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的冬儿早就起床了,估计是给自己准备早餐去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所以每天的锻炼不能断!
清晨,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小心翼翼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新的一天从远方渐渐地移了过来。
做完一天的任务额度,满身是汗的曹冲弯曲手臂,小小年纪,肱二头肌已经初具规模了。
净面后,吃了些面食肉类,曹冲便早早的赶到重远堂。
北方人的早餐一般都是面食,三国时期因为占城稻还没有引进的原因,更是如此。
至于这么早来重远堂,那自然是有原因的!
要想以最快的速度融入三国,无非书本,书中记载着各类生活习惯,文学常识,礼仪风俗,而这些都是最能融入这个时代的东西。
尤其是没有经历太多文化浩劫的三国,书籍其实也是相当完整的。
曹冲没有看先贤大作,什么《春秋》,《诗经》一类的,都不在曹冲阅读范围之内,他看的,是当代人写的诗赋,亦或者是传记一类的。
徐庶经历丰富,在重远堂的藏书阁里面,有不少是他的手记。
大多都是谋略兵法,诗赋手记一类的。
徐庶本是寒门出身,最多家里略有薄资,少年好仁义,望做大侠,最后因为帮助朋友杀了一恶霸,被官府捉拿,侥幸被朋友营救出来后,便弃武从文,拜入水镜先生门下。
这些赋文有对国事的感慨,有对百姓的同情,有对友情的依依不舍……
但无疑,里面都蕴含着三国的行事标准与价值观。
古代的价值观不像后世那般向钱看,在这时,老百姓只想活下来,读书人渴望一展手脚,为官者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而军阀头目们,则是拼尽全力要把地盘弄大。
徐庶手书虽然不写这些,但是由于他的经历,不可避免的又涉及一些。
而这一些,对曹冲格外重要,读完几乎一马车的手书竹简,曹冲舒展僵硬的脖颈,推开藏书阁的大门,一步便也走出去了。
历史发展都具有相似性,三国时期也相同。
自灵帝时期的十常侍之乱,到现在,几十年的动荡让百姓十不存一,列个数字吧。
在灵帝前期的户籍表上,当时的百姓大概还有五千六百多万人,而到魏国后期,便只有八百多万人!
什么概念?
也就是在几十年内,人口丢失了八成,这八成皆是战乱而死的。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百姓早已经厌倦了战乱了,曹冲深吸一口气,结束这三国乱战,曹操无疑事最好人选,也是唯一人选!
“公子,周不疑公子到了!”青衣小厮躬身行礼。
“叫他直接进来便好,对了,那王五赵六伤势如何了?”
周不疑多次来司空府,这里几乎都是他半个家了,小厮来通报,也是做个样子。
“王五赵六还卧在床上,怕是短时间内起不来了!”
唉~
孺子不可教也!
作为一个小厮侍卫,被主人救下来了之后,居然不懂的报答!就算你是起不了床,那爬也得爬起来啊!
曹冲摇摇头,他是有点想念李二了,这个侍卫,才叫做忠诚,可惜死了!
“这两个人不用管他了,以后打发到其他位置去吧,我问你,李二可有家眷?”
李二死后,曹冲感觉王五赵六可能还会躺个一个月,这样的人,不要也罢!
“有,一个七十老母,还有一个娘们和一个三岁幼子。”
“去府里支些钱财,送过去,以后,每个月就按照李二生前两倍的佣钱寄过去!”
那小厮连忙跪在地上,对曹冲磕了三个头。
“公子仁义,小人这就去办!”
司空府的下人基本都是签了卖身契的,做个不恰当的比喻,其实他和府里的马没有任何区别,甚至更卑贱。
马死了有恩赏吗?
没有!
自然,下人为主人而死,也是理所应当的,而曹冲为仆所做,自然是让小厮感恩涕零,甚至留下了一行热泪。
这曹七公子,真是仁义啊!简直太一大神转世!
三国的神学发展没有后世那样完备,现在就几个正神罢了,其他的都是毛神。
太一神王,和欧洲神话的众神之王宙斯的地位差不多。
周不疑还真没受什么伤,那天他叫了周独夫保护曹冲后,就果断逃跑了,加上他不是这次刺杀的目标,险而又险的逃过一劫。
“文直无恙,吾思之日夜悬于心口,方能松懈下来!”曹冲握住周不疑的手,眼中也有些泪水。
到了三国,无论是虚情还是假意,都要做出来,如果曹冲真想争世子之位的话,他的脸皮,得再厚个几十厘米。
“让公子担心了,不疑简直罪该万死!”周不疑连忙跪下,眼睛已然水雾潋潋!
