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身份上的差距也体现在东、西二市上。
东市商铺里卖的大多是金、银、玉、古玩、字画等奢侈品,而西市的货品则更贴近平头百姓。
阿史那鹰轻车简从,一身胡服,饶有兴致的在西市上闲逛。
在京城这几天,他切身感受到了大梁的富庶、以及大梁子民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天朝上邦吧。
虽然嘴上不说,但阿史那鹰心里无比羡慕,想让自己部落变强的决心也愈发强烈。
同样是人,他的族人们一生下就要跟恶劣的环境做抗争。
长大后,更是跟数不清的饥寒、战乱、疾病战斗,一个阿史那族的男人不知要经历多少磨难才能长成男丁。
反观梁人呢,他们生在气候适宜、物资充沛的中原,没有老天爷的为难,只要不是太懒惰,就可以丰衣足食,日子过得顺遂太平。
不公平啊,太不公平了。
所以他们大可汗才会南下,从梁人那儿取些粮食、牲畜和奴隶。
可恨梁人表面上看着斯斯文文,整日里咬文爵字的,上了战场却十分彪悍。
两军交战的时候,阿史那鹰还以为只有蒋忠的平西军如此厉害。
待他来到京城,他才发现,慢说大梁的卫兵、府兵了,就是那些身着麻衣、脚蹬麻鞋的田舍汉,居然也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战意。
提及北疆之战,更是有不少平头百姓嗷嗷叫着要去教训没规矩的胡人。
大梁,确实是礼仪之邦、文明之地,但从上到下都不怯战,男人们更以战死沙场为荣!
这,很可怕啊!
阿史那鹰越深入了解大梁,越有一种危机感。
偏偏阿史那部落经过两年前的那一战,元气大伤,部族的精英更是折损殆尽。
想要恢复,短则三年,长则五年。
并且还需要大梁的“支援”。
这次阿史那鹰来京城,便是谋求大梁的援助。
请降公主,只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事。
大梁若是能同意,自是千好万好。
大梁若是拒绝,那就借此事给阿史那部落求得更多的好处。
铁器、盐巴还有粮食,这都是草原上最紧缺的。
阿史那鹰一边在商铺林立的街道上溜达,一边暗自琢磨着。
至于大梁会不会答应他的要求,呵呵,他们先解开那个“难题”再说吧。
一想到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而向来标榜智慧的大梁人却对一个小玩意儿束手无策,阿史那鹰真是从头爽到了尾。
他早就计划好了,明天大朝会上,他会当着大梁君臣的面儿表示,他可以“帮”大梁解开这个难题,但请大梁皇帝答应他们大可汗的请求。
如果大梁皇帝不同意,那么就必须当众承认,他们梁人不如胡人。
阿史那鹰相信自己的嘴皮子功夫,至少能让大梁皇帝答应他的一个“请求”。
届时,他再在众人面前解开鲁班锁,然后拿出大可汗“请降公主”的手书。
大梁皇帝应该不会答应,那么他阿史那鹰就会退而求其次,请大梁多多“赏赐”一些铁器、盐巴和粮食。
如果能再给几个铁匠,那就更好了。
这计划,完美!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阿史那鹰便从四夷馆出发了。
他志得意满的跟随鸿胪寺的官员来到大殿,却敏锐的发现,今天大梁君臣的表情很是怪异。
唔,并不是他现象中的为难、憋屈甚至是屈辱,反而是轻松、惬意甚至是得意。
发生了什么事?
短短三日的功夫,情况就有些不对劲?
阿史那鹰暗自警觉着,但脸上却丝毫没有表露。
单手扶在胸口,阿史那鹰向御座上的圣人行了一礼。
“胡使免礼!”
圣人今天的心情很好,说起话来也中气十足,“这几日,胡使在京城住得可还习惯?”
听在阿史那鹰耳中,却是无比别扭,但阿史那鹰还是恭敬的说:“多谢大梁皇帝盛情,下官住得很好。”
“那就好。”圣人不急着提鲁班锁的事,反而一副闲聊的口吻,跟阿史那鹰说起了家常。
阿史那鹰心里的不安愈发强烈,耐着性子,回答了大梁皇帝的几个问题。
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问了句:“不知我奉上的那个小玩意儿——”贵国的高人们可曾解开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圣人打断了。
“哦,你说那个啊,”圣人满脸不以为意,随便摆摆手。
赵福赶忙取出一个乌木匣子,双手捧着,缓步走到阿史那鹰跟前。
阿史那鹰起初看到完好的鲁班锁时,眼底闪过一抹惊喜,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劲。
这个鲁班锁被人拆开过,而且又用一种奇怪的手法重新组装了起来。
他的手指一寸一寸的检查着,最后停留在匣子侧面中间的一个小口上。
是这里,这里少了一根木条!
圣人看着阿史那鹰的动作,见他发现了问题,便笑着说道:“确实是顽童的把戏,朕随便找了个京中小娘子,几下便解开了。”
怎么可能?
阿史那鹰眼睛猛地凸了出来,这可是那个汉人毕生的心血啊。
而那个汉人,也不是寻常百姓,他原是中原最出色的木器高手。
前朝时,为戾帝修陵寝,跟他一起的伙伴都被官兵灭了口,唯有他仗着高超的机关术,从墓地里逃了出来。
逃出来以后,那人不敢回家乡,也不敢在中原露面,四处流浪,最后去了草原。
那时,阿史那鹰刚刚凭借战功有了点地位,见那汉人谈吐不俗,便有心结交,跟着他学汉话、学汉字,还学了一些机关术。
后来,那汉人得了重病,临终之前,将这个乌木匣子赠给了他,还教给他如何拆解。
那汉人曾经骄傲的说,普天之下,再无人能解开这个匣子!
但现在,大梁皇帝却告诉他,大梁有人解开了,而且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小娘子!
阿史那鹰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信!
但,眼前的事实却告诉他,这应该是真的。
就在阿史那鹰思绪纷乱的时候,圣人又开口了,“贵部可汗的意思朕已经知道了,朕已然将‘回信’放到了匣子里,你回去后,可直接呈交贵部可汗。”
阿史那鹰手指摩挲着严丝合缝的乌木匣子,心里早已乱了分寸,他有种预感,这个匣子,他打不开!
“哈哈、哈哈哈~~~”
回到两仪殿,圣人还在大笑。
没办法,一想到阿史那鹰那张憋屈的脸,圣人就忍不住。
“痛快,真是太痛快了,小小一个胡使,竟然也敢在太极宫放肆,现在终于知道我大梁的厉害了吧。”
“阿舅,确切来说,是猫儿厉害。”李寿溜溜达达的进了正殿,凉凉的提醒道。
“哦,对对,此事胖丫头确实居功甚伟,”圣人根本不在意外甥的没大没小,沉吟片刻,道:“有功就该赏!来人,封唐宓为常乐县君,食邑一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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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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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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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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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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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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