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首古风歌曲【江湖游】,歌者是(紫凌孤君),别认错了哈。
听了半天,越听越有味道,感觉不输离人愁,可惜在网易云上评论好少,不知道为啥。
想听得可以去试试哦,当然不喜欢古风类的就别去听了,这位不是小姐姐唱的。【笑】
谈到这处,就不得不说说,有时候也是不得不感慨一句,文字终究还是比不上音乐🎶,那种音乐独有的特殊感染力是很多人,很多文字所写不出来的。
这当中重要的是什么,是那种旋律。
我个人以为,只有一本书把这种感染力,写出来了。
那就是《赘婿》。
赘婿,第八百四十五章,那个土匪头子金成虎说的话,那当中的最后一句:
【“诸位乡亲父老,诸位兄弟!时辰到了——”】
【“散了吧——!”】
但其实,这要配上前面的章节文字烘托才能有那种感染力,光看这一句,是看不出什么的。
我的笔力还是不够的,加上最近穷鬼太监了,越发感到文字的描述仍旧是有局限性。
以前看书时候,最开始喜欢的是热血的风格,后来渐渐变得平缓,厚重起来,譬如历史文,然而我这人又有一个毛病,看过一个时代的历史就再也不想看相同时代的历史文了。
或许我想看的不是那个时代的历史,而是独属于那本书中那个时代的故事。
后来有时候看看搞笑文,也觉得挺好,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在怀念以前的那些书。
譬如神墓之中的人王语,譬如仙逆中的百年化凡,譬如……很多很多。
总有一些文字能在心中留下烙印,但毕竟还是少数。
那谈到这里,就要说说仙侠的认知。
仙侠,仙侠,什么是仙侠?
先有仙风,再有侠骨。
对于仙侠二字,留在我心中最深处的影像,就是那个骑着毛驴,带着破剑的年轻道士,他身后还常年跟着一个叫琼彤的小姑娘。
他叫张醒言。
把他写出来的人叫做管平潮。
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美好,现在回去看《仙路烟尘》,里面可以看出很多毛病,但在我心中,这本书就是仙侠第一。
永远都不会变的。
以前写书,毕竟挣要钱吗,没有钱怎么办呢,写书总是为了挣钱啊。
我双开也是因为这个,但是今天听了听那首音乐,我突然有些恍惚,我想要写的是什么?
苦思冥想,或许略有明悟?
应该是一本我所认为的“天上天下”,亦或是“仙尘”罢。
是属于我的《仙路烟尘》。
很多人都说哎呀我要写出一个几百万字的长篇来,完本必神;也有人看的这本书不成就太监,再开一本,总有一本能起来。
不是批判,我没有资格批判别人,毕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态度,就好像《龙蛇演义》里王超说的一句话:
“拳不能当饭吃。”
这句话很对,很真理,同样,书也不能当饭吃,起不来的人多了去了,大神终究还是这庞大作者群里的少数,最终的结果大部分的人都是遗憾收场。
但我突然觉得有一点,如果能写出一本,一本就好,能写出一本我所满意,同时大部分读者也满意的书来,这就算是我的成功了。
即使后面的书不再延续这种风格,变得商业化,变得平铺直叙,也能让自己觉得对得起自己。
但,毕竟文青不能当饭吃,何况我也不是文青,这两个字不是我能当得起的,真是折煞我了。
没有人不希冀快速的成功,毕竟现在给我们的时间太少了,真的是太少了,生活的压力担在我们的肩膀上,就像是担着红尘的那副白骨。
我们都是屈子力,身上都挑着两筐红枣,那里面放着半世的红尘。
《峨眉祖师》里为什么主角叫做李辟尘?
辟尘,辟易红尘。
这是最初选出的名字,不过倒是和辟尘大王撞名了,这就不要深究了。
仙,古义是山中隐人,正是从红尘内出去的人。
犹记那首古诗: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这就是我心中最初对“仙”的映像。
然而我们都被这红尘扼住咽喉,连喘口气都觉得是莫大的奢侈。
明明都是一群俗人,硬是要写一群仙人,其实说来听听,好像很可笑的样子。
于是因为我们的俗气,笔下的仙人也变得俗气起来。
有了俗气的仙,我自己认为,那就不算仙了。
这也是看到穷鬼太监的一点感触,毕竟我也是追着看的,突然断了真是感觉日了哈士奇了。【二哈:我没有,我不是。】
不作为一个作者,而是一个读者,我也是读者。
为啥那么好成绩不写……这让我这条咸鱼很难堪啊,或许也给我找了一个太监的理由?
玩笑归玩笑,也不做什么承诺,毕竟做了也没有用处,只能说我慢慢写,你们慢慢看吧。【笑】
或许路还很长,感谢下一直追读的书友们。m.χIùmЬ.CǒM
扯得有些多,如果影响到了一些读者看书,我在这里深表歉意。
不过对于喷子,我仍旧持不欢迎态度。
最后借用之前推荐那首歌曲里的一段文字做结束吧,毕竟长篇大论了这么久。
算是安利【笑】,不喜欢的就别去听了。【笑】
【今天或许三更】
…………
提剑步履江湖逍遥。
笛声悠悠再看夕阳正好。
浮世名利不过过眼烟消。
浊酒几壶管他红尘烦扰。
醉梦今宵,明朝江湖路迢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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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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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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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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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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