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抓着张启的衣服,脸早已经被她打得血肉模糊不成样子,气已断了。
全是小郡王的错,把自己的名声传得如此烂,百姓看了就逃,也不过来帮忙一下。
庄柔腹诽着,依旧找回箭,割下他们的脑袋挂在马后,此时挂在马后面的脑袋已经达到了十个。
头颅堆积在一起,脖颈的断口处不停的往下滴着鲜血,把马腹都给染红了。
她骑马入镇,往喧闹声最多的地方赶去,那边肯定有土匪。不少百姓抱着早收搭好的行囊,在镇子中疯跑,想逃到镇外去活命。
这时,从前方突然涌来几十名百姓,他们相互搀扶受伤的人,正拼命想逃出镇子。猛的一见街道中间出现马匹,顿时以为是土匪挡道,差点就往河中跳了。
但再仔细一看,她并没有蒙面,而且还是个女的,一时认不出她到底是什么身份。众人都停了下来,惊恐不安的看着她,不敢贸然前行。
庄柔问道:“那些劫匪都在哪里?”
“我们李宅中有两人,到处杀人抢劫,连人也抢!”一个老者悲戚的指着远处说道,那正是他的家。
见他们被吓得不轻,还有人受了伤,庄柔便安慰道:“我是州府衙门的典史庄柔,你们先找个可藏身的地方躲起来,等我把这些人都给清理了,你们就可以回去了。”
此话一出,众人愣了愣,都睁大了眼睛,有女子失声惊呼,“你就是那个……”
话没说完,那女子就被家中长辈捂住了嘴,怕她引火烧身。
庄柔在心中翻了个白眼,“对,是我,你们口中的恶鬼典史。所以放心吧,官府并没有不管你们,镇子外面的土匪都让我杀了,你们可以安心逃走。”
她边说边指了指马屁股,众人下意识的看了过去,顿时就见那马屁股上挂满了人头。
吓得不少人惊声惨叫,更有胆小的妇人顿时晕了过去。所有人全部自觉的靠墙,只想离她远一些,这女人也太可怕了!
杀了人,为什么还要把头割下来挂着!
看着他们吓得厉害,庄柔便说道:“我觉得,你们帮我把劫匪找出来,似乎更好。毕竟我现在就一人,这满镇子的找他们,只会浪费时间。”
“来个人给我指路,我到时候可以让你们捅两刀泄愤。”她微笑道,如同要分他们两个包子般不算事。
刚才指出方向的老头又站了出来,悲愤的说道:“大人,小人应该带路!”
“老爷!”
“爹!”
从人群中跑出几人,扶住了老头,一名年青男子站到了庄柔的马前,“大人,我愿意带大人过去抓那些劫匪。”
庄柔点点头,看着其它人说道:“你们也别闲着,这可是你们的镇子,他们还能比你们更熟悉这里?”
“带几个机灵的过去,发现劫匪就赶快离远些,敲锣打鼓的告诉我他们在哪里。这样我才好早点过来救人,不然只会让死伤更多。”
也不管其它人听没听进去,她就让那青年带路,先杀了几个再说。
青年在前面小跑,庄柔骑马跟在后面,很快就到了个不小的宅子前,他狠狠的咬牙指着里面说道:“刚才有两个劫匪闯进了我家,现在应该还在里面!”
“嗯,帮我牵马等着,如果遇到别的劫匪过来,你就可以先逃了。”庄柔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青年,信步走进了李家的宅子。
青年叫李长亮,是这李家的庶孙,他牵着马忐忑不安的站在外面,走又不敢走,连回头看一下身后的马都不敢。
远处时不时的能听到惨叫声,还有劫匪在外行凶,他也担心自家人有没有逃到镇子外。要是有劫匪过来,看着自己拉着马站在这,说不定以为自己和官府是一伙的。
但想到是不是官府的人,这些劫匪也会杀,只要被他们遇上,就已经是死路一条了。
正当他胡思乱想之时,庄柔从李宅中走了出来,怀中抱着个昏厥的小姑娘。
李长亮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也是他愿意回来的原因,“小妹!”
“我进去遇到那两名劫匪,他俩正在翻你们家女人的首饰盒,而这姑娘藏在衣橱之中。算她命大,被两人发现时我正好进去,她是看我杀人吓晕的。”庄柔说着便把人交给了他。
李长亮抱着自家妹子,见她确实衣冠整齐,感激万分,“多谢大人,这是我妹妹,刚才逃走时没寻到她,还以为就此阴阳两隔了。”
“你把她带走吧。”庄柔摆摆手重新走进李宅,不一会便提着两个人头出来,挂好后继续往镇中最吵闹的地方奔去。
没过多久,就听到远处有锣声,有人在冒死大喊,“劫匪在南边红墙那家!”
听声音很陌生,并不是之前的李长亮,八成是红墙那家的人吧。庄柔一抖缰绳,便骑马往那边冲了过去。
这时的杨榕,半两银子也没有抢,百姓却已经被他砍杀了无数。他只求杀伤人,并不讲究个个都要杀死,只要死伤人数够多显得自己很威武就行。
跟着他的两人有些着急,他们最大的目的是金银珠宝,好好的趁这个机会发一笔。
别的兄弟在发财时,两人却只能跟着杨棕,在这里漫无目地的砍杀人。其实他们也就是一开始还能出刀,后面就光看杨棕一个人杀了。
就连看那些被砍杀的人穿金戴银,想过去抢一把,也会被杨棕不耐的催促,只想再杀几个人,完全就是断他俩的财路。
如果半钱银子都没带回去,家中的妻子肯定要唠叨很久,同来的人也会取笑他们吧。
两人忍了忍,终于开口说道:“小公子,我们可是土匪,总不能光杀人不抢财吧?”
“对啊,不然也不像。”
杨棕杀得正爽快,他活到现在终于能够实现一直想做的事,就是这么畅快淋漓的掌握别人的性命。什么钱财,哪里能和这个相提并论。
他不耐烦的说道:“钱财自然有别人抢,我们只管杀他个天昏地暗就行了!”wWW.ΧìǔΜЬ.CǒΜ
“小公子,可我们总不能这样空手回去,就抢一家好不好?”两人口气软软的说道,放着这么多钱财不拿,杀什么人啊!
杨棕摆摆手没好气的骂道:“你们俩去找别人吧,跟着我干什么,影响本公子的兴致。”
两人一听赶快说:“那我们去帮其它人的忙,小公子你小心一点。”
“哼,我用得着小心吗?”杨棕早嫌二人像尾巴一样的跟着自己,巴不得他俩赶快滚。
在他的嫌弃的催促下,两人脚下抹油一般,赶快转身就往外面走。这个宅子也很大,必能翻出很多值钱的好东西,杨棕嫌弃不要,他们可不嫌。
两人刚跨出院门,就看到外面站着个女人,手持一把弩弓对着他俩。没容得他们开口,那箭便飞出,两人便各挨了一箭。
“啊!”
叫声惊动了里面的杨棕,他便提着刀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气势汹汹的喊道,“人都留给我杀,你们抢银去!”
喊完他就定住了,就看到一个女人,手中提着个滴着血很新鲜的头颅,正弯腰站起来。
而那头颅正是刚刚被他赶走的一人,地上除了一具无头尸体之外,还有个活人。只是肩膀上插着支短箭,伤得不重却动也不动的躺在地上。
“哦,你们是三人一队呀?”庄柔前面遇到的都是两人一起行动,没想到这里是三人,那可真是赚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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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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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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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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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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