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笑着和巴依塔什对饮,他发现这个喀喇汗人很有意思,首先他极度自负,甚至不允许手下的奴隶碰到自己。
有一个女奴,倒酒时候碰到了他的衣服,这厮直接起身换了一件。
第二就是他又有些自卑,体现在他对汉人文化又爱又恨的复杂性上。
他十分喜欢诗词歌赋,努力学习汉话,一口地道的开封话比陈寿说的正宗。但是他却从不穿汉服,整日里的衣食住行,都是老一套。他其实十分年轻,但是却留着个大胡子,看上去分外老成。
他称呼陈寿,从来不叫大人或者侯爷,只是说“我的朋友”。
陈寿对此心知肚明,这是人家自矜王子的身份,不肯低人一等。
陈寿看重他有钱,又很务实,不搞虚招,让人十分放心。
他自己早就坦诚了,结好陈寿,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帮他夺回王位。
陈寿也就毫不客气地把他当成了一个钱袋子,时不时来取一些,供给越来越大的花销。
巴依塔什赚钱是一把好手,在汴梁这么多的胡商里,他的店铺是起的最快的。
“我的朋友,你在汴梁抓捕那个白莲教,到底是真的清缴邪教,还是乘机剪除敌人。”
“怎么这么问?”陈寿有些奇怪,这话问的突兀了一些,不符合这小绿王子的性格。
巴依塔什笑道:“因为你的行动,我这儿的生意越来越差了,能来楼兰夜雪的,非富即贵。我的客人少了,说明你抓了一大批的官员和富商。”
陈寿哈哈一笑,放下手里的酒杯,满脸诚挚地说道:“这两点都有吧,你们也不要掉以轻心,这白莲教就像是会钻地打孔的小蚂蚁,没有什么地方是他们渗透不进的。”
“这些信佛的人,就像是肥肥胖胖的小羊,最是懦弱。你觉得白莲教难对付,那是你们的手段不够厉害,我们灭了于阗国之后,把他们的寺庙全部烧了。每捉到一个僧人,就绑到闹市烧死,谁家信佛,我们就剥了他的皮,将头骨做成酒器,腿骨做成火炬,把他们的妻女拴在集市售卖。原本举国信佛的于阗,不到三年就算你掘地三尺,都找不到一尊佛像了。”
陈寿听得头皮发麻,这些骑着骆驼,头缠白巾,从沙漠出来的狠人确实有一手。至少心黑手毒这一点,是其他种族和宗教难以比拟的。
自己要是学他们,别说剿灭白莲教了,自己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遗臭万年。ωωω.χΙυΜЬ.Cǒm
泱泱中华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哪一个人,能靠这种手段长期占据高位,而不被推翻的。
中原绝非谁狠就能镇得住的,要想统治中原,必须有好名声,即使做事没有底线,表面工作也要做好,不然难以服众。
这是一个道德感,碾压其他任何同类的种族,并非蛮夷能比。
两人喝了几杯酒,又说了会儿闲话,陈寿正要移步,忽然远处一阵喧哗。两人扭头望去,只见御街天际升起一片红光,接著有人叫道:“走水了!走水了!”
陈寿心里打个突,汴梁人口繁密,城中建筑大又多是木结构,一旦遭遇火灾,损失恐怕十分惊人。
那火烧得极快,不过片刻,半个天际都被大火映得通红。陈寿沉声道:“今日恐怕不能久待了,赵鸿,备马!”
张正元的禁军大营,首当其冲,火势已经蔓延过来。
一名武官飞奔而入,顾不得免冠便单膝跪地,说道:“禀将军!城中失火,火头从金梁桥起,三面分风,已蔓延近十里……”
“城中失火自有都巡检处置。”张正元打断他,“各厢巡检、各铺差兵正为预防火事而设,何必来禀报?”
“可是没人救火!”那武官大声道:“而且有些百姓,趁机抢劫店铺,让局势更加难控。”
那火自北而起,火借风势分外凶猛,虽然离大营相隔尚远,也能感觉到火焰的热度。
张正元叹了口气,道:“来人呐,随我前去灭火!”
陈寿纵马赶来,心中有些不确定,这大火究竟是不甚失火,还是有人故意纵火。
自己这几天,打压白莲教,如同剥丝抽茧,很是抓了许多的教徒。
也许是白莲教为了转移注意,故意纵火,而且大火之后,他们又能兜售自己那套理论,发展信徒了。
等他到了桥畔,只见起火不过半个时辰,过火面积已超过十余里,数不清的楼台馆阁在烈焰下化为废墟,空气中充满焦糊的气息。天空仿佛被烈焰呑噬,半边天际都被烧得通红。
火场外,无数军士四处奔走,从汴河汲水灭火,还有更多的受灾民众扶老携幼地从火中逃出来,哭声震天。
有几个泼皮,趁机抢财务,摸妇女,在人群中嬉嬉笑笑,看的陈寿心中怒气攀升,刚想说话,只见一个参将打扮的武官,提刀上前揪住一个闲汉,当场砍下首级,血淋淋地提在手中。
不一会的功夫,他就提着三颗脑袋,站在高处大声喊道:“将军有令,禁军撤退避火者斩!趁火打劫者,斩!所有救火者,无论军民各赏二两银子,勇于灭火者赏二十两!”
他的嗓门奇大,再加上手里提着三颗血粼粼的脑袋,极具视觉冲击力,一下子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这名武将连喊三遍,已经有禁军把几箱子银子抬了上来,脑袋和银子摆在一块。
张正元又下令,让将士们开始拆房子,隔离火源。
很快,这场大火慢慢被熄灭,只剩下一些地方,还在冒着浓烟。
陈寿没有进去,在外围看着张正元指挥灭火,忍不住连连点头。
新的禁军,在这个人的带领下,和以往的禁军大不相同。要知道,这里面有很多人,是老禁军出身,被张正元重新招募,还没来得及操练的。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原来的进军不行,是顶层的将领一辈辈的迫害的结果。
如今的新禁军,正在成长,早晚是自己手中的一个重重的砝码。
陈寿回头对张和说道:“你去告诉张正元,让他把今天的赏银,如数发放,然后做出一个账单来,到金羽卫领钱!”
张和轻咳一声,面色有些古怪,说道:“大人,您忘了,咱们昨儿个刚从金羽卫查账,已经没有多少钱了。”
“还有这回事?”陈寿调转马头,道:“回楼兰夜雪。”
陈寿去而复返,巴依塔什疑问道:“我的朋友,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哈哈,哈哈,实不相瞒,我想你了。”
“我们不是刚刚分别么?”
“一刻不见,如隔三秋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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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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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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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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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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