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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西风烈>第五十七章 阴差阳错
  “对了,壮士尊姓大名?听壮士口音,并非是我西凉人,缘何来到了西凉来?”

  在与红脸大汉回归府衙的路上,马超有意无意的询问着这红脸大汉的身份来历。

  大汉先是深深地叹息了一声,随后便缓缓的道明了自己的身份,语气之中,满是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的遗憾……

  原来,此人乃是河东郡解县人,早年间在家乡因看不惯乡里恶霸欺凌乡亲,便出手杀死了那个恶霸,由此获了死罪,不得已便背井离乡逃离了故土,辗转去了幽州,不料恰逢那一年幽州大灾,粮食欠收,无可奈何之下,此人便有了投军的想法,意欲投奔当时在幽州涿郡起兵的刘备。可是不知何故,在他走到一处通往涿郡的必经之路时,山上忽然开始往下滚落巨石,令他无法通过,等到尘埃落定之后,他刚要向前走,山上又开始向下滑落巨石,如此一连三次,阻挡住了他的脚步。

  经过深思之后,此人认为这或许乃是天意使然,于是便打消了去涿郡的念头,转而背道而驰,一路向西来到了关中地区,在这里干起了贩卖豆子的营生,谁知好景不长,随着黄巾军的势力越来越大,关中地区遭遇了黄巾军的侵袭,他便不得不离开了关中,彼时离开关中的大部分道路,都已经被黄巾军所切断,因此他便被迫来到了西凉,最终遇到了马超。

  红脸大汉说到这里,马超怎么可能还猜不出他的身份?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后世闻名的忠义武圣——关羽关云长!

  或许是冥冥之中,真的是上天注定;亦或者,是因为马超来到这个世界,影响到了这个世界事情发展的轨迹……总之,关羽在阴差阳错之下,竟然辗转来到了西凉,并且碰巧遇到了马超!

  根据史书的记载,关羽应该是在三年多之前,便会投效到刘备的麾下,并与刘备结成深厚的君臣之谊的,虽然没有后世盛传的桃园三结义之说,可关羽此后却是坚定不移的跟随在了刘备的身边,立下战功无数,扬威于战场之上,更是获得了忠义武圣的称号,成为后世数千年中忠义的化身,世世代代为后人所敬仰。

  但是不知怎么的,关羽比史书中所记载的时间,整整晚出现了三年,而且他出现的地点,也并非是涿郡,而是马超刚刚到手的金城。是史书记载有误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的?马超已经无意去探寻其中的究竟了,他此刻心中,已经被过度的喜悦所满满的填充了,哪里还有心思去想其他的事情?

  为何欢喜?这可是关羽啊!还不足以让马超欣喜若狂吗?

  相传,关羽酷爱春秋古籍,并在春秋之中悟出了一套举世无双的刀法,名为春秋刀法,这一点,与马超眼前真实的关羽是极为吻合的,既然在这一点上,史料记载无误,那么想必对关羽的性格记载,也应该是准确的。

  史书有记载,关羽平日里很是爱护部下士卒,但却很看不起士大夫,唯独对深明春秋礼义的文士另眼相看,这也就解释的通关羽此刻的武力明明要强于马超,却为何对马超生出尊敬之意的缘由了。

  有了这个基础,马超要将关羽留在自己身边,也就是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回到府衙之中,马超立刻将马融亲笔书写的春秋手抄本拿了出来,送给了关羽。关羽欣喜不已,自然而然的便留了下来,虽然并未答应投效到马超的麾下效力,可既然留下来了,马超也就不着急了。

  马超明白,关羽的傲气,是生长在骨子里的,他可不会轻易的认主。正所谓良辰择木而栖,良臣择住而侍,酷爱春秋的关羽,是很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想要让他心悦诚服,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行。

  从后的日子里,马超无论去做什么,都要带上关羽一起,以最大的诚意,去赢得关羽的归心。而关羽在亲自看到了金城的吏治、将士们的凝聚力和城中百姓对马超的赞誉之后,不知不觉中,对马超的认知也有了新的变化,心中对马超也是越来越佩服了。

  还有一件事,也让关羽的情绪出现了不小的波动。在关羽来到府衙的当天,马超便暗中派人快马赶往休屠,让留守在休屠铁矿的韩暨打造出一把大刀来,并且附上了打造的图纸,这份图纸是马超亲自设计的,原型嘛,自然便是后世广为流传的青龙偃月刀了。琇書網

