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把他们送到放着一块镌刻着马东山三个大字的巨石旁的路口就开车走了。
两人顺着一道颇为古色古香的长拱桥往里走,举目所视之处皆是一片平坦辽阔。拱桥底下的河水差不多干枯,只有些许流淌着的蜿蜒溪道,流水清清,偶尔蜻蜓点水,画面温和淡然得让人联想起江南柔情似水的女子。杂石滩涂给人一种很干净的感觉,偶有一两丛野草堆肆意生长,随微风摇曳。日出光照,蒸发着水面冒出浅薄一层的缭缭白雾水汽,不知名的鸟雀飞到水边啄饮,尽情嬉戏,有人经过还会惊起一群飞鸟,再远些望去还有人在静坐垂钓。
陈晚和司马在桥上走得很慢,享受着这岁月静好般的美景。此刻迎面来了一片白,那是一群羊羔,后面有个半大少年只手骑着单车,另一只手挥动着竹竿高声呼赶着。
正当羊群浩浩荡荡地过来时,两人靠到桥边上避让,陈晚看着那些像一团团会移动的棉花似的羊羔,学了一声,“咩~”
结果羊群纷纷一片响应。
“咩~”
司马愣了一下就大笑了起来,骑车的少年也乐呵呵地看着他们。
走完拱桥,再绕过一片村落,就是马东山脚了。上马东山的路挺好走的,是被人修过的道,路旁还有警示牌,写着好几串当地紧急呼叫的电话号码。
在途中他们碰见了一条隐在草丛中的山溪,司马拿着行军壶去装了满满一壶水。
走了一个多小时,他们选了个合适的地点停下了,是一个高坡上稍微平缓的地点。周围的杂草被他俩合手除干净后,司马从背包里拿出帐篷收拾了起来,陈晚在旁边也跟着动手起来。
前面是一片林子,但以他们为中心四周是一片空旷,司马又绕两座帐篷一圈撒上了防止蛇虫靠近的草木灰。
“我们进林子捡些干柴。”司马蹲下身把伸出的裤脚塞进了靴子里,指了指树林。
他们并没有深入进去,而是就在林子边就捡到了一堆生火的干柴。
现在临近中午,周围的一切都清晰可见,还有在林子里婉转回荡的鸟鸣声,但是林子太大,一入夜这里一片都将会是静悄悄的。
回到帐篷边,司马把捡来的柴火随地一放,再用捡来的石头垒了一圈做锅架,“我去看看有什么吃的,你生火,待会儿就煮粥吧。”
“行。”陈晚利索地开始准备。
过了好一阵子,司马才回来了,陈晚也把铁盒里烧的水烧开了,小米已经慢慢煮开了。
出去活动了一番,司马就热出了一身汗,他把衣领扯开松了松,坐到陈晚身旁,把带回来的东西一一展示给他看,解释道:“这是茅莓。”
陈晚从司马手中捻过一粒颗粒状的红果实放进嘴里,“很酸。”
司马点点头,也尝了几颗,又指了指其他野菜,“这是苦菜,等下放粥里头一块煮,还有这个,戢菜,就是鱼腥草,这个是扫帚菜,这个是中芥菜……”
“居然还有蒲公英。”陈晚挑出一小簇白绒绒的蒲公英,吹了吹。
“蒲公英三到五月份可以摘它的嫩叶来吃,五至八月就可以采花做汤了。”司马开口解释,“还有这个。”
只见司马手里拿出一截绿藤,往身上蹭了蹭直接了当地放进嘴里嚼了嚼,“这个可以用来解渴。”
熬得粘稠的白粥咕噜噜地翻滚煮开了,司马把洗净的苦菜都丢了进去,又撒了把盐搅了搅,等菜都煮软了就用铁勺分摊开来吃了。
“下午去看看山溪里抓不抓得到鱼,想吃肉。”陈晚吹了口热气,慢条斯理地吃着粥,“行吗?”
