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宾客,唐元贞抱着唐宓来到了寸心堂。
赵氏半躺在榻上,靠着翠色绣暗纹的隐囊,榻前跪坐着一个小丫鬟,正拿着美人锤给她按摩双腿。
见唐元贞进来,赵氏挥退了小丫鬟,坐直身子,笑道:“二娘来了。外头都忙完了?”
唐元贞将唐宓放到地上,欠身行了一礼,方回道:“好叫阿家知道,外面都收拾妥当了。今天事多,辛苦阿家了!”
赵氏摆摆手,“都是自家人,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猫儿,过来,到阿婆这儿来。”
唐宓折腾了一整天,居然还不累,听到赵氏的召唤,扭头看了看母亲,见母亲点头,就哒哒哒的跑到榻前。
也不用赵氏伸手,唐宓已经熟练的扭着小肥屁股爬上了榻。
很显然,小丫头做这事儿不是一次两次了。
赵氏伸手将唐宓抱在身前,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笑着说:“今天我们猫儿真争气,想必过了今日,满京城都知道咱们王家出了个小神童呢。”
赵氏倒不是想借用唐宓的“神童”之名做些什么,而是由衷的觉得,在当下,女子立身不易。
唐宓虽然姓“唐”,但到底不是根红苗正的世家女。尤其是王家还有这么一群极品和一堆的烂事儿,赵氏真怕会误了唐宓的前程。
有个“神童”的名声,长大后再得个“才女”的头衔,唐宓说亲时也能好一些。
不知怎的,赵氏对唐宓特别喜欢,虽然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可她就是稀罕这个眼睛澄澈、聪明伶俐的小胖丫头!
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赵氏为了报复,强硬的过继了王怀瑾。从决定的那一天起,她就没想着会跟王怀瑾“母子情深”。
正常来说,赵氏为了更好的控制嗣子、确保自己后半生有依靠,她就应该将王怀瑾的儿子抱到身边抚养。
王怀瑾成年了,她再用心也无法跟他养出多深的感情来。
孙子就不一样了,尤其是王怀瑾的次子,今年才三岁,只要她仔细教养,长大后定会亲近她这个养祖母,而不是亲生父母。
但赵氏并没有这么做,因为她不稀罕。
对王怀瑾夫妇,她完全按照规矩来,不拉拢、不压制,没有过分亲近,也没有特意疏远。
王怀瑾是个坦荡的人,他很重感情,短期内,面对伯父伯母的时候还有些不自然。
几个月相处下来,他对同样行事坦荡的伯母,反而生出许多敬意。尤其是赵氏并不阻拦他去亲近生父生母,这让他很是感激,甚至还隐隐的生出几分愧疚。
最近一段时间,王怀瑾给赵氏请安的时候,那声“母亲”不再唤得生硬、排斥了。
至于唐元贞就更不用说了,对她而言,婆母是亲的还是过继的,根本不重要。两者都跟她没有血缘关系,她孝顺,只是孝顺“婆母”这个名分,而不是专指某个人。
而且说句“不孝”的话,唐元贞更愿意有赵氏这样的婆婆。
李氏,不能说她不好,唐元贞只是觉得这个婆婆有时太假。
明明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却硬要端着书香小姐的架子。
明明心里并不喜欢王怀瑾对唐元贞的事事顺从,却硬要表现出大度、不计较。
明明重男轻女、不喜欢唐宓,却硬要装着稀罕小孙女儿的模样。
……
唐元贞活了两辈子,李氏的种种做派根本就瞒不过她的眼睛。
别说唐元贞了,就是唐宓,也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亲阿婆并不如她说的那般疼爱自己,而新祖母就不一样了,她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自己!
