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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望云树>第十三章 万水
  高一上学期的日子一天天过着,刚刚开学时陌生的同学们渐渐熟悉起来,一个月之后,高一五班俨然已经成了一个亲密和谐的大家庭。

  姜云不仅长得漂亮,她唱歌也很好听,性格活泼外向的她,同时也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在班上,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之中,人缘都非常的好。

  课间的教室里,总是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清脆婉转的,无忧无虑的,总让梁晓允想起春末夏初的清晨总能在山涧听见一种不知名的鸟儿的鸣叫声。

  而相比起来,梁晓允则显得沉默内向,他不怎么爱说话,大部分时间,都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当然,他也有自己的优势。他在学习上是极其用功的,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九门功课都非常好,理科成绩更是出奇得好。

  高一上学期的期中考试,他总分名列年级第一,比第二名整整高出了三十多分,物理和数学都是满分,让同学们大跌眼镜,被誉为超级学霸。

  高一的物理对于大多数同学都相当难,全班总共才八个同学及格,而梁晓允居然拿了满分,这让同学们不得不对梁晓允刮目相看。

  也是在这个时候,姜云第一次注意到了这个平日里比较安静的男生。

  班主任吴老师为了丰富学生们的课外生活,特意抽出吃过晚餐到上晚自习之间的那段空隙时间,大约是晚上六点到六点半,利用这半个小时,让那些会唱歌的同学,教同学们唱歌。

  歌词事先抄在黑板上,每个同学,基本上都准备了一本歌词本,将歌词抄录下去,一般一页是一首歌,空白处就贴着自己喜欢的明星的贴画,或者从书里摘录的名言警句。

  吴老师很鼓励摘抄歌词的形式,在他看来,每一首好的歌词,就是一首美丽的小诗,他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提高同学们的写作能力,所以高中三年,他都一直让同学们保持教唱歌这种娱乐方式。

  班上几个会唱歌的同学轮番上阵,教同学们唱歌。当然,还属姜云教的最多。

  姜云的嗓音很美,歌声很动听,而且会的曲目又很多,那一年,流行的很多歌曲,都是由她教会同学们的,比如《童话》、《七里香》、《断点》、《心中的日月》、《一千年以后》、《后来》等等。

  那时候周杰伦的歌在学校里大受欢迎,传唱度极高,姜云也十分喜欢周杰伦,几乎周董的每首歌,她都会唱,那些抒情慢歌唱得甜美动听,梁晓允倒还能接受,可没想到,就连那些饶舌的几乎听不清歌词的快感,姜云也是信手拈来,像《双刀》、《三年二班》、《梯田》、《双截棍》、《止战之殇》等等,居然也是唱得有板有眼,这实在大大出乎梁晓允的意料。

  姜云唱一句,同学们就跟在后面齐声合唱,五花八门的嗓音,像海浪一样,高低起伏,却也有一种独特的气势和美感。

  梁晓允不爱唱歌,嘴唇动着,声音却很小,大部分时间,他都静静地凝望着站在讲台上的姜云。

  他觉得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姜云,似乎浑身都发着光,美不胜收。

  而她的眼神,亮晶晶的,一闪一闪,就像缀在秋天晴朗的夜空之中的星星。

  整个高一上学期,梁晓允都没有和她说过话,一方面是因为他过于腼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确实没有合适的机会。他就一直和她保持着这样一个距离,每天一抬头都能看见,却从来没有交谈过半句,虽近在咫尺,却与陌生人并无二致。

  也是在男生们每晚例行的卧谈之中,梁晓允得知,住在镇上的姜云,家境优越,她的父亲是镇上很有名的商人,镇上唯一一家购物广场,就是她家开的。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梁晓允觉得自己跟她之间,又多了一道看不见的巨大的鸿沟。

  即使当时有接近她的机会,梁晓允也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他感觉他和她并不是同一类人,她的生活,光鲜、梦幻而华丽,对于他来说,那是另一个世界,可望而不可及,并且,也太过奢华了。

  云镇中学2006年元旦晚会,姜云被选拔为四名主持人其中之一,整个12月份,姜云都在为元旦晚会的事情而忙碌。

  那次元旦晚会的主持人,高二年级出了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高三年级选派了一名男生,而姜云则作为高一年级的代表,和他们一起,组成了主持人团队。四名主持人,经常要利用课下时间,到学校的阶梯教室对词、彩排。

