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貌英俊的那个读书人,招手叫过来小和尚,问道:“小师父,刚才寺外的那小个娘子,是谁家的你可认识?”
小和尚摸了摸光头,回道:“那位小娘子是谁,小僧是不认得的,但是,跟着她们的那个大高个儿施主,小僧却是认得的。那位施主是司马村的人,好像是给一个大财主家当长工的。”
相貌英俊的读书人点了点头,说道:“那就对了,如果不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又怎么用得起丫鬟和仆役呢!”
旁边一个读书人听了这话,说道:“怎么啦?你这是想要去和那位小娘子花前月下,相约后花园了吗?”
相貌英俊的读书人点了点头,笑道:“花前月下是需要的,但是月还没有圆,等我去司马村问问,打听一下,那位小娘子到底是谁家的人,打听清楚,再说后面的事!”
那几个读书人都一起点头道:“你艳福不浅,艳福不浅啊!住在和尚庙里,竟然还能有小娘子送上门来,运气好到这般地步,也是让人惊讶了!”
虽然大家都是读圣贤书的,但在谈论这种问题时,能努力保证不猥琐就已经很难了,要是连点儿暧昧的气氛都没有,那就完全不正常了,毕竟大家都是正常男人嘛,不可能读了圣贤书之后,就变成是不正常的男人了!
那相貌英俊的读书人嘿嘿笑了几声,道:“这就叫命,就叫命啊!”
说着话,他回了自己的房间,把门一关,然后放声大笑起来,哈哈之声,透过门板,传到了院子里面,听声音,他真的是得意得很。
其他几个读书人在院子里面,也都哼哼哈哈几声,虽然大家都算是朋友,吃住在一起,但各人还是有各人想法的,对于相貌英俊的读书人,竟然有这般好运气,他们当面是说笑,可内心深处,难免不阴暗一些。
要说憎恨这个人为什么交好运,倒也不至于,但嫉妒这个人为什么能有这般艳福,却是实实在在的,这种心理院子里的每个人都有,甚至连那个小和尚,心里也是酸溜溜的!
这时候老和尚还没回来呢,如果回来了,估计也得酸一把才成!
且说司马淑贞慢慢地往村子的方向走,走的很慢,走了小半个时辰,还没有走到家,小丫鬟倒是没什么,她正好又可以出家门透透气,又不用干活儿,又可以和司马淑贞说说男人们的事情,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但后面跟着的长工,却郁闷极了,有这工夫,干点儿啥不好,能做不少的事儿了,可他却偏偏得跟在两个少女的身后,走得这个慢啊,他都想一手抱一个,把两个少女直接给抱回司马村去算了,走得太慢了。
长工心里不满,所以便在嘀咕起来,说的话声音不大,但却能让别人知道他在说话,在发泄他心中的不满。
前面走着的司马淑贞和小丫鬟自然听见了,小丫鬟道:“小姐,你听啊,后面那个傻子在抱怨呢,这可真是个不知好歹的人,跟着咱们出来,不用干活儿,还能游玩,他竟然不愿意,所以呀,从这点上看,他就是一个大傻子!”
“不解风情的东西,他懂得什么!”司马淑贞叹了口气,一个家里的长工如何抱怨,她是不需要在乎的,可现在她的心情也不是非常的好,因为她发现那个相貌英俊的读书人,并没有追上来,这就让她难免心里头很失望了。
虽然唐朝是民风开放的朝代,女子的地位极高,但再开放,也仍旧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朝代,这点是没法改变的,所以这个时代的女子很少能有出远门的,连能读书的女子都很少。
甚至有一些女子连离家一百里远的地方都没有去过,当然,嫁过去的那是除外,只是说平时的交往圈子太小,仅限于自己家的村子,顶多加上附近的几个村子,这就算是顶天了。
象司马淑贞这样的女子,还算是有点见识的呢,当然,她的见识也不过就是偶尔去参加一下庙会,和商家讨价还价,见到一些平常见不着的新鲜事物,而她最喜欢的,认为是最长见识的事情,就是听说书。
司马淑贞一直认为,那些说书人讲的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说书说书,把书说出来,那也是书啊,书上记载的事情,还能有假的么,她一直是这么认为的,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而在说书人讲的故事当中,最多的就是男子和女子,当然都是年轻的男子和女子,往往在某种特定的场合遇见了,瞬间就会天雷勾动地火,一见钟情,然后就爱得死去活来,然后肯定有家长反对,有恶人想要拆散他们,但是他们一定不畏艰难,不管是私奔也好,是要上吊威胁也好,反正最后肯定是能在一起的,大团圆的结局!Χiυmъ.cοΜ
她还真没有听过是悲剧的结局,当然,她不明白如果是悲剧的结局,说书人就收不到赏钱了,她只知道所有的一见钟情,结局都是好的,所以她也就信以为真,并且是真的非常非常相信!
所以,她今天看到了那个相貌英俊的读书人,一下子就有种,我这辈子等的就是这个人,就是他了,我要对他一见钟情!
反正一见钟情到底是个什么感觉,她是不晓得,但她决定一见钟情了,并且还付诸了行动,可那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竟然没有追过来,她便感觉有点亏了,要不要改成二见钟情,等那个相貌英俊的读书人来了,他俩再见到面,那时再钟情吧!
走得非常慢,她就是希望被追上嘛,结果走得这么慢了,还没追上来,那就是不想追呗!
司马淑贞叹了口气,心想:“可能是他脸皮太薄的关系吧,所以不敢追来,不过,没关系,知道他住在哪里就行了,等明天我再去庙里转转,和他偶遇一下,那时也许就能二见钟情了!”
想到了这个,司马淑贞忽然开始有些激动了,她在想:“如果再见面,那个人想要拉我的手,我要不要拒绝啊?还有他要是约我一起私奔,那我要不要答应?还有,私奔之时,我要拿些什么东西走呢?嗯,我的梳妆盒一定要带着,四季的衣服每季带三件吧……可能不够穿,那就每季带四件,还有鞋要带,手巾,还有……哎呀,我倒是忘了,我还得给爹娘写封信,让他们不要着急,可我会的字不多啊,这种信又不能让别人代写,真是让人家好生为难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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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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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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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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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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