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不死凡人>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是我人生的祸首(五)
  我死之后,不会有花盛开。

  我死之后,不会有候鸟飞过,不会有鱼儿游过,不会有人从此处踏过。

  我死之后,不会有人记得。

  我死之后,春风不来,夏雨不落,秋霜不凝,冬雪不舞。

  我死之后,都不会化成一抔土,只会消失的干干净净,不留下痕迹。

  若是人死之后就会进入地狱,那我这样的人就会进入比地狱还深的地方。不,应该是只有我这个人,才会进入到那种地方。

  这一切,都是我罪有应得。

  这一切,都该是我的归宿。

  我未曾善待过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未曾善待过我。

  我从降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是灾祸。这个世上唯一爱我的母亲,没有来得及跟我说一句话,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死了。我的母亲因我而死。若是没有我,母亲或许就不用死。

  走出千里寒色,我走到哪里,哪里的人都会主动避开我,好似我是有别于人的妖魔。我明明跟大家长的一样,我却总是被另样对待。

  我不明白别人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走上前去问某个人,那人却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刀,可惜,死的是他。

  因为这件事情,越来越多的人惧怕我,我就像是瘟神。

  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很多的事情。

  人会根据表观做出基本的判断,从而做出一系列基本的反应,并且根据发生的事情愈发肯定自己的判断。至于事实真相到底如何,他们并不是真的在乎,他们只在乎自己的本能感受而已。

  大多数人,都是很愚蠢的,并不是愚昧无知,而是愚蠢。

  这应该就是大司命想要摆脱“人”这个种族的原因。

  又有谁能够忍受住这种愚蠢,始终都陷在愚蠢所造成的肮脏之中呢?

  人是愚蠢的,欺骗他们是一个格外容易的事情。可是我并不想欺骗他们,我想看看他们的愚蠢是由什么造成的,我想看看他们到底在恐惧着什么。

  但凡是敢对我怀有敌意的,我都会将他们杀死,包括啼哭不停的孩子。

  我走出千里寒色的第三天,双手就沾满了鲜血。对于生而知之的我,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反抗我,只能将我奉为妖魔。

  于是,当人们再面对我时,不会再表露出任何的敌意,更深的恐惧让他们学会了屈服。

  妖魔变成神佛,是这样容易的一件事情。

  不过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一个游戏,带上不同的面具,代替某个人进入到其生活之中,看看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面具,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无往不利,可以成为任何人,窥探到他们的内心。可我越看,就越觉得人真的很可笑。

  人有多聪明,就有多愚蠢;有多愚蠢,就有多肮脏。

  修行是件好事情,可是它所带来的力量将人的愚蠢无限制地放大,也将肮脏无限制地放大。力量的不均衡,让人更加丑陋。

  当我认识到人到底如何的时候,我无比渴望成为大司命的女儿。

  割开手腕,放空体内的血,剔除其中的筋骨,将内脏取出,就是这张薄薄的人皮都用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唯有这样的方式,我才觉得我稍稍洗去了人的劣性,才可以稍微摆脱人的束缚。

  我痛恨这个充满了人的世界,处处都藏着肮脏龌龊,人人都不敢以真面目相对,人人都表现出这样那样的缺点。

  人的世界,可比单纯动物的世界要恶心的多。

  我开始明白大司命为什么要想办法将母亲从她的身体内剥离出去,我也明白大司命要创建出一个崭新世界的缘由。

  毫不避讳地说,我曾一度认同大司命的想法。

  正是有太多跟我相同的人,才会诞生出无数的阴阳使,才会有六十四位天仙境的阴阳主,他们对大司命有着无与伦比的狂热,对创建出一个崭新的世界有着迫切的渴望。

  野心家跟理想主义者,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两种人,阴阳门中的人却将这两样都给牢牢地占据了。

  天赋是这个世上最顶尖的,努力又是发狂般的,资源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有着这样一批人,很难想象多年后阴阳门掀起的战争如何不赢!很难想象多年后阴阳门如何不改变崭新的世界!

  拥有着一副丑陋嘴脸的人,永远都是一盘散沙,就算给他们十年准备的时间,又怎么赢得疯狂的阴阳门?