  姜云是走读生,每天中午和晚上她都会回家吃饭,以前梁晓允发现她走路的步子总是慢慢悠悠的,散步似的,嘴里总是哼着歌,每次都是上课铃快要响起的时候,她才会出现在教室门口,不急不慢地,走向自己的座位,手里还拿着一本杂志,或是一些没吃完的零食。

  但,现在每次一放学,梁晓允都看到姜云从课桌里拿出几张A4纸,匆匆走出教室。

  而教室门口,经常站着那个高大的俊朗的高三学长,眯着眼,扬起嘴角,微笑着,等候着姜云。

  梁晓允虽然知道他们只是相约去阶梯教室彩排,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忧伤,并且这种忧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那一个欢乐的元旦夜,姜云在全校师生面前大放异彩,她出色的口才,悦耳的声音,以及美丽可爱的外表,都给全校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夜之间,她就成为了学校里人人皆知的明星人物。

  姜云被男生们选为高一五班的班花,每次她轻轻推开门,走进教室,都会收获很多爱慕的目光,每次下课,都会有胆大的高二、高三年级的学长,穿越大半个校园,不远千里地跑到高一五班教室门外,来找姜云。当然,对于这些故意前来搭讪的男生们,姜云每次都避而不见。她的课桌里也会经常出现各种小礼物,有贺卡、明信片、巧克力、发夹、电子手表、手链……零食无一例外都被谢家佳没收了,饰品被班上的女生们抢去了,还有那些写着从情诗选集或者歌词里摘录的情话的贺卡明信片什么的,姜云不知道怎么处理,就全部交给梁冰了。梁冰全部将姜云的名字一一划掉之后,放在一些废纸旧书一起,送给那个每天傍晚时分都会拎着蛇皮袋到学校里收破烂的老大爷。

  梁晓允在为她感到欣喜和骄傲的同时,也有些黯然神伤地觉得,如此平凡而卑微的自己,和她之间的距离就更远了,她对于他来说,更像高高地悬挂在天边的星星,触目可望,却无法触及。

  十七八岁的年纪,校园里的时光,总是那么单纯而明朗,就连学校里的天空也似乎比外面得更蓝、更美,然而,梁晓允一直以来都保持一种审慎的自知之明,他没有办法像其它同学那样,酣畅淋漓地陶醉在美妙的青春年华之中。

  在全班四十七名同学之中,梁晓允的家应该是最贫困的了。

  梁晓允的家在一个相当偏僻的小山村,离云镇还有十多里山路,从家到学校,要沿着盘山公路,翻越两座高山,全程走下来,要一个多小时。

  从梁晓允懂事那年开始,家里好像就是这幅样子,从上小学的时候,梁晓允就知道,自己家里很穷,从小到大,他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身上的衣服也都是邻居家孩子穿过不穿送给他的。不过梁晓允倒是非常懂事,除了帮家里干活,帮着照顾爸爸和奶奶,读书也是异常用功,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m.xiumb.com

  村里人说,梁晓允你一定要考个名牌大学,这个家以后就靠你了。

  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梁晓允也一直这样认为,考上大学,对他来说,就是改变自己和家人命运的机会。

  他也一直都在朝这个目标而努力着。

  遇到姜云之后,他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心,他知道,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只有好好读书,考上一所好大学,才有机会能站在她的身边。

  此后的时间,梁晓允开始更用功的读书,近乎严肃的,每天都保持着教室、宿舍和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

  为了节省时间,他甚至将饭盒放在课桌抽屉里,中午或者傍晚下课铃一响,就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食堂,打好饭菜,直接端到教室里,边吃,边温习功课。

  很多个安静的夜晚,梁晓允都在心里默默地向自己许诺:虽然现在的我们,中间虽然隔着千山万水,但为了能靠近闪闪发光的你,我一定要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好,我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跨越漫漫长路,走到你的身边,我会让你看到一个更好的我。也只有这样,我才能自信而坦然地站在你的身边,才有能力这一生都好好地守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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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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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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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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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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