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不想泄露消息,一方面是免得招惹来一些麻烦,毕竟是乡里乡亲的,到时候人家要是找来要参一脚,固然可以拒绝,却会伤了情面。
叶素原本没想这么多,都是叶文清告诉她的。
【人间】素素:我的口红做好了哦,就差包装了。
【天上】精卫:什么样的啊,我也想要。
【天上】瑶姬:精卫你个小屁孩,要口红做什么。
【天上】三圣母:素素妹子做的怎么样?还顺利吗?
【人间】素素:还好,这里东西比较缺乏,我只选了一张比较简单的,稍微繁复些的要等以后才能做出来。
【天上】三圣母:正常的,慢慢来,这些方子都是以前人间的皇后妃子用的,繁复是必然的,太过简单的东西,即使真的好用,也是到不了那些人面前的。
【人间】素素:三娘娘你好了解啊!
【天上】三圣母:这有什么,以前我曾经在人间接受过供奉,对很多事情了如指掌,即使是被压在华山底下的那些年,也有通过凡人供奉的神像了解过一些,不然日子实在无聊。
叶素很讶异,没想到三圣母会知道这么多事情,但想想又觉得不奇怪了,毕竟三圣母不是凡人,神仙有些不为人知的神通总是能理解的。
和群里的小伙伴聊了一段时间,叶素感觉到有困意,也就上炕睡觉了。
来到八零年代的日子,虽说有很多东西不方便,但是叶素感觉这种生活,比起城市里的忙碌日子,来得更让人踏实。
第二天。
叶素醒的很早,大约是睡了个好觉,整个人起来的时候都是精神满满的,走到厨房的时候正好看见石长寿在做饭。
“二叔,你起这么早啊?”
叶素有点讶异,以往虽然知道石长寿很早就出门办事了,但是没想到会这么早就起床。
“哎。人老了,觉不长,就早点起来咯。”石长寿说的很坦然。
叶素心里突然就酸涩了下,石长寿的年纪不算大,也就五十岁的样子,但这个时代的人都太过劳碌,导致他现在头发都已经花白了。
“二叔,您一点都不老,按照年纪来说,人的平均寿命都有八十岁的,还有三十年的时间呢,您好好养身体,以后就能活得更长了。”叶素随口拉了个数据,也不管是不是真的,她是真的希望石长寿能够像他的名字一样,活得更长寿一些。
“素素你这是在开玩笑呢,”石长寿可不相信,他在村里这么多年,就没见过有几个人有活过七十岁,除了二爷爷,可二爷爷是个解放军战士,活得长久那是因为攒下了功德。他哪能比。
“您就等着吧,以后的日子都会越过越好的。”叶素也不管他信不信,心里暗下决定,她记得之前在群里领取过观音娘娘的功德点的,听说可以换取一些东西,晚上就去问问群里的小伙伴,看能不能给石长寿延长寿命。
吃过饭,叶素牵了自行车,兴冲冲的往娘家赶,叶文清说好要带她去省城找塑料厂的,准备看看有没有适合口红的包装瓶。
等到了娘家,叶文清和王美玲刚吃完饭,见到她就笑。
“你这么着急啊?”叶文清笑着打趣她。
“是啊,想着赶紧把口红做出来。”叶素确实是着急,就想趁着现在刚放开制度,不限制做生意的时候,赶紧把生意做出来,还能获得一点扶持力度。
经商这种事情,一旦慢了一步,得到的果实可是会大不一样。
“那就快走吧。”叶文清则是想到女儿不久后就要随军到部队上了,心道确实是要赶紧,连见到女儿的欢喜也少了些。
王美玲不解了,“哎,你咋这么着急呢!也不问问素素吃饭了没?”
“妈,我吃过了才来的。”叶素连忙解释。
她还没敢跟王美玲说,自己过几天就要去随军的事情,怕她接受不了,毕竟这些年来,母女俩一直没分开过。
当初出嫁的时候王美玲就很不舍得她,要是知道,她要去那么远的部队了,指不定伤心多久呢!
“行吧,”王美玲突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春妮走出来,看到叶素和叶文清的打扮明显是要出远门,眼神闪过讶异。
“春妮好,伤口都养的差不多了啊,现在不疼了吧?”叶素随口问候了一句。
春妮点了点头,心里有点踌躇,昨天她听到村里人在议论叶素姐,当时很气愤和人理论了,可是却不敢告诉叶素姐,就怕她伤心,现在……到底要不要说?
叶素见她脸色不太好,以为春妮是误会自己想赶她走,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伤口好了也没事,好好的在这里呆着,反正房间我也用不到,你安心住着就是了,多跟我妈学着认字啊!”
春妮感动的应了下来,心里越发纠结了。
“妈,那我们先走了啊!”叶素走到王美玲面前,“可能要去个两三天,我和二叔打了招呼的,你和春妮在家里,凡事多费心了。”
“嗯,出门在外,多听你爸的话啊,路上注意安全。”王美玲不放心的叮嘱。wWW.ΧìǔΜЬ.CǒΜ
春妮茫然的看了过来,“叶素姐你要去哪?”
“到省城去呢,昨天做的口红,还需要有包装瓶才行。”叶素笑着解释。
“等下!”春妮见她转身要走,连忙喊住,“叶素姐,我,”
“嗯?”叶素认真的看着春妮。
春妮嘴唇嗫嚅了下,咬着唇开口:“我昨天出门听见,秋芳婶子她们说你坏话,说,你老往娘家跑……还说,说你……”
“没事,她们爱说就说吧,”叶素还以为是多大的事呢,只是村里人的几句议论,她还不至于为这个生气。
自古以来,人家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可是女儿也是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娘家也是女儿的家,别的人她管不着,可是就算嫁出去了,只要叶文清和王美玲不介意,娘家就永远是她的家。
春妮欲言又止,村里人口中的龌龊,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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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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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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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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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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