  阴阳门几千年的积累,加上大司命这个无敌般的存在,早就超越了这个天下间的所有力量。而那些可怜的沉睡者们,还在为了蝇头小利争个你死我活,整天浑浑噩噩,不知大难临头。

  就算大司命的计划暂时不会成功,也会让这个充满了杂音的世界稍稍安静一些。

  可不知为何,我总忘不了母亲临死前看我的眼神,我总想去看看母亲之前生活的地方。

  于是,我到了那里。

  一年的时间,我在那个普通的村庄里,明白了母亲的选择,也明白了自己该走的道路。

  一只蚂蚁,就没有存在的资格吗?

  哪怕是丑陋到了极点的人,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吗?

  人是如此的丑陋,却同时又是如此的温柔。

  母亲临死前看我的眼神,是这个世上最温柔的眼神。

  “我的孩子,我没有办法看着你长大,我没有办法教会你如何走路如何吃饭,我没有办法给你撑伞去接你,我没有办法让你无忧无虑地长大……我害怕你会觉得孤独,我害怕你会走上错误的道路,我害怕你会在黑夜里哭泣……母亲没有给予你任何的东西,母亲连多看你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母亲很抱歉,可你要好好活下去……我很爱你……”

  我想象不出母亲要跟我说多少事情,也想象不出母亲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可是每当我想起那个眼神我都会觉得很伤心。

  人,还没有到被毁灭的地步。

  这个种族能够成为这个世上最强的种族,还远没有到该被其他种族所取代的地步!

  人的强大,应该远超过大司命口中所谓的“仙”!

  人的强大之处,并不是力量上的强大,而是那股永远都毁灭不了的坚韧,而是人与人之间别的种族都无法理解的寄托。

  我开始确立起我的目标,我知道杀死大司命就要不择手段,我开始不择手段地变强。或许是因为大司命血脉的缘故,我变强的速度可以让人瞠目结舌。

  六年的时间,我跨入地仙境!我知道我天赋再好,也不可能在三十年之内跨入到天仙境之中,于是我停止了修行。

  此生之中,恐怕我做过唯一的善事就是救了疯子。

  无名之地是可以快速成长的最好地方,我便去了那里。

  那一天,我不知为何会捡起一个濒死的孩子,也不知为何会将他收留在身边,大概是我作为一个人还未泯灭的最后一点人性。

  不过在我死后,疯子就会忘记我。我在他的脑中留了一道仙力,不会让他记得我。我只是让他记住王石,若是今后他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找王石,让他总归有个可以依靠。王石那种人,不会对疯子坐视不管。

  自离开无名之地后,我便找到了李逸仙,配合他开始了漫长的计划。自他死后,整个计划便只有我来接受。

  我将一切都安排了妥当,就等着死亡的降临。

  生来就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联系的我,死去之后也该不跟这个世界有任何的联系才对。事实上,我死之后,这个世界也不会再有人想起我。

  当我看到王石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感受到他手中的道钎将我的生机尽数抹除,我终于觉得轻松了许多。就好似困在笼子中的鸟儿,终于可以飞翔。

  压在身上这么多年的担子终于卸下,我再也不需要为了这些事情去费尽心机,接下来的事情便只是王石自己的事情。

  我的人生太多的意义,严格上来说我的生命是大司命赐予的,而我生来就是为了杀死大司命的。

  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事情,也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

  死亡,对我来说真的很美好。

  双手上沾染了无数血腥的我,怎么死都不为过。

  虽然我看不到结局,但我相信那个被所有人选中的人,必定会杀了大司命。琇書網

  这个世界未曾善待我,我也未曾善待这个世界。

  我不在乎杀了大司命是否就可以拯救这个世上的人,我只在乎我自己的仇,我想要让大司命偿命。

  我,是我人生的祸首,也是我人生的救赎。

  重重地落到地上,我看到天空发生了旋转,变成了厚重绚丽的七彩色,像是正在熬制的糖,我坠入到其中,慢慢化成其中的一丝。

  血红的颜色将我的视野完全遮挡,我感受到了从未有关的安宁,仿佛母亲望着我的时候。我露出了笑容,像是个得了糖的孩子。

  我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

  至于王石,也只能是王石了。

  ——

  好像在远处,有白马在长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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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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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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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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