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
曹冲在甄宓的侍奉下,把身上的衣物穿好。
不同于之前的厚实锦衣或者是儒服,曹冲今天穿得势有些紧身的武士服,手脚都扎紧了,腰间绑了一把宝剑。
隔着铜镜,曹冲仔细看了一下,差点被自己的美貌所折服。
简单的吃了早餐之后,曹冲作别甄宓与关银屏,在周独夫的护卫之下,走到洛阳城外。
军营并不在洛阳城内,而是在洛阳城外。
离洛阳城的距离也不远,从北门看过去,肉眼可见的便是连绵不绝的军帐,如同一朵朵白色蘑菇一般,在地上绽放。
木制角楼,还有两丈高的木制围墙,将军营团团围住。wWW.ΧìǔΜЬ.CǒΜ
到了现在,曹冲也算是懂一些军事的人了,从面前这军营的规模上看,这军营最多不超过一万人。
而事实上确实如此。
曹冲虽然让曹冲去凉州,但是并没有给曹冲太多的兵马,也没有拨款给曹冲。
不给曹冲太多兵马,是因为给了曹冲太多兵马的话,用处也不太大。
凉州本地就有军队,若是多个十几万人,不说你有没有与凉州本地世家结仇,光是那十几万人的吃喝用度,便可以让曹冲与凉州世家交恶的。
一个凉州,要想供起十几万军队的吃喝用度,非要竭尽全力不可。
但是,这些世家又不是曹冲的下人,他们怎么可能让自己的粮食白白给曹冲的军队吃?
他们自己也是有私军的,到时候,曹冲与凉州世家的矛盾只会日益加深,起不到安抚凉州世家的作用。
曹冲不能带太多人过去,当然也不能带太少人过去。
一万人。
精兵。
再加上在凉州的官军,若是曹冲手腕够强的话,得到两三万军队不成问题。
然后在世家那边,又可以得到两三万军队。
有这些人在,对付羌胡是简单的事情。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曹冲的手腕够强,也就是曹冲能镇得住这些世家滑头。
而光靠洛阳侯,曹操之子这些名头,是没有用处的。
曹冲需要震慑住他们。
而震慑得住他们的,便是手上的军队。
这军营的一万人,都是精兵中的精兵。
曹冲到军营外面,马上有人前来迎接。
迎接曹冲的是郝昭与王双。
郝昭老早便跟着曹冲了,虽然郝昭不是什么进攻型人才,但轮到守城,在这个时代估计没有比郝昭更加厉害了。
能够阻挡后世诸葛亮几次北伐的人,没有些真本事怎么可能?
而王双,则是在荆州去投靠汉献帝的人,只不过在后来他看到汉献帝无能之后,便离开了汉献帝。
之后辗转千里,最后却是到了曹冲手上。
猛将王双,勇力比之温侯吕布都不逞多让。
当然,两人也没有正式对打过,但是按照史书上的记载,王双的勇武,是不容置疑的。
有这两人在,曹冲进可攻退可守,也算是有些考究了。
在王双与郝昭身后,则是一片身穿甲胄的年轻人。
这些人的甲胄艳丽无比,甚至可以说十分骚气。
有的甲胄外面镶嵌着无数的宝石,有的甲胄浑身金黄看起来像是黄金铸造的一般,有的造型浮夸,看起来不像是战甲,倒像是一件华丽的衣物一般。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世家子弟们。
他们是来镀金的。
但曹冲知道,这不是一个安全的镀金之旅,带这些人过来,除了在出征之际与世家的交易之外,更多的,是曹冲有自己的谋算。
这些世家子弟虽然草包,但是身后的能量却是大得惊人。
若是曹冲运用得到,这绝对是一件锋利的武器。
当然,在这些草包的世家子弟身边,也有一些甲胄朴素的世家子弟。
在战场上,你的甲胄越是华丽,便越先死,甲胄普普通通,反而更容易活下来,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道理。
这些世家子弟甲胄朴素简单,比起那些甲胄华丽的世家子弟来说,确实要聪明上许多。
对此,曹冲心中也没有半分惊讶。
世家虽然出纨绔,但出得更多的,是人才。
曹冲心中明白,在王双与郝昭身后,这些世家子弟中绝对是有人才的。
但最后他们能不能发光,还是得看他们自己的了。
曹冲轻轻的点了点头,很快便把视线从后面的世家贵族身上收回来了。
“别在外面站着了,我们进去吧。”
曹冲发话,这些人自然是乖乖听命,给曹冲让出了一条路,让曹冲过去了之后,这些人才跟在曹冲身后慢慢走进去。
其实说起来,这个军营中的帐篷可以住的人其实远不止一万人的,但是最后只住了一万精兵,原因自然是因为这些世家子弟了。
这些世家子弟基本上都带着随身奴仆,都有一个独立帐篷,占据了不少位置。
曹冲也只是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
进入军帐,曹冲很快就看到在军营中列阵站好的一万精兵。
这些士卒身上穿着洛阳侯府标志的甲胄,这种甲胄比之其他的甲胄,防御力要高上许多,很多要害都被保护的很严密。
甚至脸上都有铁质脸罩。
当然,这一套甲胄比之其他军队的甲胄,价格要贵上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看起来少,但是乘以一万,那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站在高台之上,曹冲看了一眼,便站上去了。
“将士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不日我等皆要进兵凉州,与羌胡作战,与不臣者作战,你们可怕?”
能够在高台上发言的,自然只有洛阳侯。
在军营之中,曹冲的声望极大,关于曹冲的传言,更是神乎其神,差点把曹冲神话成神仙了。
曹冲一发言,马上在台下便掀起了一阵狂潮。
“我等不怕,我等不怕...”
台下,上万士卒歇斯底里的吼叫着,表现自己的不畏以及勇武。
一万人嘶吼,声音比之雷声要大上百倍,曹冲耳中轻微轰鸣,但是脸上的表情是古井无波的。
那些草包世家子弟就没有曹冲这种魄力了,有的直接被吓得坐了下去,可谓是丑态毕露。
“不怕,便好。”
曹冲大声吼道,下方士卒的声音很快便消失殆尽了。
“但仅仅是不怕,是远远不够的,不怕,不能挡住异族人的刀剑,不怕,不能给你们带来功勋,你们,能够捍卫你们的荣耀,从而封妻荫子吗?”
被曹冲一激,这些大汉拍着自己的胸膛,大声吼道:“我等愿用血肉之躯,捍卫荣耀!”
看着下面吼得满脸通红的士卒们。
曹冲笑着点头。
不说勇武,光是这士气,便是可用的。
士气可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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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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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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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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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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