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之圣>第二百一十七章偏将苏定方
  长安城。

  宇文哲带兵离开后,各路大军开始行动,李世民亲自带领一支队伍往东北方向而去,留下了太子李承乾监国,长孙无忌、杜如晦、房玄龄三位大臣辅佐。

  虽说大唐已经转动起来,战争也完全打响,但是长安、乃至全国的百姓们并没有为此而感到恐慌或是抵触,反而对这一次的用兵抱有很大的理解和支持,整个大唐都展现着极为高昂的情绪。

  陇右之地一直没有下雨,果然,刚一入冬,大批的百姓就面临着无粮可用的窘迫之地。

  就在此时,大批的粮食在周边各地被运送了过来,

  粮食堆积的仿佛一座座小山,各地官府开仓放粮,有着这么多粮食的支撑,不要说渡过这个冬天,就是再过一年,也能支撑下去。

  直到这一刻,大唐真的是没有了任何的后顾之忧。

  寻芳阁,每天依然是那么喧嚣,与以往并没有什么两样。

  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些原本很常见的公子哥,很长时间都没有过来消遣时间了。

  可以说,长安城内那些顶级的公子哥们,已经被宇文哲在寻芳阁内收拾了一半了。

  不说别的,就说长孙冲擅自闯入后宫,被宇文哲绑了,这件事在当时就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直到后来,不知是谁传了出来,在长孙冲走后李泰差点也被绑了起来,这件事还被说书先生编成了故事,来衬托宇文哲的不畏强权。

  最重要的是,李泰竟然没有站出来,这不禁让人们惊讶万分,连李世民最宠爱的皇子都敢收拾,其他人能算得了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许多公子哥仗着自己的身份在寻芳阁死缠烂打,不是要见隐娘,就是想听隐娘的琵琶,直到宇文哲大发神威之后,整个长安城的公子哥都知道了这是一个不能轻易招惹的男人,隐娘自然也就没人敢去骚扰了。

  人就是这样,这些每天吃饱了没事干的公子哥们也一样,把他们打怕了,他们比普通人还没骨气。

  隐娘在三楼的房间,身边放着的是一本诗集,诗集打开到最后一页,映入眼睑的是那首震撼人心的《无衣》。

  每当去翻动书页的时候,洁白如玉的食指肚上,就会显露出一道刺眼的伤痕,仿佛一块绝世美玉上出现了瑕疵,令人惋惜。

  “咯吱!”

  隐娘正看得出神,一道门轴摩擦的声音响起,莫轻语的身影出现在隐娘的视线里。

  莫轻语依然身着一身粉红色的衣衫,手里拿着那一件金缕丝甲衣,显得很兴奋,额头上渗着一层细密的香汗,喘息的很急促,饱满的胸口一鼓一鼓的,给人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丫头,你猜怎么着,已经确定了,这件就是传说中的金缕丝甲衣,这可是无价之宝,要是流传了出去,足以引起腥风血雨了!”xiumb.com

  莫轻语抓着金缕丝甲衣,兴奋的说道。

  “嗯,金大伯回来了啊!”

  隐娘抬了抬头,在莫轻语的手里接过金缕丝甲衣,放在了自己的大腿上,继续看起了手里的诗集。

  “你这丫头,知道我在说什么吗,整个天下还能知道的金缕丝甲衣就还剩下两件,看来林哲虽然不说,但是心里确实有你,不然的话怎么会把它送给你!”

  莫轻语像是很不满意隐娘平淡的态度,撇了撇嘴,道。

  “他应该自己穿着的,此去战场,凶险万分,有这件衣甲护身,怎么也会多上一些安全!”

  隐娘低下了头,莫轻语并没有察觉,隐娘眼眸里的那一丝复杂。

  “放心吧,他可不是简单的人物,不然的话怎么能发现我的追踪呢!”

  莫轻语脸色一变,略带些愤愤不平的语气,不由得低头看去,视线落在了大腿的内侧,愤恨的紧咬着牙齿,道。

  “轻语姐姐,我想见金大伯,你带我去吧!”隐娘并没有去看莫轻语的表情,自顾自的说道。

  “当然没有问题,师叔现在还在通达茶楼呢,一会你遮掩一番,我们立刻就去!”