“起身,文直快快请起!”扶起周不疑后,曹冲与他共同跪坐在一塌上。
塌上放有一些食品,一个玉盘装着红枣,一个盘里装着些许糕点……
“你我大难不死,便是最大的胜利!”曹冲拿着一颗红枣,放在口中,细嚼慢咽起来。
周不疑自然没有这么放松,反而皱起眉头。
“公然在许都刺杀公子,百人小队,还有军中器械,死了陈晨,伤了荀诜,许都怕是有一场地震啊!”
这次的政治地震怕是不亚于建安五年的衣带诏血书。
“文直以为何人所为?”
周不疑低头沉思片刻,缓缓抬起头来,说道:“除了五官中郎将与植公子,不疑想不到第三个人!”
曹冲也不接话,而是从另一个方面问道:“不可能是父亲的仇家吗?像之前的国舅董承,张秀,或是乌恒踏顿?”
周不疑摇头。
“他们都有动机,但没有这个能力,能说服或者是让典军校尉视而不见的,让上百人埋伏在许都十里之外,只有与公子身份一样的人。”
“二哥,四哥们是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吗?”曹冲仰天长叹!
我只想好好的活着,难道就这么难?
周不疑躬身,并不敢接下这句话,道:“在邺城,司空就有立公子为世子的决定了,公子此番痊愈,不知坏了多少人的好事!”
周不疑提示得很明显了,曹冲自己也明白,不是曹植,就是曹丕,而两个人中,可能性都同样大。
“那司马孚赠我玉箫,又是为何意?”
曹冲拿出玉箫,放在周不疑面前。
“先前不疑便有猜测,可能那司马孚知道些什么消息,故意通知我等,后来遇到刺杀,一切可能也明了起来了。”
“箫,嚣也!他这是在说杨嚣!”
“你是说杨嚣策划了这场刺杀?”
周不疑摇头,“杨嚣虽然被公子当面所辱,但依不疑平时对杨嚣的了解,他没有这样的胆魄!”
“那就是二哥所为了,那司马懿就在他手下做事,被司马孚知晓事情,理所应当,而他来通知我们,也不过只是想嫁祸给杨嚣。”
周不疑再次摇头。
“他们没有必要做的如此明显,简直一眼就可看穿,可能司马孚见公子以及送公子礼物,没有其他心思。”
曹冲想到这是司马姝送的玉箫,实际上并不能说是司马孚送的,一时也陷入沉默。
“不是杨嚣,就不是四哥,不是司马孚,就不是二哥,那既然如此,他们两个都不是!”
“那如果都是呢?”周不疑冷冷的说了一句,却让整个房间的温度骤然低了几度。
“你是说……这件事是他们两个人所为?不,不可能,他们素来不和,怎么可能一同来害我!”
曹冲摇头,眼神也开始迷离起来,对这个设想,曹冲不可避免也有了怀疑。
“其实不难理解,没有司空,刘备与孙权绝对会刀兵相向,而有了司空,他们会放下旧仇,反过来对抗司空,一样的道理。”
这便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第二个版本,鹬鸟与蚌,共御渔夫,最后渔夫无疾而终。
在实力上,曹冲不值一提,班底几乎没有,但他的优势同样明显,那就是曹操的喜爱,这个暗藏的实力几乎可以横扫曹丕曹植,这才是他们出手的原因。
“不过,一切都是不疑的猜测,一切都要等满府君的审查结果。”
曹冲点头,现在的所有猜测,也都只是猜想,关键还得看那个刺客的口供。
对于满宠审犯人的手段,周不疑可是清楚异常,进了许都狱,就绝对没有说不出来的秘密……
“独夫如何了?”周不疑问道。
“无碍,只是受了些轻伤罢了!”曹冲轻笑道,对于这次的莲池宴,曹冲最满意的自然是周独夫与李二,可惜李二不会再来了。
那周独夫自然成了曹冲的心头肉。
“倒不是我这么着急,而是那大头的姐姐,得知大头受伤,此刻早就急不可耐了。”
“无事,可以把他姐姐一同接过来!”
对于周独夫这样的猛将,曹冲可不能轻易的放掉,以后自己的生命安全,大多要寄托在他的身上。
周不疑摇头,他可是知道周独夫那位大姐的性子,恨透了官吏,又倔强不服输。www.xiumb.com
说服她怕也是要有点功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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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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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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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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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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