楚国的一项基本国制。
这里就不详细介绍楚国的军功爵制,只需要知道其大致承袭了前代的二十等爵封赏制就行。累计杀敌五人可赐一等爵,自一等爵至七等爵,皆是免除税赋劳役、赏赐田宅钱粮绢帛这些一次性的直接奖励,杀敌越多,自然赏赐越重,最高可有巨额的千金奖赏!其他军阶的提拔另算!
一等爵到七等爵一般适用底层兵卒,一般称为兵爵;而从八等爵到十四等爵,则是适用于一般的将校,习惯被称为将爵。通过评价将领其对于作战的贡献,来确定赐爵。胜百人小战赐八等九等爵,可食十户三十户租税。胜千人中战赐十等到十二等爵,可食五十户一百户三百户租税。胜万人大战者赐十三十四等爵,食五百户一千户租税。当然你若是打赢了那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胜仗,可是不会赐军功爵的,甚至有可能还要追究责任。
前面的七等兵爵和七等将爵都是可以累计的并且相互叠加的,比如你是个校尉指挥打赢了一场仗,自己个人还斩杀了敌军十几人,则可以同时获得将爵和兵爵两种奖励,既有食邑也有钱粮绢帛田宅赏赐。而钱粮绢帛和田地的赏赐没有上限,但是食邑最多累加到三千户,且只能传自己连同子孙三代之内,国家就必须收回。但是接下来的最后六等爵,却是可以世世代代相传袭的,其代表了一个人的卓越战功和荣耀程度,象征意义大于其实质的意义,相较于兵爵和将爵,它被称之为勋爵!琇書蛧
勋爵其实还是借鉴了列朝列代的封爵制度,设男、子、伯、侯、公、王六等勋爵,只有于军于过有突出巨大特殊贡献的文臣武将才有资格被赐爵,一旦被赐位勋爵,则可以说是直接跻身统治阶层,成为集荣耀与地位与一身的存在,并可留名于楚国史册,死后有配享楚国宗庙的待遇。这些对于任何一位才志满怀的文臣武将来说都是最高的追求没有之二!
然而尽管勋爵世袭罔替,代表了楚国最可能受尊崇的一部分群体,但是考虑到了其他一些授爵封赏过重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弊端,张绣最终决定六等勋爵皆为虚封制,赐勋爵但并不配享食邑或田地,也就是说尽管册封你为极尽显耀的公侯王爵,但不会给你匹配任何公爵侯爵伯爵的食邑。虽然听起来这很坑,但是考虑到汉末以来丁户锐减的事实,封什么万户公五千户侯是绝不可能的事情,另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以后会出现勋贵阶层恃贵而骄尾大不掉之势,所以六等勋爵都是虚封,只可附带钱帛珍宝之类的赏赐,绝不授封食邑。
其实这也够了,六等勋爵最重要的还是其象征性和代表性的作用。但是为了显得宽仁大方和人性化一些,允许被封勋爵之人可保留之前获得的将爵食邑田宅,并可继续累积七等将爵从十户到三千户的食邑田宅的封赏。
换一句话来说,你是公爵,你不能有公爵的食邑,但你可以拥有你立了将爵之功被赐的食邑。当然,这些被赐的食邑不会与你的勋爵爵位世代相传,你和你子孙三代之后国家仍旧是要按照将爵制一并收回的。当然六等勋爵也不是白白只给个爵位封号,国家仍然会每年每月按时分级赐予被授勋者及家族相当的钱粮绢帛,重大节日另有其他赏赐,反正只要其爵位有人继承,国家便不会让受勋者家族以及功勋之后受挨饿受冻之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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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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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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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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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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