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洋洋洒洒的说起来:“北极地区的土著民族,自称因纽特人,于北极地区各种因努伊特语使用者的分布分布在从西伯利亚、阿拉斯加到格陵兰的北极圈内外。总人口约13万,分别居住在格陵兰,有5.3万、美国的阿拉斯加,有4.1万、加拿大北部,有3.4万和俄罗斯白令海峡一侧,约有2千。属蒙古人种北极类型。现今已知最早的爱斯基摩文化出现于阿留申群岛中乌姆纳克岛上的一个地点,据记载,距今大约为年左右。在西方人的眼光中,他们是典型的爱斯基摩人。东部爱斯基摩人的分布面积占整个爱斯基摩人居住范围的3/4而人口却只占1/3。由于东部地区的自然资源没有西部的丰富,所以今天西部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都要比东部地区的高一些。爱斯基摩人居住地分散,地区差异很大,所以文化差异也很大。
人们原先认为,直到距今约1.3万年前,才开始有人居住在北极地带。但挪威科学家在俄罗斯境内北极地区靠近北冰洋的一条河床上,发现了石制工具、马和驯鹿的骨头、雕刻过的猛犸象牙等。放射性碳测年法表明,这些物品约有3.5-4万年的历史。新发现将该地区的人类劳动史至少向前推了2万年。但这些人到底是尼安德特人还是现代人的直系祖先,尚无充足证据判断这些居住在极北苦寒之地的人到底属于哪一群。不过他们北极人生活确实艰难,步步维艰,危机不断,他们的食物也是极其有限的,以猎熊,捕鱼为生。北极人依靠他们的聪明才智在严酷的北极恶劣环境里面生存下来,他们将沾满血的利剑冻住,再放到北极熊的出没之处,北极熊就会禁不住血的诱惑,去舔舐利剑。这样,熊过不了多久就会因失血而昏迷。狩猎是爱斯基摩人的传统生活方式。或者说,在北极地区狩猎是爱斯基摩人的特权。他们世世代代以狩猎为主。在格陵兰北部,他们在冬夏之交猎取海豹,6-8月以打鸟和捕鱼为主,9月猎捕驯鹿。而在阿拉斯加北端,全年以狩猎海豹为主,并在冬夏之交猎取驯鹿,4-5月捕鲸。不同季节、不同地区,爱斯基摩人采用不同的方法猎取海豹。夏季,爱斯基摩猎人划着单人皮划艇,带上海豹叉或带刺梭标、网、绳子等工具来到海豹经常出没的海面寻找猎物。猎人静静地划着双桨,不停地搜索海面。爱斯基摩猎人从小练就一副好眼力,能看见100-200米远处嬉戏的海豹。一旦发现猎物,猎人便尽快悄悄接近目标。等到靠近时,猎人迅速拿起鱼叉使劲投向海豹。动作要快,投掷要准确,否则海豹瞬间便会潜入水中逃之夭夭。被叉到的海豹同样也会潜入水中,甚至会把船拖翻。因为即使后面拖着条船,海豹也能游得跟平时一样快,所以猎手必须用网迅速拖住海豹,直到其最后精疲力尽。这时猎人再接近猎物,杀死它,把它拴在船边。然后全面检查一下船上设施,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如果运气好,一个猎手一天能猎到二三只海豹。不走运的就只能空手而归了。到冬季时,海面冰封,爱斯基摩人就采用另一种方法猎海豹。海豹属于哺乳类动物,虽然生活在大海中,但却靠肺呼吸,所以必须经常不断地浮到海面呼吸空气,然后再潜入水中。海豹每吸一次气,可在水下呆7-9分钟,最长可在水中呆20分钟左右。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它们就会窒息而死。由于北极地区冬季海面结冰,海豹无法在冰下找到换气的地方,它们就由下而上把冰层凿出一个洞,作为呼吸孔。爱斯基摩人就是通过寻找海豹呼吸孔来猎捕海豹的。而且最令人自豪的时期,让我们引以为荣的是因纽特人,以前称作爱斯基摩人,和我们颇有渊源,因为他们的祖先来自中国北方,大约是在一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长途跋涉,历经艰难险阻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看来我们中国人真是个吃苦耐劳,不怕千难万难的民族,那么冷的地方都阻挡不了我们中国人走遍全世界的脚步,所以爱斯基摩人属于东部亚洲民族,与美洲印第安人不同之处在于具有更多的亚洲人的特征,他们与亚洲同时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驯犬及某些特殊仪式与医疗方法分别居住社会以地域集团为单位。首领多为萨满,行一夫一妻制。住房有石屋、木屋和雪屋。房屋一半陷入地下,门道极低。一般养狗,用来拉雪橇。主要从事陆地或海上狩猎,辅以捕鱼和驯鹿。以猎物为主要生活来源——以肉为食,毛皮做衣物,油脂用于照明和烹饪,骨牙作工具和武器。男子狩猎和建屋,妇女制皮和缝纫。已使用现代渔猎工具,并乘汽艇从事海上狩猎,亦从事毛皮贸易。日益受到白人文化影响,在格陵兰地区已有80%的人移居小城镇。他们长相也和我们有所差异,因为在寒冷的北极发生了变化,从白令海峡到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经格陵兰岛一带,在北极圈生活的蒙古人种的一个集团。在身体上,文化上都适应于北极地区的生活。面部宽大,颊骨显著突出,眼角皱襞发达,四肢短,躯干大,不仅有这种形态,而且生理上也适应寒冷。但是外鼻比较突出,上、下颚骨强有力地横张着,因头盖正中线像龙骨一样突起,所以面部模样呈五角形。琇書網
其实因纽特人也就是爱斯基摩人一词是由印第安人首先叫起来的,即——吃生肉的人。因为历史上印第安人与爱斯基摩大有矛盾,所以这一名字显然含有贬意。因此,爱斯基摩人并不喜欢这名字,而将自己称为因纽特或因纽皮特人,在爱斯基摩语中即真正的人之意。爱斯基摩人是由从亚洲经两次大迁徙进入北极地区的。经历了4000多年的历史。由于气候恶劣,环境严酷,他们基本上是在死亡线上挣扎,能生存繁衍至今,实在是一大奇迹。他们必须面对长达数月乃至半年的黑夜,抵御零下几十摄氏度的严寒和暴风雪,夏天奔忙于汹涌澎湃的大海之中,冬天挣扎于漂移不定的浮冰之上,仅凭一叶轻舟和简单的工具去和地球上最庞大的鲸鱼拼搏,用一根梭标甚至赤手空拳去和陆地上最凶猛的动物之一北极熊较量,一旦打不到猎物,全家人,整个村子,乃至整个部落就会饿死。因此,我个人认为,其实在世界民族大家庭中,爱斯基摩人无疑是最强悍、最顽强、最勇敢和最为坚韧不拔的民族。不过长久以来,因为他们不被外人所了解,不怎么被外面的世界所知晓,一直闭关锁门,所以爱斯基摩人给人的印象都是遥远、神秘、原始而且不开化的,现在好了,我们马上就要走进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更深一层地了解北极这块神奇土地上的土著居民。其实我也是在网上百度和在相关书上了解到的,我自己也没有亲自去眼见为快过,所以也是特别期待,特别向往呀。”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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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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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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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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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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