所以,唐宓也非常亲近赵氏。
“神童不神童的不重要,我只希望猫儿能平安健康的长大。”
唐元贞疼惜的看着唐宓,柔声说道。
“是啊,做娘的都希望儿女能平安康乐。”
赵氏从一旁的匣子里摸出一个布老虎塞给唐宓玩儿,一边看着小孙女咯咯笑着流口水,一边幽幽的叹息道。
唐元贞知道赵氏在担心什么,思忖片刻,试探的问:“阿家,阿姊出嫁也有七八年了,从未归省,咱们要不要派人去接她回家住些日子?”
王怀媛是赵氏唯一的骨血,如今远嫁他乡,赵氏不可能不惦记。
赵氏抬起眼,深深的看了唐元贞一眼,“我知道你是个有心的人。这几年,你每年都会打发人去瞧大娘,还送了不少东西,让柳家知道,大娘是有娘家的人,也让柳家收敛了不少。”
唐元贞是王家唯一一个还记挂着王怀淑的人。
这也是赵氏想过继王怀瑾的原因之一。
“柳家,呃,阿家,他们家似乎有些、有些——”唐元贞想起前去柳家送礼的人回来说的话,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告诉赵氏。
“呵呵,不过是个妄想跟世家攀附的小人罢了。没什么可说的。”
赵氏撇撇嘴,柳家的事,她一清二楚。出身不高却架子十足,整天把河东柳氏放在嘴上,偏偏他们跟人家半文钱关系都没有,不过同姓“柳”而已。
柳家的行事做派虽不让赵氏喜欢,但他们并没有苛待王怀媛,赵氏也就没跟他们计较。
至于唐元贞的提议,赵氏想了想,还是摇头,“大娘毕竟是出嫁女,不好随便回娘家。平日你多给她写写信、送些东西也就是了。”
柳家对世家已经到了“迷信”的地步,而唐元贞是堂堂一等豪门千金,由她出面交际,柳家定不敢轻慢,对王怀淑也能高看几眼。
唐元贞听赵氏说得真诚,不似虚让,这才点头,将此事按下不提。
赵氏继续逗唐宓玩儿,布老虎玩儿腻了,她又翻出了一个九连环,耐心的教唐宓如何拨弄。
嘴上却还不忘跟唐元贞交代事情,“圣人赏给猫儿的抓周礼,我已经命人收好了,待会儿你让人带回去,好好的给猫儿收起来。”
唐元贞赶忙答应。
“我还给猫儿准备了一些小东西,不值什么钱,胜在是将作监精心打制的,你一并拿去给猫儿玩儿吧。”
唐元贞忙替女儿道谢。
赵氏没再说话,而是看着唐宓拨拉九连环。
唐元贞犹豫再三,还是把白天水榭发生的事告诉了赵氏。
“哦?她竟当着诸位小娘子的面儿,说《三字经》是她所做?”
赵氏抬起眼,毫不遮掩她的鄙夷,“阿何那句话说得没错,真真是‘贱人生的小贱种’,没脑子也就罢了,偏偏还是个胆子大的。哼,她自己蠢,也别把旁人当傻子啊。十二岁的小娘子、没读过几年书,连大门都没出过几回,她就能写出《三字经》这样的奇文?更可笑的是,她居然还敢在人前显摆。自己丢人不说,还把王家的脸面也都丢尽了!”虽然王家也没什么脸面可丢!wWW.ΧìǔΜЬ.CǒΜ
唐元贞已经猜到王怀淑的来历,这让她更加不想让王怀淑待在王家。
心思歹毒、损人不利己也就罢了,偏偏王怀淑还是个没脑胆大、自视甚高的穿越女,危险,太危险了!
赵氏想了想,道:“在众人面前丢了这么大的丑,京里她是不能待了。这样吧,明天找几个人,把她送到城外的庄子上去……”
……
“什么?赵氏要送我去城外的庄子?不、不,我不去,打死我都不去!”
王怀淑快要崩溃了,上辈子她就被流放到了庄子上,最后惨死!今生她步步算计,怎么还要去庄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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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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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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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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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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