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他担心把李业诩打死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留了一部分力量,但是认为也足够让李业诩无法在爬起来了,可事实却是李业诩很干脆的就站了起来,只是呕出了一口鲜血,看上去并无大碍的样子。
“金缕丝甲衣?”宇文哲听到李业诩的话后心中了然,眼神里的惊讶已经转变成了浓浓的火热。
“夫人救我,秦虎大哥救我!”李业诩看到了宇文哲的眼神后,心中发麻,顿时产生了一种被窥视的紧迫感,一边叫喊着,却一边向着与长孙皇后方向相反的大堂门口跑去。
“哼,想走?”宇文哲冷哼一声,双手成爪,抓在李业诩的肩膀上,李业诩奋力的挣扎,随着“刺啦”一声,他的上衣完全被扯烂,露出了一件金光闪闪的甲衣,这件甲衣紧紧的包裹在李业诩的身体上,表面上并没有受过攻击的迹象。
“就是它!”宇文哲看到这件金光闪烁的衣甲后,心中的火热之感更加浓郁,两只眼睛就如同鹰眼一般盯住了这件甲衣的连接处,双手不断在他的身上撕划起来。
“夫人,看来这小家伙是想抢夺李公子的金缕丝甲衣,要不要属下出手?”秦虎的眉头越来越紧,直到看到宇文哲的动作后才有了坐不住的感觉,低头对着长孙皇后说道。
“不必,看下去!”长孙皇后看着宇文哲的背影,眼神里闪过了一丝疑惑之色,只觉得眼前的身影无比的熟悉,所以下意识的阻止了秦虎的请求。
金缕丝甲衣珍惜无比,这个世间一共就只有三件,据说是由最为珍惜的黄金天蚕所吐得丝编织而成的,甲衣织成之后,水火不浸,万物不侵,刀枪不入,但本身却像是丝绸那般柔滑细软,所以是世间极为珍贵之物。
而且黄金天蚕乃是异种中的异种,生活在西域大雪山顶,据说到了现在已经绝迹,仅剩下已知的这三件还是在秦始皇的珍藏里流传下来的,当年秦始皇怕被人刺杀,就一直穿着一件金缕丝甲衣,一辈子都没有脱下来过。
宇文哲并不知道这件金缕丝甲衣的价值,但是这件甲衣能够让李业诩承受他的攻击而没有受到什么伤势,就一定是一件了不得的护身宝物,所以他心里最先冒出来的想法就是这件金缕丝甲衣应该穿在曹怜馨身上才对。
李业诩身上的这一件金缕丝甲衣,是因为李靖这些年南征北战,立下了无数天大的功劳,在隋朝破灭后,李世民为了表现自己礼贤下士,才把这件在隋朝皇宫里流传出了金缕丝甲衣送给了他,而李靖这一次带着任务巡视北方,李业诩随长孙皇后先行,李靖担心李业诩的安全,才把这件金缕丝甲衣给了他,这三件中的一件穿在了李世民的身上,而那最后一件早已失踪了很长时间,谁也不知道流落在何处,被谁收藏。
“哗!”随着李业诩的再次飞起,金缕丝甲衣已经完全脱离的他的身体,发出了一阵阵金箔抖动的声音,被宇文哲牢牢的抓在了手里。
“扑通!”下一瞬间,李业诩砸落在了生冷的地面上,这一次他扭动着身体,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了。
“你不能拿走我的金缕丝甲衣,那是我爷爷的,还给我!”李业诩趴在地上挣扎的对着宇文哲伸出了胳膊,凄惨的嘶吼道,样子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要多怨恨就有多怨恨。
“你想说话不算数吗,在这么多人面前,尤其还当着夫人的面,不要真的丢尽你爷爷李靖将军的脸啊”宇文哲罕见的没有因为李业诩而恼怒,反而带着些满足的语气,道。
“我什么时候说过把金缕丝甲衣给你,你这是污蔑,你别以为你会好过,你强抢我的金缕丝甲衣,我爷爷来到府城后一定会讨回来,到时候你就死定了!”李业诩就像是个委屈的小媳妇,嘶喊着连眼泪都落了下来,这件金缕丝甲衣太贵重了,要是在他手上被抢走,将是整个李家的耻辱,虽说他爷爷一定会讨回来,可是他还不知道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李靖治军向来严密,对于他这个孙子虽说溺爱,但也同样如此。
“强抢?我林哲从来不做这么没品味的事情,不过我打赢了你,这件金缕丝甲衣是我的战利品,就是我的!”宇文哲把金缕丝甲衣叠了起来,就像当初背着那张大网般背在了身后,异常认真的对着李业诩说道。
“你…我…噗!”这一晚上的憋屈彻底爆发,李业诩再也支撑不住,猛然间喷出一口鲜血,彻底晕厥了过去。
“金缕丝甲衣是这个世间难得的珍品,恐怕像这种乡下土包子连听都没听过,只是可惜了李兄,之前我还听李兄说过,要把这件金缕丝甲衣作为聘礼求婚呢,真是便宜了某人,这就叫空手套白狼吧。”侯小波贪婪的看着宇文哲的背后,语气酸涩的说道,他也没有想到李业诩竟然穿着那么罕见的东西,对于他们当兵的来说,多了一件这样的宝甲就像是多了无数条命,由不得他不动心。
“呵,其实今天我也有一样东西要送给馨儿。”宇文哲沉默了很久,咧开嘴笑了笑,视线在长孙皇后的脸上扫过,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般说道。ωωω.χΙυΜЬ.Cǒm
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这种不想在曹怜馨面前被别人小看的那种情绪,这种比拼要是在前世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他只会嗤之以鼻,就像是老虎是不会对蚂蚁的挑衅感兴趣一样,可是现在却的的确确的产生了。
“哈哈,你一个居住在山上的野夫能有什么好东西,不会是在山里打到的野兔吧!”侯小波哈哈一笑,没有放过一丝嘲讽宇文哲的机会,道。
“哲哥哥,馨儿不要什么礼物,你和馨儿去内院,你的手还在流血呢。”曹怜馨之前一直强忍着眼泪,即便看到宇文哲的右手已经变成了血红的颜色都没有开口,那是因为她知道,无论如何都不能在那样的时刻打断宇文哲所作的事情,可现在不一样,她很清楚宇文哲绝对拿不出比金缕丝甲衣还要珍贵的东西,所以急忙开口解围道。
“呵呵,放心吧!”宇文哲温柔的看了一眼曹怜馨,右手手指弯曲,放进了嘴里,一道嘹亮尖锐的声音随之响彻。
下一瞬间,随着这道嘹亮的声音落下,一道白色的,仿佛幻影般的东西在众人眼前闪过,落在了宇文哲的肩膀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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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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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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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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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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