“行啊!吃完就去看看。”司马啧了啧嘴巴,舌头被烫到了,“哎,这回去了你高考成绩大概就出了吧。”
“也差不多了。”陈晚点了点头。
这一顿苦菜粥没有想象中难以下咽,味道很清淡,还有股淡淡的青苦涩,但陈晚吃得还颇快。
吃饱喝足了后,司马就带着陈晚去找山溪,他们踩着山路顺着流水找到溪眼。那是个天然的山溪坑,溪水清澈见底,腐落凋零的枝叶厚厚的一层沉寂在溪底破碎的石块上。
这画面让人想起了唐朝诗人柳宗元写的《小石潭记》中的其中一段,“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鱼是有的,但都是些小鱼,而且游动灵活,所以陈晚干脆就放弃了。正当他想着今晚又得吃野菜的时候,司马在溪坑边的石头翻到了石螺。
这个发现无疑令人兴奋。
溪坑边的石头被水流冲刷得光滑平整,陈晚踩过去的时候打了滑,一个踉跄差点栽进水里,还好司马眼疾手快地拉了他一把。
“小心点。”司马扶着陈晚的手,见他站稳了才松手。
于是两人就一通弯腰摸石头,不停地翻找,这里的石螺个大且不少,不一会儿摸出的石螺数量相当可观,应对两人的晚饭绰绰有余,更可喜的是回去帐篷的路上,司马还看到了野辣椒和野紫苏,随手摘了几把。
“啧啧,如果是有正经的厨房给我捣鼓,这绝对是顿美味。”司马把石螺洗净,用石块把螺尾砸碎,再清水过净。
临近下午五点多的时候,他们用在山溪坑找到的石板块放在了石锅架上,把石螺放在了上面翻烤,撒上辣椒,紫苏,细盐。随后又另外做了个简易吊架熬石螺粥,中午吃剩下的苦菜又做成了一顿小菜。
一番捣鼓后,这顿堪称丰富的晚饭就做好了,司马找了根野草茎,把里面的草芯抽了出来,充当挑取螺肉的工具。
而野生石螺熬出来的粥格外清甜,陈晚还吃了两大碗。
这会儿天色是真的渐渐暗沉了下来,四周静悄悄的,只有石头锅架里的干枝燃烧得噼啪作响的声音,跳跃着火光,野外的小飞虫寻着光源扑翅而来,又被高温烘得不敢靠近,在附近环绕不去,上下飞动。
这头一天野营感受还不错,陈晚还觉得时间过得真快。
这会儿的马东山仿佛被整个世界隔绝了一般,只有陈晚和司马两个人。
陈晚不由得轻轻捻了一下指尖,觉得要说些什么话题打破这莫名令人尴尬的沉默。
司马长腿一伸,双手往后撑,换了个舒适的姿势在地上坐着,抬头看了看,“今晚有星星。”
“嗯。”陈晚跟着抬头。
又是一阵沉默,夜空犹如挂着一片黑色的幕布,璀璨的星光在其中闪烁,遥远又浪漫,让人想起远古的神话。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想当军人呢?”司马侧头看他,深邃的眼眸中映出跳跃的火光。
“你又为什么想当军人?”陈晚不答反问。
四周实在太寂静了,这让他们的声音变得分外清晰。
“唔……”司马挑了挑眉,似在认真思考为什么的原因,“我记得有人曾经对我说过,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是火把,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热烈而毫无保留的燃烧着了,直至燃烧殆尽。既然结局难逃殆尽,那何不让燃烧得更有意义些?这个定义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但对于我来说从军就是最好的安排。”
陈晚久久不语,心脏像是突然被抓了一下。
“……我也一样,明明是个普通人,却不想庸碌无为地过一生,还是想要去做出一点改变,想做出一点有意义的事出来。”
“以后。”司马勾了勾嘴角,从地上起身,往黑暗中走去,“你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
陈晚愣了愣,看着他的背影又开口问,“去哪?”
