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曹休的三千虎豹骑分为三曲,一曲一千人,分别由三个曲尉统领。
第一曲尉是曹茂,乃是曹休同族之人,深得曹休信任,加之其身份,其实是三个曲尉中最强势的一个。
第二曲尉是王然,王然不是与曹休同族,也不是很年轻,他最大的优势,便在于他战功卓著,在虎豹骑中有比较大的威望,就算是曹休,也得给他些面子。
第三曲尉是赵统,此人为曹休亲兵出身,所统领的虎豹骑算是三曲中最末流的,但因为年纪轻轻,没有多少功勋,在三人之中是地位最低的。
当然,这只是最表面上的分析,实际上,三个人中最势弱的,是王然。
王然虽然有战功,有威望,但可惜的是并没有像曹茂赵统一般让曹休信任,主帅不信,要想继续建功立业自然难于上青天。
所以曹冲在思索片刻之后,笑着向着右首走去了。
照理说曹冲应该是去左首的,毕竟以曹冲的身份,坐在左首不会有人介意。
但曹冲却是明白,不介意,并不代表不在意,曹茂虽然是同族,但曹冲看他的面相神色,觉得他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一个人若是争强好胜的话,证明他比较虚荣。
曹冲要是去了左首,曹茂必然让位,但让位之后,心中可能会有芥蒂,如此一来,对于曹冲来说,自然不会是好消息。
曹冲还期望着靠这支虎豹骑建功立业呢,自然不会平白无故的罪人。
而到了右首,便是有一个好处。
首先王然赵统必然给自己让位,他们本来就不是最大的,前面再多一个人,心里也不会太难受,而曹冲走到右首,就像是给他们发了一个信号一般。
我曹冲站在你们这一边。
如此一来,便可以获得两人的好感。
走在右首上,不会使曹茂反感,且让王然赵统感受到自己的善意,如此做法,自然是值得的!
周不疑站在曹冲身后,他低着头一言不发,眼中却是有着赞赏之色。
而坐在主位上的曹休虽然口中没有说什么话,但在心里,早就是叹了好几次气了。
“既然我与诸位皆是熟络了,不如痛饮一杯可否?”
一听到痛饮二字,王然赵统眼中一亮,而曹茂则是直接跳了起来,眼睛都快冒火了。
酒。
老子快一个月没喝酒了!
简直就是快被酒吧馋死了!
自古英雄皆爱酒,更何况他们一个个都在刀口上舔生,有了上顿没下顿,想的,自然是要及时行乐。
“痛饮是不行的,仓舒怕是不知道军营军令罢,在军营之中,可不许饮酒。”
曹冲自然知道有禁酒令一说,军营之中酗酒,甚至是可是可以杖刑的。
但禁酒令是一回事,你遵不遵守,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实际上,古今中外军人与酒就是分不开的,当然,因酒误事违规的事也是屡见不鲜,比如说张三爷,就被酒搞死过几次,所以古来军中颁布禁酒令的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禁酒令也是一时,永久地杜绝军中饮酒是不可能的。酒能缓解军营的苦闷,酒能激发军人的豪情,所以军人离不开酒,但一支能彻底禁酒的部队也确实能在一段时间内培养成为军纪严明、作风过硬、战斗力迅速攀升的劲旅,但这都需要时代和环境作为大背景。
比方说岳家军禁酒,戚家军禁酒,红军一段时间也禁过酒,但都是一时,长时间禁绝不大可能。
所以曹冲所说的痛饮,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却也不是什么谬言。
“文烈兄高义,仓舒感佩,但你我自然不用在营中喝酒,吾在城内有座小院,不如在那里畅饮,何如?”
“这个...”曹休踌躇起来了,说实话,他也是爱酒之人,被曹冲一阵教唆,心里已然是万蚁噬心了,痒得不得了,但他到底还有些理智,连忙摆手道:“仓舒,此时乃非常时期,还是暂先忍耐一二罢。”
非常时期?
正是因为非常时期我才要你们喝酒,不然我如何在短时间内和你们打成一片?如何收你们的心?
“将军,亏得公子一番好意,将军就不要推辞了。”曹茂赶紧上前对曹休说话,生怕他不同意。
王然虽然嘴馋,但这个时候他倒是冷静,他比较是外人,只得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曹冲一行人,三缄其口。
赵统眼神闪烁,他也没说话,只是看着曹冲的背影,心里似乎是明白了什么。
“极是,仓舒亦是一番好意,不知道文烈兄可听过神仙醉,不老酿?”
神仙醉,不老酿?
曹休眼睛一亮,问道:“是许都辛家新出的那美酒?”
俗话说,只要产品后,巷子再深也藏不住。
曹休虽然没喝过神仙醉,不老酿,但与家中诸位兄弟来往的书信之中,他们却是极力推崇这神仙醉,不老酿,居然说比醉梦仙还要强上一筹。
想到面前有此美酒,曹休哈喇子都快下来了,还在乎些什么军令,马上问道:“仓舒有此美酒?”
曹冲点了点头,笑道:“文烈兄难道不知道我新取了夫人,正是辛家千金。”
被曹冲这么一说,曹休再无怀疑了,而曹茂一个七尺大汉,如今像是乞食小狗一般,围着曹冲打转,不时催促着曹冲的脚程快一些,就差一把扛起曹冲快跑起来了。
曹冲心中大喜,想着这酒真是好东西啊!
这些军人莽汉完全招架不住啊!
好在曹冲南下带了不少酒过来,因此还够他们畅饮一二。
曹冲的小院在城中,周围皆是大将谋臣,比如说贾诩曹真的小院,就在自己旁边。
曹冲这院子里,有一车的酒,就算是来个几十人,也可以放倒,须知这些酒与寻常粗酒不一样,这些酒的纯度远大于那些粟米酒。
长生醉,不老酿一开封,就引得在座诸位曲尉的鼻梁耸动,眼神迷离。
待一口喝下去,曹茂的眼神直接就发光了。
“好酒,真是好酒啊!”
曹茂直接给自己开了一坛,往嘴里就是一阵猛灌,酒水飞溅,很快就把曹茂整个人都化作了酒人。
曹茂喝酒如此,其他人虽然文雅一点,但下手可真的不客气,一口就是一大碗,一坛酒没多久也就见底了。
下酒菜基本上就被晾在了一边了,这是一个喝酒的时刻。
钩筹交错之下,原来曹茂他们还称自己为公子的,几杯酒下去,就开始称兄道弟起来了。
酒,果然是可以让人轻而易举的融成一团,不管两人的身份相差多少,发起酒疯来,估计也是不管不顾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皮拉夸拉~
酒坛细碎,而众人酣畅酒意,也达到了顶峰。
几坛酒下去,众人都有一些头晕目眩了,而这酒香凌冽,如同美人的勾手一般,自然也是勾起了贾诩与曹真的鼻梁。
江陵城中,谁敢如此放肆的喝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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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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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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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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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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