  很快,隐娘换了衣服,盖上了头纱,和莫轻语离开了寻芳阁,坐着一辆马车向着通达茶馆的方向行驶而去。

  ………………

  草原,唐朝疆域东北方,进入草原深处后是突利王庭的所在地。

  这几年草原遭遇了罕见旱灾,而且严寒的冬天比往常的年头延长了很多时间,这就导致了草场的缺乏,战马缺草战斗力下降,牲畜缺草无法成活,这在草原是致命的天灾。

  那么想要度过天灾,就要大肆掠夺草场,颉利是整个草原最为强大的部落势力,而突利部落虽说比之颉利相差甚远,但是实力也不容小觑,因为草场的原因,双方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冲突。

  为了获得了更多地草场,维持自己部落的实力,即便是明知道唐朝已经倾全国兵力来袭,还是派了阿史那贺鲁带着三万大军与突利对峙争锋。

  阿史那贺鲁当年在银川城前损失了二十万大军,回到突厥后实力大减,已经对颉利没有了任何威胁,颉利看重他的带兵能力,所以命令他带领三万大军,争夺草场。

  双方在一次交战结束的时候,李世民带着的那一支小队,穿过了战场,进入了突利的王庭。

  …………………………

  时间不停的流逝,恶阳岭上的士兵因为特种队员的威胁,渐渐的改变了生活的作息,变成了每天晚上瞪着大眼睛,环顾着四周,白天的时候无精打采的休息。

  虽说这样最大限度的阻止了特种队员们的偷袭,但是长时间下来,每个人都变得疲惫不堪,这种疲惫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积越深,直至深入骨髓。

  这一等,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李靖和李绩带领的大军分别进驻到了甘州城和肃州城,一时间军威大震。

  除去这两路先锋军,其他六路兵马各领四万大军,也就意味着恶阳岭前的军队,即便不算上两座城池原本的守军,也已经达到了十四万之众。

  “哲儿,你做的不错,现在劼利这老家伙也感受到本将当初感受的无奈了吧!”

  李靖在大帐中,听着宇文哲汇报自己各项作战安排后,满意的说道。

  大帐内站着四个人,除了李靖和宇文哲以外,还有林平,和一个年轻的将领。

  这位将领看上去三十来岁,却十分的稳重,给人一种稳健如山般的感觉。

  “将军,发动进攻吧,越早攻下恶阳岭,对于我们越有利,只要在拿下定襄,攻破阴山,突厥将再无天险可守,即便是突利和其他胡人部族出兵援助,我们也能占据主动!”

  宇文哲很是严肃的说道。

  “呵呵,恶阳岭地势特殊,只能硬攻,我们人数众多,再加上这一个月来你已经做足了功课,没有理由不发兵!”

  李靖笑着捋了捋胸前的胡须,眼神里爆发出了一道摄人心魄的精光。

  “将军,宜早不宜迟啊!”

  “本将有所决断,定芳,你立刻去往肃州城,明天一早,太阳第一缕光线升起的时候,同时向着恶阳岭进发!”

  李靖看向那位年轻的将领,吩咐道。

  “末将尊令!”

  年轻将领在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对着宇文哲笑了笑,随后领命而去。

  宇文哲心中暗自赞叹,又是一位历史上的名将。

  苏定芳,李靖的关门弟子,一身兵法韬略尽得李靖真传,在前世唐高宗时期的军方第一人,完全继承了李靖在于军方的位置。

  就像是定海神针般稳固着唐朝的疆域,以其非凡战绩和正直为人深受唐高宗的赏识与信任,屡委以重任。

  征西突厥,平葱岭,夷百济,伐高句丽,苏定方前后消灭了三个国家,都活捉了他们的君主。

  史无前例地将大唐帝国版图向西开疆到中亚咸海,国境直抵波斯,向东拓土至朝鲜半岛南部。

  立下了不朽功勋的苏定方,先后迁任为左骁卫大将军、左武卫大将军,封邢国公。

  即便到了晚年,也是带兵度过的,受命担任安集大使,全面负责对吐蕃的军事防御。

  夜里,大军开始集结,甘州和肃州的动作被颉利派来的的哨兵在远处察觉,那么多大军展开行动,是无论如何都瞒不住的!

  恶阳岭中心大帐处,一队突厥士兵狼狈的跪在大帐前,这些突厥士兵的身上都穿着绣有金色狼头的图案,是颉利可汗最为精锐的队伍。

  “末将有负大汗所托,根本还没有见到突利可汗的面,就被突利可汗的大军给击溃了,他足足派出了一万大军,我们的使者队伍只有数百,最终只剩下这一队人逃了出来!”

  一名突厥大将跪在了颉利可汗的身前,脸上全是一片屈辱之色,俗话说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结果他连突利可汗的面都没有见到,就被杀了个人仰马翻,狼狈而逃,此时跪在颉利面前,低着头,就一直没有抬起来。

  “执矢思力,你真是窝囊,你带的那可是三百金狼兵,即便是打不过,逃总是没有问题的,阿史那贺鲁不是还在那里驻扎着三万大军吗,为何不去借兵!”

  阿史那思摩站在一旁,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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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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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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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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