  韩暨在接到了马超的命令之后,不敢怠慢,亲自带着几名得力帮手,日夜不停的赶造青龙偃月刀,费时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打造出来了一把造型古朴大气,重量与马超的紫金霸王枪相同的大刀,并且派人火速送到了金城。

  马超拿到了青龙偃月刀之后,连同一早就在整个金城郡内精挑细选出来的战马,一起送给了关羽。

  青龙偃月刀重达八十一斤,用料也是极为考究,即便比不上马超的紫金霸王枪,也与赵云的龙胆亮银枪不相上下了,如此神兵利器,是个武将都会视若珍宝的,更何况关羽所擅长的,本来就是春秋刀法,刚好与这柄青龙偃月刀相衬。

  而马超精心挑选的战马,也是万里挑一的好马,是氐族人历尽上下三代之功,才辛苦培育出来的品种,名为“火龙驹”,这种马氐族人至今也只培育出了十余匹,马超所选的,自然是其中最好的一匹。

  在马超将青龙偃月刀和火龙驹一起送给关羽的时候,关羽心中的复杂情绪,恐怕没人能说的清楚。如果马超送给关羽的是金银财宝的话,关羽不但不会接受,反而还有可能心中会生出不愉快的情绪,因为关羽骨子里的骄傲,是不可能接受那些东西的。可是马超送出的这一刀一马,着实令关羽欢喜,因而便无法开口拒绝。

  关羽也不傻,他心里清楚,马超对自己的恩情越来越重,自己无以为报,可是性情上的桀骜,却令他偏偏张不开嘴说出“愿效犬马之劳”这样的话来,更令关羽难受的是,马超不但没有强迫他表明态度,而且还大度无私的将五禽之戏中的虎之戏,传授给了关羽,以便让关羽和自身参悟出来的春秋功法相互印证,从而引导着他的内家功法走上正途。

  就这样过了将近两个月,当关羽终于做出决定,要正式投效到马超麾下的时候,忽如其来的异变,却又打断了关羽的计划。

  前方有战报传来,陇西那边的战事,发生了巨变。

  当初,董卓部下的华雄仗着自己的武勇,率领五千骑兵搅的韩遂叛军不得安宁,可五千之众,毕竟左右不了大局,只能是尽量拖延一下韩遂大军强攻陇县的时间而已。偏偏在华雄成功拖延了一些时日之后,董卓部下的两大中郎将李傕和郭汜各自率领本部人马赶来支援,董卓见到自己的部众到来,心中的自大情绪便膨胀了起来,竟然愚蠢到不顾李儒的劝阻,做出了出城野战的决定,结果被韩遂、边章以及羌氐联军,将计就计的打了个伏击,这一仗打下来,董卓损失了七千多的兵马,若不是杨奉率部救援的及时,恐怕董卓都没命再回到他的老巢了。

  此后,韩遂等叛军趁着士气正盛,轮翻攻打陇县,并且切断了城中的水源,令城中近十万大军,面临着严重的缺水问题,士气一日比一日低落,眼看着就要受不住陇县了。好在危机时刻,赵云、张绣和徐晃三人率部在外围苦苦支撑,想尽办法给城中送水,趁着夜色绕到叛军合围较为薄弱的地带,在夜色的掩护下杀到陇县城墙下,呼唤城上的守军将装满清水的水桶用绳索拉入城中,才算是暂时缓解了饮水危机。

  可赵云他们带去的骑兵只有七千余人,在韩遂有了防备之后,他们就越来越难以将清水送到陇县的城下了。无奈之下,赵云便派出两名精锐骑兵,火速赶到金城以及武威求援。

  看完了战报,马超气的拍案大骂:“这个愚蠢的董卓,是没长脑子吗?简直是蠢得无可救药了!”

  可是骂归骂,气恼归气恼,陇县之危,马超还是要去救援的。不说别的,杨奉此刻就陷落在陇县城中,马超可不能眼看着他陷入险境啊,毕竟,马超可是刚刚托马腾给杨奉提了亲的,怎么能让未来老丈人遭遇什么不测呢?更何况,赵云和张绣还在陇西苦苦支撑,他们都是马超的兄弟,马超绝然无法对他们的安危坐视不理。

  当下,马超接连传令,升帐点将,调集军队,也就让关羽到了嘴边的话,又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不过,在马超即将出征的时候,关羽也是一身戎装,手提青龙偃月刀,骑乘着火龙驹,不声不响的来到了马超的身边,其心意,不言而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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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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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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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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