“放水。”司马挥了挥手,他去的不远,陈晚转过头继续盯着火光,余光却看到司马背对着他。
司马回来的时候陈晚并没有察觉,不知道脑子里想着些什么想的入了神,直到耳垂被轻轻弹了弹才反应过来。
“自己烧热水擦擦身,再进帐篷睡觉吧。”司马拉开帐篷拉口钻了进去。
陈晚其实有轻微洁癖,一天不好好洗澡浑身不舒服自在,但是现在身处野外,条件限制又资源有限,只好这样随便擦个身就算了。
水烧到半温的时候陈晚就灭了锅架里的火,脱了上衣,用毛巾擦拭着身体。
周围没有人,陈晚也没有顾忌,但是这种头一次在野外擦身的经历让他觉得既陌生又不适,就像是黑暗中潜藏了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而他却不知道令他不适的源头在哪。
陈晚选择速战速决,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帐篷底下还垫着层软垫,但是在野外,夜间的温度还是很低的,地底的温度像是透过软垫丝丝凉凉地传到陈晚的皮肤上。
而且他有点认床,这躺在硬邦邦的地上睡觉让陈晚左右辗转难眠,好一会儿都没有丝毫想入睡的念头,反而越来越精神了,反倒是旁边的帐篷传来轻微的打呼声,司马倒是睡得早睡得熟。
看来自己今晚是睡不着了。
这么一想,陈晚就索性躺平了身体,睁开眼睛盯着昏暗的一片。
盯着盯着,结果帐篷毫无预兆地塌了下来!
得,还盯出意念控制来了。
陈晚无奈地起身,摸过手边放着的手电筒打开,查看了一下情况,尝试从里面把帐篷重新支撑起来,结果发现是支架少了颗螺母,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啧。”陈晚出去了,无可奈何地看着软了一地的帐篷,正想着干坐一夜得了。
结果司马那帐篷传来拉链的声音,然后他的头探了出来,看了一眼陈晚,“还不睡捣鼓什么?”
“我倒是想睡。”陈晚指了指地上的帐篷,“不见了颗螺母,帐篷撑不起来,我睡不了。”
司马挠了挠头,打了个哈欠,“明天再弄吧,把被子拿过来我这……”
“什么?”陈晚怀疑自己是不是他所理解的那个意思,“我和你一起睡?你那帐篷睡得下两个人吗?”
他们买的都是单人帐篷。
“大不了挤一晚而已,被子拿来。”司马招了招手。
事实证明,帐篷是真的小,对于一个一米八几和一个一米九几的两个成年男性来说。
陈晚拿了被子钻进了司马的帐篷,原本就不大的空间就变得更狭窄,两张被子卡住两个人,伸不开手脚睡得难受,况且两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身体温度本来就高,再加两张被子,热得又闷又出汗。
无可奈何之下,陈晚把自己的被子拿出去了,所以帐篷里就只剩下一张被子了,空间是大了一点。琇書網
但是陈晚就得和司马盖同一张被子。
除了三岁之前,活了快二十年的陈晚都从没有那么亲密地和别人睡在一个被铺盖底下,更何况还是个男人。
陈晚关了手电筒,周围顿时陷入一片灰暗,他不自在地侧躺了下来,背对着司马,被子上还带着司马的体温和味道,似灼烫着他的肌肤。
“离那么远干嘛?被子都透风了。”司马本来打算闭眼,在朦胧的一片黑暗中却看着陈晚几乎贴到了帐篷边上睡着,被子中间硬是扯开了一个口,导致被子里的温度逐渐流失。
陈晚刚侧过身想伸手把被子中间的口子压实,却不料司马抢先一步抓了他的手臂把陈晚拉了过去,几乎整个人贴在司马身上。
时间似乎静止了,在四周昏暗几乎被剥夺了视觉的情况下,所有触觉,听觉都变得格外鲜明又敏感,无论是司马的体温,呼吸声,还是震动的心跳,几乎都在这一刻占据了陈晚的脑海,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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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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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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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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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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