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客人嗯了声,道:“那我便速去速回,金大人慢些走,便在这路上等我!”说罢,小跑着往来路返回。
上了年纪的客人姓金,名为金重阳,乃是长安吏部的一名主事,是负责官员升迁或降职的官员之一,这次是出差公干,差事结束,返回长安交差。
他以前倒是不认得张浩元,但他却知道张浩元之父张迟,张迟乃是万年县的县尉,别看县尉官职不高,但却是长安城中的地头蛇,绝对的地方实力派,莫说一般的京中官员,就算是位高权重的权贵人家,也少有不知张大县尉的。
金重阳一边往长安方向走,心里一边想着事,想的便是张浩元,他认为张浩元值得培养,朝廷需要这样的官吏,尤其是刑部,有功名的官吏不少,可会破案的却没几个,如果张浩元能进入刑部为官,怕是会有很大的前途,刑部不少的案件,也会得以侦破。
想着想着,便走出了好远,金重阳有个毛病,就是只要一想事儿,就不去记道儿了,在一处三岔路时,他转错了方向,不知不觉又走出了三四里,等到腿酸脚痛之时,这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
金重阳皱了皱眉头,心想:“糟糕,要走冤枉路了,嗯,已经走了不少。”
既然已经走了冤枉路,他便不急着再往回赶,而是在路边找了棵大树,坐下来休息,打算缓缓力气再赶路。
歇息了好半天,金重阳这才缓过乏来,自言自语道:“真是不服老不行啊,腿脚真是不如以前了!”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便想要往回走了。
就在这时,忽听后面吹吹打打的声音传来,金重阳转头看去,竟是一队迎亲的队伍,长长一溜人簇拥着一顶红色的大轿子,正往他这边走来,领头的是一个老者,真的是非常老的老者,但却披红挂绿,也许是新郎的长辈?
金重阳微微一笑,看来是乡下的土财主家办喜事啊,好大的排场,这迎亲的人怕是没有一百,也得超过八十了,花费肯定不小,估计得是这里头号大财主家办喜事吧!
金重阳年纪不小,却是个喜欢热闹的,正愁路上一个人走太孤单,见有支迎亲队伍,他便跟了上去,跟着迎亲队伍一块走。
他走近一个穿着仆人服色的人跟前,笑道:“是你们家的小主人办喜事吧,真没想到,你们家的老主人竟然亲自出来迎接,老主人应该等在家里,等着喝新媳妇儿的茶才对,那么大的岁数了,可是经不起折腾的!”
那穿着仆人衣服的人忽地一笑,虽然不知金重阳是谁,可见他穿着体面,似乎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便压低声音说道:“不是我家小主人成亲,是老主人成亲,当然要亲自出迎,迎新娘子这种大事儿,可不能由别人代劳啊!”他表情很猥琐地笑了笑。
忽然想到不能说自家老主人的玩笑,这个仆人忙又小声说道:“新娘子都迎回来了,我们这是回家了,老先生要是有空,不妨到我主人家去吃一杯喜酒,我家主人好客着哩!”
金重阳啊了声,吃惊之余,几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他忍不住看向那位老的不能再老的新郎倌儿,心中暗道:“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要成亲娶小,看他的样子,能坚持到晚上拜堂吗?”
就在这时,忽然队伍的前面跑来两人,前面一个胖子,身穿着全套的盔甲,盔甲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一看便是最上乘的铠甲,手里提着一根金光闪闪的铜棍,大声吆喝着跑了过来,不知这人是干什么的。
而这胖子的后面跟着一人,跑得也挺快,这人金重阳却是认识的,可不正是镇子上碰见的张浩元么,想不明白张浩元是先离开镇子的,却走得比他还要慢!
原来,张浩元被那卖饮子的少女,又硬塞给他一碗饮子之后,只好全都喝了,可能是因为少女特地多加了些冰的原因,张浩元离了镇子之后,又走了一小段距离,便感到肚子疼痛,他只好拐进小树林去方便,可等方便完之后,又是没走多远,肚子又接着疼痛,他只好再进树林里去方便,一来二去的,便耽误了时间。
等到张浩元方便好了,可天色却也不早,他歇息了一会儿,恢复些体力之后便又接着赶路,却在路上碰见一大群人,领头之人是一个全身盔甲的胖子,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胖子后面跟着的人是一大群的家丁,个个手持刀枪棍棒,看样子是象去打架,而且是要闹出人命那种的架。
张浩元为人最爱多管闲事儿,这可能和他是县尉之子有关,他见马上的胖子明显是富贵人家之子,否则也不可能拥有如此好的盔甲和战马,带着家丁这么气冲冲的,看来是要去打架,说不定会出人命!
张浩元连忙喊了声:“将军,这是干什么去?”说罢,闪到了道路一边。
胖子咦了声,停住战马,看向张浩元,有些结巴地道:“我,我,我不是将军!”
如果张浩元喊的是别的什么,那他一定不会理睬,可张浩元喊的是将军,还是冲着他喊的,那这胖子便停下马来了,糊里糊涂地便回了他一句。
张浩元不给他任何考虑的时间,紧接着便问:“你要去杀谁?”
“我没有要杀,杀谁,我只是去抢亲!”胖子顺嘴又答了一句,他忽然回过味儿来,自己干嘛要停下马来,回答这个少年的话,自己又不认识他!
后面的仆人也都跟了上来,他们见张浩元和胖子说话,以为他俩认识,便都没有插口,都停下马来看着胖子,胖子是他们的少主人。
张浩元使用的是官吏审犯人的招术,就是紧紧追问,而且是用让对方不能不回答的方式,他又说道:“是去杀新娘子吗?”
胖子大怒,他一晃手中的铜棍,叫道:“当然不是,我杀她干嘛,我是去抢她的!”
张浩元又道:“要是喜欢她,就自己去,带着这么多的人丢人不,就算抢到了她,也是别人替你抢的,不是你自己的本事,女人的事情,不能让别人帮忙,连马都不行,那样太不爷们儿,你是不是爷们儿?”
胖子顿时愣住,大唐受胡风影响,长安附近的百姓都有些胡人的习俗,但抢亲却是不多,草原上的胡人喜欢抢亲,可长安的百姓却是没有这个爱好,但抢亲这种事,不少人都是知道的,这胖子显然知道,但却知道的不够详细,被张浩元一诈,他就有点儿发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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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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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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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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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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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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