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
刘少朗瞪大眼眸,惊呼出声,母亲竟是起了杀意!虽然母亲说的这番话听起来十分有道理,他也一直觉得周笙这样世间出尘绝艳的高贵公子不像是商贾出身,光他手下的小厮丫鬟就样貌气质不俗,一个丫鬟都有大户人家小姐的气质,但他就是觉得这样好颜色这样好气质的周笙不会是大奸大恶之人。他也许身份特殊不便告知真相,但娇儿定不是他掳走的。他也不知为何才短短不到十日的相处他就这么相信一个人。
还有,他心底隐隐有的一种陌生的情愫,就是不想让这个瘦弱的少年受到伤害……刘少朗这厢神色茫然痛苦,一边是句句在理却咄咄逼人的母亲,一边是淡如水冷如月的贤弟,他夹在中间实在难做。
而长歌,却只是微微扬了嘴角,笑得明朗,她眼中晶亮透彻,看着刘英,“盟主说笑了,周笙不过是一介布衣,不过是生了一张还算讨喜的脸,家父家母教养严厉了些,不想给盟主造成这样的误会……
至于我的那些家仆,出门在外,周笙虽不贪恋美色,但世人皆有爱美之心,家中因经商赚了些小钱,家业也还算大,仆从自然多了,周笙的仆从家母对儿子总是觉着样样好的,觉得一般的侍女小厮带出去有辱门面,便让带上阿音阿月等人。”
她当初就想好了这样的局面,这段话倒不是她灵机一动编出来的,她似笑非笑地迎上刘英依旧不信却隐隐有动摇之色的双眼,面色微凝道,“至于盟主所说周笙气质不似商贾出身,这个周笙就不能苟同了,我黎国商贸繁华,商贾地位虽不及王孙世家甚至小官小吏,但黎国注文武双修,商贾也不乏人才,怎么不能出一个模样气质稍出众的?”
她似是没有感觉自己面前有一把锋利的剑在指着,甚至像是忘了以面前之人的武功可以一下子结果了她似的,红唇一启一合,“至于周笙的武功,人都有一些不可告知的秘密,周笙所修炼的功法古怪,前些日子走火入魔伤了心脉,顾那日救令千金时不慎被伤——更何况,令千金以及仆从可作证,周笙是救人心切替刘姑娘挡的那一下。盟主认为周笙接近的令千金图谋不轨,然周笙想问问盟主——你难道不知是令千金先找上的周笙?”
她平日里温和有礼,现在即使说着这样的话也依旧温和有礼,但她神色间那股子不愿被冤枉的傲气和微怒刘家母子真真切切感受了把。这是他们头一回听少言的周笙说这般多。刘英神色微变,手心的气也不稳,剑尖微不可闻地抖了下。刘少朗毕竟比不得母亲的沉稳,他早就被周笙一番话打动和折服。周笙的样子不像骗人,而且他提及商贾不比世家大族逊色这类话时面上和眼里的不赞同还有愤怒是那样真实不像作假。不知母亲如何想,反正他是信了。
“母亲,少朗相信周贤弟绝不是狼子野心之人!”说着刘少朗抱拳真挚地走到长歌一侧,垂首道,“一个人的人品如何儿子从下棋就可看出……贤弟他下棋如做人,云淡风轻不追名逐利,这份坦然淡然是儿子如何都做不到的,娘,你不要错怪了贤弟而让真的歹人得逞啊!”
说罢他抬头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叫一旁的长歌倒是诧异万分——刘少朗一向与刘英同仇敌忾,今儿个竟帮起自己这个不熟的外人了,实在是说不过去……
刘英比她更诧异,她先是看了眼长歌,而后五指一收,剑飞回剑鞘,她再一转,剑直接回到墙上的挂钩上。动作一气呵成,潇洒利落。她恨铁不成钢般地指着刘少朗道,“你小妹如今不知所踪,你这个时候不站在娘这边,反倒胳膊肘外拐,真是好儿子!”她心底对长歌的话其实信了个六分,但她堂堂一介武林盟主怎可变脸那么快还和一个毛头小子赔不是?
于是她面色僵硬地对长歌说,“周公子好伶牙俐齿,真叫刘某自叹不如!但你的侍女的的确确有嫌疑,纵使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你的侍女呢?难保不会起了歹意!何况,刘某从来不信口舌之辩,只信证据!”
长歌此时却是没有保持自己的温和有礼,她突然眉一扬唇边冷笑了声,而后有些失望般抱拳说道,“周笙虽对夺宝大会感兴趣,但还不至于去为难一个姑娘,阿月是我的侍女,她失踪了只有周笙会担心她是不是落入歹人之手,而盟主请却只挂念你的女儿——盟主先别动气,听我说,周笙虽喜欢刘姑娘性格率真活泼,但阿月待周笙忠心耿耿,她的安危在盟主眼中是不算什么,但在周笙心里她并不比刘姑娘轻,她是个下人,但也是周笙的亲人!如若盟主还不信,那周笙只好就此告辞,搬出刘家堡。当然,刘姑娘对周笙多番照顾,周笙不是忘恩负义之人,自是会帮着寻找,盟主觉得是周笙掳走了刘姑娘,也大可派人监视周笙,直到寻回刘姑娘洗清在下的嫌疑!”
她说完这话,十分傲然地甩了下宽云袖,这一甩刘少朗恰巧闻见她身上一股若有似无的清香,与以往有些不同的香味,而后再闻却发现没有了,只道是自己出现了错觉。他听长歌说要搬离刘家堡,当即就不赞同——
“周贤弟不要生气!母亲她只是太担心娇儿并无恶意!”而后迎上刘英不大好看的脸色,求情道,“母亲,你错怪周笙了,如今皇都鱼龙混杂说不准是哪个见色行凶的歹人见阿月和娇儿花容月貌就先后埋伏将人掳走了呢!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娇儿,早一点找到娇儿,她吃得苦就少一点。您说呢?”
最后那句“您说呢”带了祈求的意味,这是向风度有加、骄傲的刘少朗鲜有!
“罢了,周公子方才刘某言语行为多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刘某在此给你赔罪!”刘英说着就微低下头弯了腰,这对一辈子都没在小辈面前这么低姿态的刘英来说有些屈辱,她咬着下唇,字字烧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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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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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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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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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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