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仪或许有才,魏讽或许有才...
但是说实在的,经过了多年的发展,追随曹冲的人中,人才也是不少的。
他完全没有无才可用的窘迫,甚至在想该带哪个谋士陪着自己到凉州去。
毕竟邺城是大本营,需要有人坚守。
相比于战场凉州,邺城的重要性不容置喙。
即使曹冲在凉州做得再好,但万一邺城的势力失守,那也没有半毛钱的作用。
换句话说,如果曹老板在曹冲去凉州途中便不幸驾鹤西去了,那么,谁在邺城拥有强大的力量,那一方很明显就拥有优势。
先一步接近权力的优势。
是故,邺城中不仅要留人,而且还有留一些镇得住场面,能力不俗的人。
曹冲脑中在想这些东西,手上则是在逗弄着小狸猫。
这小橘猫被曹冲的碎肉“贿赂”了之后,很显然与曹冲变得亲昵了不少,甚至还主动舔舐曹冲的手背。
不过让曹冲稍微有一些苦恼的是,那带来的一盘子的碎肉,已经被这小橘猫吃干抹净了。
而且还没完,这小家伙睁着一个无辜的小眼神,不断的朝着曹冲喵喵叫唤着,张开的嘴露出了里面的小虎牙,样子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真是一个贪吃的东西。”
曹冲打趣一声,将小猫抱在怀中,也不在意这家伙贪得无厌的要求了。
一盘子的碎肉都吃下去了,再吃可能都要撑坏了,曹冲自然不可能再给他吃食。
曹冲抱着小猫,偶尔伸出一只手抚摸着猫背,另外一只手则是拿着竹简,在看着凉州有关的典籍。
随着曹冲一天天的啃食,即使是一马车的竹简典籍,也被曹冲啃食了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的阅读量,让曹冲比那些凉州本地人都还要了解凉州。
但是曹冲知道,这还远远不够...
因为书还没看完。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去了好几天,直到今日。
曹冲从甄宓白皙的身子上爬起来,后者则是赶紧起身帮曹冲穿戴整齐。
简单的吃了早点之后,曹冲乘坐着马车,往着邺城东门的方向去了。
在这几日的时间内,曹冲将有关凉州的典籍全部看完了。
看完了之后,曹冲对凉州的了解,可以说是专家级的了。
但是,属于纸上谈兵的专家级,毕竟现实与书上的差距还是有的,尤其这些书大多事十几年的典籍。
很多事情都变了。
但是这不要紧,最起码凉州的印象有了。
而对凉州的情况越了解,曹冲的脑子便越清楚,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凉州的情况了。
这也是这时代知识的重要性。
与后世的知识大爆炸不同,在这个时代,你要获取知识的难度是很大的,这时代没有报纸,交通也极不方便,曹冲得到的消息,总是要滞后一些日子。
知识,尤其是系统的知识,很难被获取。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实不相瞒,有的只是识字,然后只看过几本书。
然后便称为读书人了。
不是这个时代的书生不想读书,而是书贵。
对于寒门弟子来说,他们最发愁的事情,不是找不到吃的,而是找不到书。
若是知道曹冲整日埋头在书堆中,那些人恐怕会嫉妒得质壁分离。
洛阳侯这绝对是在享受!
曹冲摇摇头,暂时把脑中烦乱的想法抛出去。
今日他可是要正事要做的。
这个正事不是别的,而是要将自己最亲爱的二哥,邺城最有权势的人之一的长安侯送出邺城。
今日,也是曹丕幽州行的开端。
曹冲心中不免有些嫉妒。
他的凉州之行现在可还没影呢,而曹丕的幽州之行却就在今日。
想到这里,曹冲心中都有些烦躁了。
不过曹冲很快就压制住心中的不快。
曹丕出行,作为弟弟的,总要送他一程,而且是满含笑脸的送曹丕出邺城。
不管两人斗到什么程度了,但明面上,两人还是兄弟。
最要好的兄弟之一。
这说来有些讽刺,但确实是政治。
在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两兄弟正在拼个你死我活的时候,曹冲得在众人身前上演兄弟情深的戏码。
真是虚伪。
但是这就是文明人的斗争方式,曹冲即使有些不舒服,也没有反抗的意思。
虚伪若是存在,那证明这个虚伪是有价值的。
邺城东门,此时早已经人潮涌动了,大多是曹家夏侯家的勋贵,也有曹丕的心腹们。
在城门口,曹冲甚至可以看到曹丕的家眷们,诸如郭女王以及站在郭女王身后的曹睿。
到了城门口,曹冲很自然的下了马车,在周独夫的护卫之下,曹冲朝着城门口走去。
城门口,曹冲与带着白纱的郭女王对视一眼,轻轻的点了点头示意,倒是曹睿对曹冲投来的目光,不敢抬头。
曹冲也不在意这些,看着被人群围绕的曹丕,笑着走了过去。
“二哥。”曹冲唤了一声曹丕,后者在人群簇拥之中,很明显的愣了一下,但脸上马上露出笑容。
“仓舒,今日你也来了。”
如果说曹丕对于曹冲的眼神是和善的话,那么,像曹真曹洪这些曹丕的死忠党,此刻看着曹冲的眼神绝对算不上好。
而曹冲对于这些稍带恶意的眼神自然是视而不见的。
“二哥即将远赴幽州,仓舒心中甚至担忧,已经在太一主神面前为二哥祈福,还希望二哥一路顺风。”
曹丕嘴角抽了抽。
在太一大神面前祈福?
怕不是“祝”我早些去见太一大神吧?
当然,曹丕脸上异样的表情只存在了一瞬,很快就被笑容取代了。
“如此的话,二哥便谢过仓舒的祈福了,幽州之行,我势在必得。”琇書蛧
曹丕语气有些强硬,之后又用长辈对晚辈说话的语气对着曹冲说道:“仓舒,凉州比之幽州更加危险,那些羌人最是会玩刺杀这些戏码,到时候七弟可要小心谨慎了。”
话没说两句,就开始威胁了。
曹冲脸上笑容不减,用很轻松的口气说道:“多谢二哥关心,那些羌人蛮夷,仓舒自认为还镇得住,倒是二哥要去幽州,听说那公孙恭并非如何听话,公孙家族在幽州根深叶茂,二哥还需要小心些。”
曹丕的瞳孔缩了缩,对着曹冲说道:“多谢七弟关心,但我听说凉州....”
就在两人正要继续“互相关心”的时候,一声尖利的宦官叫喊声却传来了。
魏王曹操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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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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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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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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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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