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
或白、或浅粉的桃花林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身穿杏红色的衣裙,伸出纤细莹白的小手,轻轻折下一支的桃花。
她一边折花,一边轻声诵念着。
“二娘,这是谁写的诗啊,真好听!”碧衣小婢好奇的问道。
“前些日子李家举办桃花宴,当着半个京城的贵妇,姑母眼见桃林景色怡人,一时兴起,吟唱了这首桃花诗。”
王令佩将花枝放到丫鬟提着的花篮中,略带羡慕的说道:“桃花诗意境脱俗出尘,众贵妇纷纷称赞,而姑母,也因着这首诗名噪京城。”
“啊?是嫁到赵郡李氏的那位娘子吗?”丫鬟年纪小,进王家当差也不过五六年的功夫,那时王怀淑早就嫁人了,所以她对王家这位“高嫁”的娘子并不熟悉。
不过,她倒是听一些年长的婆子提到过,说王家老一辈的小娘子中,数三娘(即王怀淑)最不安分,小小年纪就因为虚荣心而剽窃别人的作品。
小丫鬟不懂什么叫“剽窃”啦,好像就是偷了别人的文章,只是她不明白的是,文章这种东西,还能被人偷走?
可听自家二娘这话的意思,那位王怀淑似乎很有才情啊。既是这样,王怀淑为什么要偷别人的?
或者,王怀淑出嫁了,在夫家受到熏陶,所以变得有才情啦?
小丫鬟正胡思乱想着,王令佩开口了,“不愧是赵郡李氏啊,姑母嫁过去才几年,竟也能吟得一首好诗。”
别人不知道王怀淑的底细,作为她嫡亲嫂子的小万氏却十分了解。
小万氏很清楚王怀淑有几斤几两,所以,在王怀淑因一首诗而出名后,很是不屑的说道:“哼,凭她也能做出这么好的诗?照我看啊,要么是她偷了李家某位郎君的创作,要么就是在李家待久了,好歹沾染了点文气。”
王令佩将这话听了进去,事后反复思量,觉得母亲的第一个猜测是不成立的。
李家是世家,规矩极严。
且姑母在李家的地位并不高,远没有达到剽窃了族中子弟的诗作却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诵读出来的地步。
王令佩更倾向于小万氏的第二个猜测,久居芝兰之室,其身也香嘛。
与王令佩抱有同样想法的还有很多人,尤其是当年参加过唐宓抓周宴的那几个贵女。
啧啧,那时候的王怀淑,可是连唐太府的遗作《三字经》都敢拿来说是自己的原创哇。
足见其人品。
不过,王怀淑嫁入李家后,很是低调了几年。
低调得许多人都忘了她曾经的“丰功伟绩”。
若不是这次的桃花诗,相信很多人依然想不起还有王怀淑这号人物。
桃花诗的惊艳,也让不少人对李家的家学渊源佩服不已。【△網WwW.】
好吧,写出桃花诗的虽然是王怀淑,但绝大多人都觉得功臣是李家,是王怀淑的夫君李其珏。
谁让王怀淑有那么糟糕的历史呢?
谁让现在的李家风头正盛?
五年前,李十八郎李寿一人对战十几个世家的优秀子弟,一战成名。
李家竟也有了复兴的迹象。
当初,李祐堂答应了李寿的三个条件。而李寿那三个条件中的第一个,就是要求李氏子弟参加来年的春闱。
直到李寿提出要求的那一刻,不管是那些跟李寿对赌的世家,还是李家,都明白了李寿这般大张旗鼓“挑衅”诸多世家的原因。
明白了,也晚了。
那些世家不管心里怎么骂李寿坑人,到了春天,还是捏着鼻子派出子弟去参加科举。
只不过,他们到底存着不忿,并没有派出族中最优秀的子弟,而是在旁支中随便点了几个人。
李家原本也想这么做,却被李寿的一番话劝住了。
李寿的意思很明白,圣人极力推行科举,考试选才的大势不可阻挡。
李家式微,朝中并没有多少高官,若是还是遵循旧制,靠推荐出仕,短时间内,李氏很难复兴。
不如趁着这次机会,李家将族中最优秀的人才全都推出去。
李家识趣,圣人自然不会亏待。
只要族中子弟在朝中有了位置,何愁李氏不早日复兴?
而且吧,这次是李寿挖了坑,李家也是受害人。
李家完全可以做出被不孝儿孙算计的苦主模样,如此既能参加科举,还不必背负“世家叛徒”的骂名?
毕竟,同时参加科举的,还有其它的家族呢。
若要说背叛,也是大家一起背叛!
李祐堂听了李寿的这番话,一个人坐在祠堂里呆了三天,出来后,拍板:好,我们参加!而且会派出最优秀的子弟。
第二年春闱,李家最杰出的新一代几乎是倾巢而出,除了李寿。
李寿表示,他已经有了官职,就不跟族中子弟争抢名额了。
同一场春闱,李家派出的是精英,而其它世家则是一群旁支子弟、或是庶子,水平高低立见。
结果更是不出意料,李家二三十个子弟,竟无一人落榜,甚至还包揽了这一科的前三甲。
消息一传出来,世人无不惊叹——不愧是赵郡李氏啊,明明不过是一赌局,随便应付一下,还能夺得如此成绩。
世人哪里知道,李家从未“随便”,“随便应付”的是他的对手,那些自视甚高的世家们。
而那些世家们看到结果,也都傻眼了。
他们、貌似又被李寿给坑了。
李家成功踩着其它世家的肩膀,重新恢复了一等世家该有的荣耀。
随后的结果,亦如李寿所说的那般,李家给力,圣人也没有吝啬,一口气给考中科举的二十多个李家子安排了官职。
李祐堂更是被圣人从养老的闲职直接提升为礼部侍郎。
虽然不是一部尚书,但对于沉寂十几年的李氏而言,侍郎之位已经是最理想的职位了。
李家得了莫大的实惠,更重要的是,名声再次响彻海内。
世人再次提及李氏,不再是什么“没落”,更不是李其珏“杀妻灭子”的传闻,而是李氏不愧千年世家,底蕴和家学远比其它世家来的厉害。
在这样的风潮下,王怀淑的桃花诗也就不显得那么突兀了——虽然王怀淑本人平平,但她是李家媳妇,多年受熏陶,能写一两首惊艳的诗,也在情理之中啊。
“姑母真是有福气。”王令佩不止一次的在心底感叹。她今年马上就十六岁了,可亲事还没有着落。
唉,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姑母那样嫁入名门,成为众人羡慕的贵妇。
“二娘,您看,玉兰花!”小丫鬟拎着花篮,跟着王令佩在桃花林中穿梭,忽然指着不远处的一株花木喊道。
“咦?这玉兰竟提前开花了?”王令佩也很是诧异,快步走到近前,枝头上已经挂满了花苞。而周围则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王令佩不由自主的伸出了手。
就在这时,忽的有人惊呼:“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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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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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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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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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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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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