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真是师门情深啊,不过,光是为了对一个人的感情和回忆,就要与我为敌,实在太过不智,没想到你就算成为了辰家的家主还是和年轻的时候一样天真和愚蠢,只会感情用事,以后你就会知道,不和吾合作,是一个多大的错误了……”八日蝉的身形渐渐化作黑色的絮状物,飘散在空气之中。
“天真和愚蠢……吗?”辰自嘲似的笑了一笑,心想:你一只无情无义的老怪物,又知道什么?这世上什么东西最珍贵,最无可替代,我最清楚。
那就是回忆。
辰没有在意消失的八日蝉,也没注意已经逃远的那两只魔物,而是有些落寞地仰头望天。
活了三百多年,见过无数风雨,但至今回忆,还能清晰如旧的,就只有那时平平淡淡的记忆。
一个年幼的孩子,独自驾着一叶孤帆在海上航行,因为风暴骤起,在生与死的边缘苦苦挣扎几天几夜,才终于抵达了这片人生地不熟的大陆,来到了传说中武道的源头,东境法之国,伽蓝寺。
伽蓝寺,身为佛宗诸寺之首,和教会、空岛并称为天道三大源流之一,传说亦是武道的发源,底蕴还要胜过蓝辰青蝉修灵四大家族,这是辰一直心向往之的。
伽蓝寺虽然是天下诸寺之首,但他们收弟子的规矩却并无普通寺庙那般繁杂。
天下皆知,伽蓝寺六道收徒,也就是说,不论男女老少,是何种族,有何背景,是否贤德,只要有意,皆可入寺,唯一的标准是看有没有缘。
也就是说,哪怕是条狗,只要有缘,都可以入寺修佛。
这一日,除了辰以外,还有两人来到寺门前请求入寺礼佛。
那两人是两位年轻男子,一位身穿粗布青袍,容貌美丽得宛如谪仙,其言行轻狂恣肆如少年,但目光却平静柔和如老者,令人感到十分违和,后来,辰知道他的名字叫青木悠,是从北境来的。
另一位身穿白衣,手拿折扇,长鬓垂肩,英俊潇洒,能言善辩,他是法之国本国的人,其名为姬天。
辰记得,当满脸皱纹的老住持问起三人入寺的意愿,以鉴别是否心诚时,三人依次作答。
姬天作答道:“弟子爱胡思乱想,有一天,弟子忽然想,家中世代行商,即便不用劳动亦可丰衣足食,但法之国如此众多的奴隶每天流血流汗,却得世代为奴,弟子不懂其中因果之理。这么一想之后,我的灾难就到来了,弟子渐渐发现,眼中世间一切道理都渐渐模糊,变得没有道理,弟子整日困惑,很是苦恼,因而想拜入伽蓝寺门下,借佛宗的大智慧,悟出这世上因果轮回的道理。<>”
辰的答案很是简单:“我是为了追求更强更深更纯粹的极致武道,才跋涉万里来此。”
青木悠的回答更加简洁:“我是为了追求内心的宁静才来此的。”
老住持点了点头,于是三人就这么简单地进了伽蓝寺。
入寺要分长幼座次,住持一指寺内佛塔,随口道:“那就,先登顶者为长吧。”
辰还记得,第一个登上佛塔金顶的青木悠,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和身后气喘如牛的姬天,宛如孩子般得意而快活地笑道:“喂,你们俩,快叫师兄。”
辰还记得,昏暗的书阁里,三人并排而坐,面前分别放着一盏火光如豆的青灯,自己托着腮钻研着拳谱,姬天一脸认真地诵读佛经,而青木悠则潇洒地挥笔在经书上写下自己的批注,仿佛全然不知手中的经书是举世独一本的孤本。
辰还记得,那些平淡而珍贵的日子里,三人整日打打闹闹满寺院跑,时而研讨武道,时而谈论佛法,出于无聊,他们每天会发起一项比赛,比赛内容有赛跑、游泳、爬山、下棋、背诵佛经等等,甚至还包括掷骰子这种拼运气的项目。
夺冠者可以命令另外两人做一件事,这些比赛的胜者大部分都是青木悠,因为他什么都会,什么都精,因而姬天和辰往往沦为青木悠的奴隶,该捶背的捶背,该捏腿的捏腿,最可怜的是姬天,除了他最擅长的下棋以外,他从来没赢过另外两人,包括掷骰子……
辰还记得,因为寺内伙食太过清淡,三人有时会结伴去后山猎些野味开开荤,青木悠的烹饪手法之高超一度让辰和姬天敬佩万分,两人想向他讨教学习,但学了几年也难以望其项背。xǐυmь.℃òm
辰还记得,有一夜醒来,看见青木悠披着单衣,独坐在如水的月光之下,黯然神伤,这时,辰才想起入寺那天青木悠说的话“我是为了压抑心中的情感,追求内心的宁静才来此的”,不知道为什么,看见青木悠的那种和平时截然不同的凄然神情,辰忽然很心疼这位师兄。
辰还记得,第一个离开伽蓝寺的青木悠,在伸出两只手分别揉着自己和姬天的头,温柔地说道:“小叶子,小天,我先走了,有空会给你们写信的。”
那明明已经是距今将近三百多年以前的事情了,但那熠熠生辉的回忆却恍若昨日,令人思之伤怀,只因斯人已逝,此心再也无处可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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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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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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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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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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