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活了十几年第一回吃这种苦,性子没有磨好,反而看什么都充满了怨恨,总是阴森森的盯着所有人。
就连王平,只要敢靠近,就会被庄锦给骂走。
既然不想来救他,那还站在旁边干什么,赶快去死好了!
本来庄锦还以为,王平远远的跟着是想找机会救他,还觉得他应该藏在树林里,别露出让庄柔发现,才能悄悄救他走。
可时间长了,就发现王平根本就没有救他的意思,反而像个监工似的不管他做什么,都会站在远处好好看着。
这让庄锦越来越怨恨,根本不想理会王平,对不救他的庄策也恨了起来。
还好庄柔没有饿着他,每顿都让他吃饱喝足,只是大家吃肉的时候,只给他点边脚料吃。
现在看到进入了关泉府地界,庄锦心中还是有些激动,他的脚都磨出了血泡,每走一步痛得不行。
等进了关泉府总,庄柔怎么也会住几天,他也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连那头野兽都可以坐马车,他却只能靠步行,这辈子的苦全在这里吃够了。每当坚持不下去,庄柔还会及时出现,说些他最介意的事。
他恨庄柔,也恨庄策,更恨明明是暗卫,却不救自己,还盯着看热闹的王平。
仔细回想庄柔说过的话,庄锦越发觉得她说的对。如果当时身为暗卫的王平,阻止自己伪装成落难人来下毒,他也不会吃这个苦头。
而庄柔根本就和他无怨无仇,他只是想为三姐姐出头,四哥却扔下他就这么走了。
难道真的就是个嫡庶,所以他们就这样视自己的性命为草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走到半路上时,他还在纠结自己是庶子,所以他们才能做出这种事。
但等快到关泉府时,在庄柔有意识的教训下,庄锦突然想通了,他之所以会落到今天的这般下场,只不过是因为没有实力罢了。
因为庄柔对家中有用,所以四哥就能轻松拿自己出来利用,只为了拉拢她。
这和嫡庶没有关系,庄家要的是实力,而不是亲情和什么嫡庶。正因为如此,庄家才能在青梁把持锦龙宫这么多年。
锦龙宫……自己的名字也带锦。
这还是母亲亲自取的名,在她的心中,应该想让自己成为锦龙宫的主人。洗去她为堂堂一个相府千金,却嫁人为妾而受到的羞耻。
庄锦已经走的麻木,他的心思已经沉在了怨恨之中,突然马车停了下来,庄柔跳下马车对他说道:“小石榴,前面就是关泉府,再绑着你似乎就有些不好了。”
“所以,你这样子得换一下才行。”
“啊?”庄锦回过神来,抬起疲惫到发红的双眼,茫然的看着她,“你要放了我?”琇書網
庄柔笑了笑,把绑住他手的绳子解开,给绑在了他的腰上。
这又是想干什么,当自己是傻子吗?
庄锦看着绳子,有手有脚的人,腰上绑条绳子有什么用,难道是在暗示自己可以趁机逃走?
正当他在猜测之时,庄柔拿着一根草茎,插到了他的杂乱的发髻上,拍拍手说:“好了。”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洪州逃出来的流民,为了一口吃的把自己卖给了我。但是我并不想要你,但又怕你跑了,只能把你和马车绑在一起。”她满脸笑意的说道。
“城中的人一看,就知道你是逃奴,便不会来多管闲事。说不定有人看你细皮嫩肉的样子,肯花大价钱买你,反正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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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来换你回去,我便把你卖了也不错。”
庄锦早受够这种生活了,只要是被别人买走,他都可以想办法逃走,没人会像这个女人一样,逃就要自己死!
快来人把自己买走吧!
他在心中狂吼,面上却不敢表露出来,这些日子吃的苦让他学机灵了。那种整天喜怒挂在脸上,一眼就让别人猜出来的性子,还是收着点好。
而且,他还要下套!
庄锦露出一脸羞恼的神情,咬牙切齿的骂道:“本少爷是不会给人当奴仆,你休想用这种事羞辱我!”
“那可由不得你,这是我写好的卖身契,你在这里按手印画押吧。”庄柔满不在意的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是她之前写的,看都没给庄锦看,就拉起他的手要去按手印。
还有这种强买强卖啊!
庄锦死命挣扎着不愿意按,嘴里喊道:“上面写什么,你最少也得给我看一眼,就算被卖了也得明明白白才行!”
“说的也是,那你看吧。”庄柔想想也对,便把纸递给他,还补充了一句,“别撕哦,撕了我就打断你的一只手。”
“……”庄锦狠狠瞪了她一眼,接过纸看了起来,果然是张卖身契,而且连是从青梁国庄家买来的,也写得一清二楚。
还特意提了几句,自己是个游手好闲的少爷,白白嫩嫩又识字。
看到这白白嫩嫩,庄锦都想翻白眼了,现在别看是冬天,他这一路风吹日晒,早已经日又脏又黑,半点也不像公子哥了。
虽然庄柔这人很坏,但是卖身契却写的工工整整,没有半点出格的地方,是份相当正经的契书。
庄锦想了想,他真心想被别人买走,于是便冷漠的说道:“行,我按手印。”
“太好了,小石榴你越来越精明了。”庄柔夸奖道,顺手把印泥拿了过来,让他赶快按手印。
秦秋和宋老头两人无语的看着庄柔在骗小孩,只觉得此人太没人性,而庄锦又是个笨的,这才吃了几天苦,竟然就想着把自个给卖了。
难道是觉得拿了卖身契,庄柔就会把他卖给别人,他就可以逃回家继续做少爷了?
这一路上难道还看不出来,此人不能相信,按手印只是真的把自己卖给她而已。到时候她拿着这张纸,便可以利用身份,在整个大昊捉拿他这个逃奴了。
到时,重赏之下他想回到青梁国,恐怕是没什么机会了。
“好了,你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们一会要进城,你这样子太狼狈了,打扮得漂亮清秀些,才会有人愿意买你啊。”庄柔举着卖身契看着上面鲜红的手印,笑容可掬的说道。
庄锦问道:“可以烧水洗吗?”
庄柔使劲点点头,“当然可以,猪臊子也能用,把自己洗得干净些,进城卖个好价钱。”
见她确实没有什么恶意,庄锦终于松了口气,绑开腰上的绳子,提桶去周围寻水打算烧水洗澡了。大冬天的,他可不想洗冷水澡,也想把自己打扮一下,被别人买走。
看他真的打算提水去洗澡,把自己卖个好价钱,秦秋便对宋老头问道:“前辈,你画过什么押吗?”
“呸!老夫是谁,怎么可能做这种蠢事。”宋老头白了他一眼,然后盯着他好奇的问,“难不成你……”
秦秋赶快摇摇头,“没有。”
“那就好。”宋老头点点头,这才是聪明人,然后便喝了口酒。
酒还没下肚,马车中的银霸突然从了起来,伸出双手搂住了两人的肩膀,无意识的笑了笑。
秦秋顿时出了一头的冷汗,大感不好,自己哪里还用得着画什么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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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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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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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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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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