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冲左手握长虹宝弓,右手从马背边慢慢的拔出一根羽箭,搭在宝弓上。
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面的事物:一大一小的两头黄鹿。
弓拉一半,曹冲便感觉手已经控制不住弓箭了,不过宝弓之所以谓之宝弓,自然是它的性能方面更加优秀。
曹冲虽然感觉控制不住弓箭,但弓很稳,箭锋依然一动不动的瞄准小鹿。
逢~
嗖~
弦收箭飞,羽箭如同飞鸟一般,直直的射向还在埋头吃草的小鹿。
它完全没有预见自己的结果。
噗~
羽箭从小鹿的腹中穿透而过,小鹿发出一阵凄凉哀鸣,血溅而出,红了嫩草,便直挺挺倒地不起了。
而身旁母鹿自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眼中似乎含泪,低头舔舐着小鹿的伤口,同时畏惧的看向曹冲。
“好,公子当真英武不凡!身手了得啊!”
郝昭这才从一边的草丛中走出来,一脸赞扬的看向曹冲。
人逢喜事精神爽,郝昭当然如此,从一个队率变成牙门将,按在以前,他得花十年不止。
现在仅仅是曹冲一句话,让他少走了十年路,郝昭自然对曹冲更加忠诚。
老大没选错啊!
“哪里哪里……”
曹冲也知道自己的斤两,算上这一箭,曹冲已经在其他地方射出了十几箭了,十几箭中一头小鹿,并不是什么值得赞扬的事情。
“大头,把小鹿拿过来!”
“喏!”
周独夫则就没有半点高兴了,死板着脸,仿佛这个队率之职,对他来说分文不值一般。
待把小鹿拉回来,曹冲才松了一口气!
任务终于完成了~
“回营!”曹冲双脚夹马腹,马鞭轻轻的打在马屁股上,开始在许田飞奔。
片刻,规模巨大的营地便已在眼中。
此时午时已过,天上赤焰也慢慢降低它的光与热。
营地前,宽广的广场上已经布好了大量的道具。
箭靶,兽笼,兽场……
兽笼里,虎狼已经饿得在吼叫了,倒是声势浩大。
射为六艺之一,也是贵族平时的娱乐项目。
曹冲倒是有些期待等一下的节目了。
“大头,郝将军,把马牵过去罢!”
周独夫和郝昭今天来的目的差不多也达到了,周独夫为队率,也就是百人首领,而郝昭理论上是三千部曲的老大。
对于曹冲来说,这就是今天最大的收获。
“诺!”郝昭周独夫参拜后便牵着马离开。
“文直,我们走吧!”
今天的周不疑格外沉默,仿若一个透明人,一直跟在曹冲身后。
“文直可有什么心事?”
周不疑在曹冲身后一顿,满怀心事地说道:“仓舒,四公子怕是有了妒火了!”
妒火?
曹冲一愣,倒是有些醒悟过来,自己在曹操身上所受的宠爱,对别人还好说,但对于一直同样饱受曹操喜爱的曹植来说,顿时就有些接受不了了。
不仅接受不了,甚至有天堂地狱的差别。
“文直的意思是?”
“木秀于林,则风必摧之!丞相对公子的喜爱未尝不可,可如果是此等溺爱,却是会害了公子!”xǐυmь.℃òm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曹操的喜爱可以让郝昭从一个队率变成牙门将,可以给曹冲带来无数便利,同样,曹操的喜爱也可以埋葬曹冲。
“可,这是父亲的喜爱,莫非我还要恶了阿父?”
喜爱也是错....
“公子不必担心,平原侯并非心胸狭隘之人,我等走一步,看一步吧!”
曹操的喜爱是曹冲唯一的优势,曹冲知道自己绝对不能放弃。
曹冲点头,自然也更加在意曹植的感受了。
“冲儿,我这晚上的肉食可有准备好?”曹操笑着打趣曹冲。
“阿父放心,那可是一头嫩鹿,保管味道鲜美!”曹冲拍拍胸脯,装成一副骄傲自得的样子,小正太卖萌,顿时让曹操乐在心里。
“快快过来!”
在走到曹操身边的时候,用余光看着曹植。
曹植虽然表面上没有异样,但在曹冲刻意观看下,果然看到他袖口里的拳头,紧紧的握在一起。
嫉妒,人类的原罪啊!
“阿父,比武何时开始啊?冲儿快等不及了!”
曹冲既要争世子之位,便天生和曹植曹丕站在对立面上了,现在不仅要争曹操的宠爱,以后还要争争军权,争文臣的支持。
这注定是一条血路!
“快了,等夏侯家那几个小崽子准备一下,你也给我好生观看,我曹家人,可得琴棋书画,骑射出征样样精通才行!”
“是!”曹冲乖巧的点头。
此次的游猎的重头戏便是即将开始的比武,考校武艺的同时,增进同族关系,最重要的是在曹操面前混个眼熟。
“开始了!”曹操指着长路形的跑道口,一位身穿军铠的年轻武将手上拿着长弓,整装待发中。
“出!”在跑道口便,有一个甲士大吼一声,这比武便就开始了!
第一个出场的是夏侯衡,只见他在马上翻腾旋转,手极为麻利的取箭搭弓。
嗖~
箭出青云破!
噗的一声,箭靶中心上,一只羽箭颤抖着摇晃。
一名甲士走过去,把羽箭拔下,大声吼道:“箭锋发白,为白矢!”
夏侯衡一笑,显然也很满意这样的结果,入环打出白矢,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就连曹操也在曹冲耳边夸奖夏侯衡。
“妙才,你可真有一个好儿子啊!”
夏侯渊虽然笑着,但话却不是如此:“雕虫小技耳!不足以入丞相眼!”
就在曹冲等着下一个人出场的时候,东边突然出现骚动。
“仲康,去看看怎么回事?”
八尺狰狞大汉领命,一路快走过去,不一会儿就把肇事者抓到曹操面前。
看到人后,曹冲嘴巴都张成了O字形。
郝昭,周独夫,怎么是你们?
“怎么回事?”曹操脸色已经很阴沉了。
“丞相,这明显是乌恒马王,怎么会在此等白身手上,必定是他偷的!”
说出这句话的不是别人,而是夏侯称!
夏侯称是夏侯渊第三子。
夏侯称素来与曹丕关系好,当然,他做出此等举动,也没考虑多少世子之争,纯粹是喜欢这匹马王罢了!
此等宝马,怎么能被一莽夫骑去?
“冲儿,这可是为父赠与的乌恒宝马?”曹冲点头,心里却是在不断冷笑。
打我千里马的主意,门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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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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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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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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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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