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证明周志远当年的话是假的,他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从李胜男办公室带走。而能带走一只花瓶,就可能带走更多东西。
早早从小就话少,脸上轻易也不会有什么情绪波动,这也是周志远一直不太喜欢她的一个原因,跟嘴甜又愿意刻意讨好她的周静怡一比就显得她很不可爱了。
可这一点现在却帮了她,至少心里多激动,周志远也没发现她的异样,更不会觉得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的
早早有什么不对。
周志远备完课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又拿起一本厚厚的专业书翻了几页,才起身看了看手表:“食堂关了,咱们叫个外卖吧,附近的店里都是学生,遇上了大家都不自在。”
早过了早早平时吃饭的时间了,她平时作息非常有规律,要不是沈澈来时给她吃了东西,现在肯定很饿了,但今天她根本感觉不到饿。
听周志远说完,早早幽深的眼睛动了动,从幽暗的深潭变成清浅的小溪:“我记得以前妈妈经常给爸爸做青椒鸡蛋打卤面和酸笋老鸭汤,我们今天吃这个吧。”
周志远也一愣,是了,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以前李胜男经常做好了给他送过来。那个女人争强好胜又追逐名利,全身唯一像女人的地方就是会做饭,做得东西是真的不错,至今都没吃过做得比她再好的了。
确切地说,自跟李胜男离婚后,就再没人完全按照他的口味和喜好给他做饭了。被早早这样提起,周志远心里也有些唏嘘,人死了想想她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至少没成暴发户之前对他还算真心,早早也教得不错。
如果李胜男不那么能折腾,像其他女人一样老老实实在家待着照顾老人和家庭,可能就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周志远这么想得,也就忍不住要这样教育早早。在他心里这是对早早好,希望她不要受李胜男的影响,以后变成一个心狠脾气硬眼里只有钱的女人。
早早面无表情地听他说,眼睛一直盯着那个乳白色的瓷花瓶,那只花瓶是一套中的一个,仿宋的骨瓷,虽然不是有年代的东西,但设计和制造的都是现代名家,一套的价格不菲,而且还需要提前半年预定。
她还记得当年买的时候妈妈和周志远还没离婚,也是周志远在一个拍卖会上看到,回来跟妈妈提了喜欢那套宋代花瓶的名家仿制品,言下之意就是让她找关系出钱去预定。
可花瓶拿回来李胜男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了,当然,周志远并不知道。早早记得周志远催过妈妈,让尽快把花瓶给他送过去。
不过早早听周静怡跟人显摆过,说李诗涵收到一套宋代花瓶做生日礼物,花瓶很快送到,才知道其中的真相。所以她孩子气地在每只花瓶里都画了小猫,还签上名字,不许妈妈把花瓶给别人。
所以,周志远既然要拿,肯定会拿全套,而且以早早对他的了解,他这人最在乎一些形式上的东西,不可能在有全套的情况下只摆出来这么一只。
也就是说,他只从母亲办公室里拿出来一只花瓶。在明知道有一套的情况下,只拿一只,那其他那几只肯定是在当年跟抢匪搏斗的时候碎掉了。
可周志远对此一言不发,还跟大家说他去卖房子的时候一切正常,这显然是在撒谎了。
即使他去的时候办公室被人收拾好了,花瓶少了他肯定知道,怎么会认为一切正常?
所以他是知道一些内情的,甚至可能参与了背后的事。
早早食不知味地吃了几口打卤面,汤一口没喝就放下了手里简陋的卫生筷子。周志远也没有吃完,味道太寡淡,一喝就知道是兑水了的,跟李胜男做得完全没法比。
可能是早早今天非常乖,也可能是熟悉的食物让他想起了李胜男的好,更可能是李诗涵咄咄逼人的对比太强烈,周志远今天竟然有些怀念起跟李胜男那十几年的婚姻,特别是穿上早早带过来的衣服,心情就更加复杂。
跟一直都默默付出不要求的前妻比,李诗涵那些以前让他觉得特别有女人味的撒娇和情话就显得非常的不实惠了。
是的,不实惠。ωωω.χΙυΜЬ.Cǒm
周志远现在才深切地体会到,娶妻还是要找个实惠的,这样男人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为事业奋斗。
他在樊大这么多年还是个讲师,这些年一直都没能评上副教授最大的原因就是受到李诗涵的拖累!
如果她能像李胜男那样安排好家里的老人孩子不总是用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来打扰他,也有能力帮他疏通关系,他现在肯定已经有自己的研究课题并且做出成绩,就是教授都有可能评上了!
越想越是这么回事,周志远觉得他终于是找到了自己事业不顺的原因。
所以早早小心翼翼地跟他提起,李诗涵手里有一些她妈妈的遗物,问周志远可不可以帮她拿过来看看时,周志远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了。
早早还懂事地提出不让他为难:“我不要,就是看看,看几眼就还给她。”
周志远摆摆手:“我知道她那里有几件,你想要就给你,她留着也没用。”他记得李诗涵有个盒子,里面装着几件从李胜男办公室拿的东西,没用的钥匙和坏了的手机什么的,都没什么用,也不值钱,早早想要救给她。
而且他手里也有几件,不过都是他喜欢的,给早早看看就行了,小孩子不懂什么是好东西,给她也是糟蹋了。
看早早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瘦瘦的小姑娘因为想念妈妈伤心地低头,周志远马上承诺:“你明天再过来一趟,明天我就把东西给你!”
早早第二天如约而至,第一眼就看到盒子里那串熟悉的钥匙,那是妈妈的,还有屏幕碎裂的手机,上面的贴纸还是当年她贴上去的。
可桌子后面还坐着一脸算计的李诗涵。
李诗涵收起盒子,冲早早露出一个冷冰冰的笑,把桌上的几张纸推了过去:“想要可以,先把文件签了。”
文件的题头写得很明白:自愿放弃继承权声明。
李诗涵轻轻抚了一下手里的盒子,抬眼讽刺地看早早:“现在就看在你心里是你妈留下的遗物重要,还是你外婆的财产继承权重要了。”
忠义坊的房子现在属于外婆,如果早早放弃了继承权,那么将来拆迁无论得到多少钱都跟她毫无关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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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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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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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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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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