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不死凡人>第一百零九章 人依旧,斜阳已皱
  荒凉的大漠,一望无际,这里没有任何人烟,恐怕都已经几百年没有人的足迹踏过,号称可以存在三千年的胡杨,在这里也找不到丝毫的踪迹。太过荒凉,是一片被上苍遗忘的地方。

  黄沙漫漫,一阵微风就能够带起丝带一样的沙,飘飘渺渺,远看或许还有些诗意,近看却是避之不及,打在脸上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的感受。

  一匹洁白的马,如同一片雪,在黄沙上踩出脚印,算是留下走过的证据。而那些欢快地滚动的黄沙,飞快地将印记抚平。一行脚印慢慢出现,也在慢慢消失,存在的长度不超过一眼的距离。

  这样一匹普通的白马,并不是在妖兽的行列,能够走在大漠之中,简直是一个奇迹。恐怕随便来一场大风,就能将其撕裂到什么不剩下,而它就是这样出现了,只能证明骑着它的人实力非常强大。

  然而,这匹白马上并没有人,只是有一个人在前面走着,而这匹白马就跟在后面。没有什么缰绳,这匹白马老老实实地跟在这个人的身后,就像是一个仆人。

  一席白袍,普普通通的棉麻,做工有些粗糙,上面的白浆都是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浅,一看就是寻常百姓里的东西,根本值不了几个铜板。

  修行者都有着一些不寻常的脾气,毕竟都是些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每天都在为修行忙碌,更是动辄就是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的闭关,更有甚者一闭关就是千年。如此生活的人,要是没有点毛病才是不正常的事情。

  有的人喜欢吃,就比如唐天;有的喜欢世俗里的女人,就比如心理畸形的枯花公子;也就有的喜欢完完全全世俗里的生活,李逸仙就算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眼前这位穿着白袍的人,自然就是这样一个人,看样子他很喜欢这一身棉麻的白袍。

  白袍裁剪的有些宽大,有点像是女子穿的裙子,乍看有些不合体,但是细看之下又觉得很有韵律,很像是一只大蝴蝶。琇書蛧

  一只白色的大蝴蝶,在沙漠之中飞舞的大蝴蝶。

  小黄沙与大蝴蝶,有着别样的美感。

  人跟白马缓缓地走着,来到了一处戈壁一样的地方,那个人轻轻地弯下身子,捡起了一块陶片,回忆似地说道:“小白,好像是有三千年了。”

  白马哼哧了一声,好似是在回应。

  摸了摸绸缎一样的白马皮毛,这个人抬起了头,望着夕阳,没有眯眼睛,说道:“这轮太阳,都好像旧了一些。”

  旧了一些,就如同老家的祖屋一样,多年未曾经人,此刻一名游子归来,看到了厚厚的尘土跟浅浅的裂痕,难免会轻淡地说一句:旧了一些。

  “人依旧,斜阳已皱。”

  这个人说了这样一句酸溜溜的话,不由得笑了起来,笑自己竟然变得像个穷酸的书生,看来几天的生活,当真是沾染上了一些不一样的气息。

  略微有些暖的阳光洒在了脸上,让人能够得以看清这一张脸。

  光与影的结合刚刚好,让人看得很真切。

  倾国倾城?祸国殃民?都不对,这是个男人,并不是一个女人。但是所有的女人在他面前,恐怕都要低下头了。这样一个精致的男人,恐怕只有瘦下来的唐天能够与之相比,但要是真的吹毛求疵起来,唐天还是不如这个人。

  这个人胜就胜在一双眉眼上,能够迷得住人,让人陷到里面无法自拔,并且是越陷越深。这种魔力,比之那幅诡异的壁画更强一些,但是却不是杀人的东西。

  怕是任何女子,看到了这样一双眉眼,都要沉沦,这辈子都挪不开目光。

  这样一个人,走到哪里都将是一个祸害。

  太漂亮的男人,总是一个祸害。

  而这个男人,又像是一只翩翩起舞的大蝴蝶,走到哪里都都引人注目,都会成为一个焦点。

  当然,要是仔细想一想,一个祸害能够活这么久,必定有着真正“祸害”的地方。

  “太久了,都忘记名字了。”这人对着白马感叹,随后想了想又说道:“倒是记得那个穷酸书生名字,那我就叫——吕相子吧!”

