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龙飞凤舞之穿越到宋朝>第七十七节翠华山行 2
  这古代的道路建设和现代社会比起来是相去甚远,路途颠簸崎岖,土路沟壑纵横,很是难走,走到一半的路,天就已经黑沉下来了,还好不远处有微弱的星星点点的灯火,我们大步流星的往前走去,果然是一家客栈,正好歇脚,明天一早再出发,这客栈虽然简陋古朴,但还算干净清爽,而且生意还很不错,因为这荒郊野岭的,唯此一家客栈,客人们络绎不绝,川流不息,如此时点,还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们来住店,我们自然是草木皆兵,风声鹤唳,不敢小觑,不过一看那些客人们淳朴,憨厚的一副乡土农民神情,仔细察言观色一番,让我们彻底放下心来,特别是那位老板娘的名字颇有意思,俗而不烂,就叫翠花,让我们哈哈大笑,老板娘镇定自若的叫我们不要笑,解释说她们家里三姐妹,老大叫麻花,老二叫菜花,就她的名字最好听了,我们更是笑得乐不可支。

  一时半会儿睡不着,我们大家就聚在一起说说笑笑了一会儿,还是胡娇娇心里搁事,她一边喝水,一边大大咧咧的直言不讳的张口就说道:“大家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要去,翠华,”她说话太过着急,这话说了一半,被水呛了一口,她声音太大,老板娘以为喊她,大张旗鼓的说:“客官,叫我何事呀,”我们忙不迭的说,没事,大大咧咧的胡娇娇才继续忙不迭的脱口而出;“华山”小飞想打断她的话,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俗话说得好祸从嘴出,只是希望隔墙没有耳朵,王公子赶紧打开虚掩的房门,仔细出去探勘了一番,见没有什么异常,忙紧闭房门,胡娇娇不好意思的沉默寡言起来,大家患得患失的思虑良久,方睡下了。xǐυmь.℃òm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刚刚泛起鱼肚白,大雾弥漫,呆会儿一定是晴空万里,一碧万顷,秋高气爽的好天气,我们一行人就利索的整装待发了,还好周围没有任何异常响动,看来昨天胡娇娇一吐为快的话并没有被其他居心叵测的人知道,不然他们应该有所行动,而现在蛛丝马迹都没有留下,真是不可多得难得的好运气呀,我们一路欢声笑语的往前而去,只见星罗棋布的金黄色麦田密布的秦汉平原无边无际,纵横开阔,只见一片一望无际的金黄色麦浪绵延开去,一马平川,如果春天一定是绿海般波涛涌动的稻田,一碧万顷,真是一片肥沃而富饶的秦汉土地呀,让人赏心悦目,小飞情不自禁的念起了艾青的《我爱这土地》:“我爱这土地,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大家拍手叫好,不过搞不懂他是在说话,还是在念经,因为他们这儿压根儿没有这种现代诗歌,只是觉得还不错。

  我们继续在沟壑满地的土路上飞快前行,土路两旁的略微凋零的发黄枯卷的落叶在有些凋零的秋风中瑟瑟发抖,飘摇不定,更加显露出长安秋的枯败与萧索之意。小飞靠我很近,对我窃窃私语道;“不过,这位王大龙老人留给我们的地址也真是怪异,明明来到陕西境内,这四大名山华山是多么不可一世,赫赫有名,妇孺皆知,可是这图纸上居然没有写这些轰轰烈烈,雄伟,赫赫有名的地方,而是写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翠华山,太乙宫。这么小一个地方嘛,这怎么找呀?我虽然从现代过来,略微知道一点,但是古代的面貌还是和今天的大有不同。这名字倒是有些仙风道骨之感,可真是难找。”王公子他们走着走着,也迷糊了,可是问了几个周围的农田耕作的农夫,是一问三不知。这个俺不知道,华山倒是知道。不过这个翠华山在现代社会可是大名鼎鼎的4a级的风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当时的人们还没有把这里搞开发,搞旅游,还很荒凉。现代社会像什么穷山僻壤的,都能美其名曰的编个历史故事,顺理成章的开发出来,弄了农家乐什么的,吸人眼球,所以稍微像模像样的地方都给弄成了景点,这主要是现代社会中国人太多了,吃饱喝足了,就剩下玩了,可国内又没有太多的地方去供游玩,只好大力开发。可是在古代,人烟稀少,你就是弄个10A级别的也少有人去,就是迪拜这样穷凶极奢的地方估计都少有人问津。

  没有办法,我们只能一路走,一路继续锲而不舍的仔细打听了,小飞抱怨说这里没有全球定位系统,而在古代地图上也没有这个小地方。如果换在现代社会,那可是好找的很,几乎人人皆知就立竿见影,一导航,一搜索,立马就清晰可见。我们只好不知疲倦的一路走,一路问,没有想到现代的知名景点在以前还没有开发出来呢。还好终于有人知道翠华山了就在前方,胡娇娇惊诧不已:“原来还真有其山,我还以为你们胡编乱凑的,没有想到居然还真有此地呀。”

  王公子一本正经的说:“其实这地方很有名的,特别是在古代,这里是汉武帝拜谒太乙神道场,公元前112年,汉武帝在此拜谒太乙神时的祭天道场遗址。这里居高临下,视野开阔,这里将恢复重建汉武帝祭天道场,以现昨日道场之雄壮气势,是朝胜祭天之圣地,只可惜时代久远,大部分平头百姓都不知道这个典故罢了。”

  曾吕佩服的说:“没有想到王公子生在王公贵族之家,不但不是纨绔子弟,不学无术,还如此博学多闻,满腹经纶,小生佩服,佩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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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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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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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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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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