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小在村里长大,没少钻过山林,虽然不怎么害怕,但却有点担心碰到贼人自己打不过。
“该带吴大哥他们一块来的。”陈福嘟囔道。
“小子,你要带谁来啊?”
“谁!”陈福吓了一跳,左右看了看,都没有人。
“什么人,藏头露尾的吓唬人,算什么好汉。”
“小子,你抬头看。”
陈福一抬头,一张大网掉了下来,将他包裹住吊了起来。
树林中走出一群人来,有男有女,都笑嘻嘻地看着他。
陈福大声呼叫起来,山林中惊起一群飞鸟,但是声音却半点也传不出去。
这群人为首的,却是一个女的,三十多岁的年纪,一双丹凤眼,两弯柳叶眉,谈笑晏晏,妩媚风骚中又不失英气。
她指着陈福,问道:“刘老头,这小子是不是昨夜住你店中的那个?”
一个老头出来,弯着腰笑道:“香主,就是他,这小子弄了一个骨灰盒,让老头我以为是什么宝贝,没来由惹了一身晦气!”
“盒子被你偷走了?快还给我!”
刘老头忙活半天,偷来一个骨灰盒,看来没少受奚落。看见陈福还敢大喊大叫,他眼神一狠,拔出一柄小刀,“爷爷送你们去团聚。”
话音未落,就朝着陈福刺去,砰的一声,他手里的短刀落地,从人群中又出来一个中年人,脸色苍白,看起来身子不好。
“香主,这个人在路上救我一命,就放了他吧。”
“杜少卿,你把他放了,他反手就带人来把我们灭了。”刘老头捂着手腕,恨恨地说道。
为首的女子笑道:“杜大哥别客气,叫我妹子就好,既然他救过你,我们就不能恩将仇报,这样吧,让他入教,跟着杜大哥,你们看怎么样?”琇書蛧
说完一双美目去瞟杜少卿,刘老头在心底暗骂一句奸夫**。
杜少卿点了点头,将陈福放了下来,说道:“我看你也是个殷食人家的后生,不过这天下马上就大乱,兵荒马乱时候你跟着我,不一定是坏事。”
陈福还惦记着骨灰的事,完全没听进去,大声道:“骨灰呢?我的盒子呢?”
刘老头哼了一声,道:“扬了,怎么着吧?”
陈福一听,火气腾地上来,老实人发火,比寻常人可怕百倍,他根本不怕死。
如同一只小牛犊子,陈福朝着刘老头就要去拼命,被杜少卿按住肩膀,稍微一用力拧了一下,突然浑身动弹不得。
陈福大惊失色,抬起头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周围的人都哈哈大笑。
杜少卿咳嗦一声,脸色更加难看,道:“你休听他胡说,那盒子在林中扔着,我带你去拿就是。”
刘老头不是杜少卿的对手,不敢和他放对,眼珠一转朝着那个少妇说道:“秦香主,你可想好了,这小子身边带着几十个大汉,留着他早晚是个祸害。前几天传来命令说是要举事,虽说后来延期了,但是毕竟是万分紧要的时候,可不能因小失大,误了圣教的大事。”
这美貌少妇,看了一眼杜少卿,笑道:“这就不劳你操心了,是不是啊,杜大哥。”
杜少卿对这个明显对自己有意思的美人好像有些抵触,捂着嘴咳嗦一声,带着陈福去找盒子。
他一走,被无视的少妇顿时脸色由喜转怒,转头骂道:“都围在这干什么,赶紧滚!”
一个头顶有疤瘌的和尚,摸着头皮凑上前,笑道:“秦妹子,姓杜的有眼不识金镶玉,他不要你我要你,嘿嘿....啊,死婆娘,下这么毒的手。”
少妇笑道:“蔫和尚,妹子也是你叫的?这次给你划个口子长长记性,下次直接把你肠子扯出来喂狗!”
陈福跟着杜少卿,来到一个乱哄哄的寨子内,在地上扔着他的木盒,周围的绢布已经被拿走。
陈福赶紧上前抱住,长舒了一口气,道:“还好,没丢...”
杜少卿颇感兴趣,笑道:“小恩公,你命差点没了,还这么在意这个盒子么?”
陈福生性比较乐观,即使在这个时候,也笑得出来,“这是我一个长辈...我二叔答应过他,我又答应过二叔要让他老人家入土为安的。”
杜少卿十分喜欢这个小恩公,平日里不怎么说话,今天却很健谈,问顺口道:“哦?那他是哪的人呐?”
“桐花村,秦家。”
杜少卿面色古怪,“你确定是桐花村?还姓秦?”
陈福点了点头,终于开始担忧起自己的命运来了,这伙贼人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鸟,该怎么脱身呢?
二叔...快来救我啊。
陈福这时候,又想起自己的二叔来,那只土黄色的小狗,看到主人找回了盒子,在一旁摇着尾巴邀功。
可惜他的主人没有心思摸他狗头,小狗汪汪叫了两声,陈福突然福至心灵,自己脱身之计,只怕还要落到这个狗身上。
杜少卿拍了拍手,站起身来,大声道:“秦香主,你过来一下。”
一个喜滋滋的生意传来,清脆好听,十分爽利,“来啦来啦,杜大哥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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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丢了,起初大家都不在意,忙着寻找偷骨灰盒的贼人。
没有人注意到陈福,他平日里也不怎么引人注意。
后来有人发现陈福不见了,也以为他在寻找盒子,没怎么声张。
日暮时分,吴义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们开始结队进树林中搜查,依然没有所获。
这片林子并不简单,当年契丹势大,为了防备他们的铁蹄南下,朝廷在河北道种了许多的树木。
百十年下来,这些树都长成了参天巨木,这种密林进去之后,除非是熟悉的人,不然很容易来回打转。
吴义成心乱如麻,他是见惯风浪的人,咬钉嚼铁的汉子,但是出了这件事实在没脸回去汴梁。
陈常侍转门挑选自己护送他侄子来河间,自己竟然把人搞丢了,属实辜负常侍的一番信任。
想到这儿,他一拳捶在身边的大树上,骂道:“找!掘地三尺也要把小管事找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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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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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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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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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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