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头金猿拉着一辆满载银辉的小车,这辆车并不华贵,如果抛弃那些以作装饰的光芒,那么这一辆,就是普普通通,似人间驴马所拉的木车而已。
光辉遮蔽了一切,所以众生看不清真实。
剑轻笙搭了南乡子的车,有了坐骑之后,在那两头金猿力士的帮助下,日夜不停,于雷雨天消弭之后,短短一个昼夜轮转,就抵达了醉花海。
虽然,如果剑轻笙动用真实法力,可能还要不了这么长。
但任何人都明白,如果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去处,能够和一位偶然路过的“大人物”搞好关系,那对于日后在这一片乾坤内的立足,是有无数好处的。
剑轻笙并不是一个独行客,事实上,他所念所想,都与李辟尘一般无二。
他是李辟尘的分灵,是一道念头转化而来,借助鸿影的剑躯而仿冒出的器灵,这个躯壳不过是无意义的幻影,在真实上,他就是李辟尘。
诸尘在此,只要李辟尘想,一道念头落入尘埃,可以造化出无数灵性,只不过也仅仅如此罢了,要如变化剑轻笙这般的存在,凭借自己的元神可是远远不够的。
诸尘广袤无尽,难以计量,未来的佛陀曾经说过,一沙一世界,可知寰宇之大。
这位自称南乡子的侍女,是青青世界九大主宰之一,镂青银娘娘座下的侍者,换到寻常人间帝王家,应当就等于女皇或者太后身边的第一宫女,这样一个人,说话的分量那是极大的。
而青青世界的昼夜,也有些玄妙,这里与真界,是倒着来的。
日月西升东落,围绕着中央天原的月王宫而转,四方乾坤,八荒青泥,俱在日月所照之下,而依照南乡子的说法,那高渺的太阳并不是第七洞天之上,也就是并非纯阳圣境的太阳。
太阳照耀着辉煌,十轮大日高悬在乾坤之上,诸尘之内,任何一界的大日太阳都是它们所造化的“子日”,当然也有世界称呼为“赝品”。
那些光华的源头,来自于最遥远而不可及的天尊居处。
剑轻笙的心中对这个世界的日月运行有了一个小小的概念,如果把乾坤寰宇比作宇宙洪荒,那么所有的世界依次化作星辰,诸世皆是顺世而动,唯青青世皆是逆世而移。
这换算到星辰大海中,大致是因为自传方向的不同。
当然,在修仙的世界寻找科学,简直是可笑之极,这里是岁月之前,是被遗忘的一段光阴。
亦不是可探寻的,不可明晓的。
金猿力士拉着银木车抵达了酒花海,在这遥远的天边,都能见到花海中央那一座无比庞大的桃花树。
比峨眉山上那一株更大,足有千倍之巨。
大桃树的身前,有一座无比巨大的宫阙依附,当中有通天大道,直入云霄不见。
真正的遮天蔽日,莫过于此,而南乡子笑着说,醉花天子所居住的地方,就在那株大桃树的顶端。
听起来,倒是挺像俱芦界中的那只金翅大鹏。
正是心中念叨,忽然,一道宏伟的声音在酒花海中响了起来。
那是钟声。
“琉璃钟响,看起来我们来的,正是时候。”
南乡子仰起头,举起手放在眉前,做出眺望的动作,随后笑了一声,对剑轻笙道:“我们走吧,现在正是醉花天子上朝的时候。”琇書蛧
“上朝?还真的与人间的君王一般么?”
剑轻笙感觉到了一股清风,似乎是顺着那钟声而来的,比起震动乾坤的东皇钟,这口所谓的琉璃钟,带着一种欢快与兴奋,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歌颂灵与魂。
这是“生”的美好,那钟声宏伟,带着一种浩大,不知道是不是王朝的钟,都有这种力量。
剑轻笙整理了一下衣冠,现在的外貌是一个人间士子,儒家秀生,自然要礼仪得体,再说了,剑轻笙记得,在渡狱寒山时,那突然从青青世界中出现的大手,取走了奈何桥的强者,很有可能就是这九位主宰之一。
小月王,醉花天子,凿天者,骑鲸客,新古人,旧今人,偷宋贼,赤心鬼,镂青银。
八荒六合,中央天原,青青世界诸灵,莫不臣服于他们。
而这些人的个性,或许可以从他们的诨号中窥得一二。
“南乡,诸多主宰的诨讳,是否与他们本身的性格有多关联?”
剑轻笙与南乡子下了银木车,两人踏在那通天道上,这座宫阙与其说是宫殿,不如说是一座生长在大桃树上的城池来的更为贴切。
南乡子轻笑,她举手投足皆是秀气,一颦一笑亦如邻家少女,正如那梦幻中,无数少年人心中最美丽的那个女孩,虽在田野,但却无比清丽。
直至许多年后,往事已经朦胧,只是在心中的最深处,偶尔还能响起,白山黑水之间,那个提着鱼篮的少女。
“有一定的联系,譬如小月王,在月光落下的时候,它的法力才会最强,故而因此讨厌太阳,连带着那些诸位天尊都被骂了个遍,而凿天者从不下他的神山,手中的斧和凿永远在对着苍穹击打,他想要贯穿青青世界,但最后要去哪里,他从不和旁人提及。”
“骑鲸客遨游于四海八荒,他并不一定在青青世界停留,新古人和旧今人永远是一起出现,掌握着那通向过去与未来的门钥匙。”
“赤心鬼永远在追杀偷宋贼,从我诞生起,据镂青银娘娘说,他们两人已经互相追杀了数万年。”
“而醉花天子,来到此世时间,在诸多主宰之中,算是较为短暂的了,他永远半醉不醒,身上带着酒壶,据说每当做梦的时候,总是会呼喊一个女子的名讳。”
剑轻笙目光一动,笑了一声:“没想到这位天子还是一个痴情的种子,听了你之前所说的湛苍刀与拂琼剑,这位天子莫不是酒壶变化,而让他朝思暮想的,难道是美酒吗?”
“不是,那是一幅画。”
南乡子说着,与剑轻笙的脚步已经越过此宫阙大道的一半,上方的光芒璀璨而又朦胧,已经隐隐约约,在那些桃花的间隙中,见得到一点至高之影。
“那是一副很好看的画,里面画着一位女子。”
“她叫谢烟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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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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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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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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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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