  白马哼哧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吕相子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好似是见到了故人一样,说道:“走吧,去看看是哪个家伙唤醒了我。我们还有事情要做,可不能再耽搁了。”

  ——

  凌潜缓缓地走着,仔细地回味着刚刚突破所带了感受。

  每一次突破,都意味着实力的大幅度提升,更不用说这样大境界的突破。但是每一次的突破,必定要有一个舒缓的时期,需要时间去消化时候突破所带来的感悟。

  要是在战斗中突破,无疑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就相当于刚刚蜕皮的蛟龙一样,虽然蜕皮代表着强大,但是刚刚蜕皮还是非常脆弱,甚至比之前还要虚弱。

  所以凌潜需要时间去适应全一境。

  弃刀十年,练字十年,终于到了一个心平气静的地步,借助王石的打击,意外地轰开了那一道桎梏,立刻进入了强大的全一境。这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却也需要承认这是凌潜的厚积薄发。所有人,终究是有些小瞧这只猎鹰了,他到底能够飞多高,还是一个未知数。

  现在的全一境虽说还有着缺憾,还不能完全参悟透“全一”这两个字,但是只要需要一丁点的时间去适应,凌潜就能够发挥出全一境的部分实力。就算是所有的人联手,都不可能抵挡住他。纷纷袭来的丧尸大军都变成了粉末,便是最好的证明。

  他走的很慢,就是希望争取一点时间。另外,他还想等待一下他的老对手王石,并且思考一下如何应对两位巨头。

  很慢,却也是在走,再长的路也会走完,他终于踏入了那个圆球形的空间。

  原本阴暗的空间,因为凌潜的到来,一下子变的明亮起来。凌潜浑身散发着强烈的光,异常刺眼,恐怕稍加靠近,就不能直视。这倒不是凌潜故意为之,而是他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身的灵力。

  即便大部分人都在抵挡丧尸大军,也不得不抽空向着这里瞥了一眼。

  隶属于凌家的人立刻振奋起来,毫无疑问,凌潜是真正的主心骨,是凌家的精神领袖,只有他在场,凌家的人才有信心继续走下去。

  幸而先前撤退的时候,另外两家并没有使诈,并且好似在有意地保护凌家,凌家的人手并没有损失多少。

  不管是不是凌家的人,此时都感知到了凌潜的强大灵压,心中的逃生的信心不免又多上了一些。然而一些老谋深算的人,心中也不免开始思索新的事情。

  老狐狸跟掌柜的眼睛同时眯了起来,平静地望着这个原本跟自己并肩的人。一旁的店小二直视着凌潜,丝毫不在乎那刺眼的光芒,如同一把桀骜的剑,宁折不弯。

  凌潜踏空而行,来到了两位巨头的眼前,还是如同多年前的语气一样,问道:“掌柜的,老人家,找到飞天石像了?”

  老狐狸微微笑道:“一尊。”

  掌柜的嘬了一口茶,随意地说道:“一尊。”

  凌潜说道:“这座城里的飞天石像应该不止两尊,最起码是三尊。”

  “怎么,凌家主还想再找找?”掌柜的问道。

  凌潜应该很清楚,就算他不说另外两家都会将飞天石像跟他共享,完全不必要再去冒险。毕竟这丧尸大军还是有些诡异,这么多人撑不了多久。

  “为什么不?要是能够凑齐三尊飞天石像,按照石碑上的记载,大有可能获得传说中的东西。”

  能够雄踞飞煌城这么多年,三大势力对大漠之中的隐秘还是了解不少,更是通过一面石碑,对飞天石像也是有着很深的了解。

  想起石碑中的记载,掌柜的的眼睛眯了起来,声音微沉,说道:“莫不成,你以为飞煌城能够对抗鬼军了?光是黑风暴跟沙之暴葬就足够毁灭飞煌城的。”

  就算是一大批全一境的强者,都没有资格去对抗鬼军,甚至都不可能在无穷无尽的黑风暴跟沙之暴葬下,保护一座城池的安全。

  凌潜身上的光芒逐渐收敛了起来,证明他已经逐渐地控制了所有的灵力,说道:“飞煌城,可以不要了。”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确是一座城的重量。

  即便是掌柜这样的人物,也从来没有想过放弃飞煌城,这就相当于舍弃一切。这样的气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拥有的。在震惊与感慨之余,掌柜的不由得开始觉得凌潜是否看的有些太高了。

  老狐狸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动声色,说道:“如此说来,至少要再找到一尊飞天石像才能离开了?”

  “这些毕竟不是真正的鬼军,我们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话刚刚说完,凌潜忽然转身,目光如电,望着一个方向。稍微慢了一拍,掌柜的跟老狐狸也齐齐向着那个方向望去。

  只不过是一瞬间,三人就色变。

  “终归还是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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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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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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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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