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到盈袖盯着他的脏靴子,裴秋成窘迫地收了收脚。
“我都看见了,进来坐会儿。”盈袖促狭地笑了笑,邀请人到沙发上坐下。“你可吃了早饭?”
“吃过了。”裴秋成乖乖地答道,“兄弟们一起吃的,包圆了老板一整屉包子,还喝光了人家一大盆猪血。”
“那正好,你在我这里喝杯茶消消食,也不会耽搁接下来的工作。”
太早了,天还蒙蒙亮呢!裴秋成敲门时,盈袖正打着哈欠从厕所出来,她还打算躺回床上去睡个回笼觉呢。光线太暗,盈袖伸手拉开了茶几上的台灯,黄澄澄的光洒出来,只照亮了茶几附近的位置。
盈袖随手抓了散落在胸前的碎发向后拢了拢,这才微微前倾身子去拿那个架在炉子上的壶。这又不是之前那个茶壶了,仔细看就知道,即使在饭店住,盈袖的日子也过得精致地不得了,光可以架在炉子上烧的壶,她就有整整一排。
左手端着那个壶,盈袖将右手伸进茶几中间的隔层里,随便摸了个杯子倒满给裴秋成递过去。
这杯子也不是几天前不合时宜的玻璃杯了,而是饭店特意送过来的,细瓷镶边儿茶杯,带柄的那种。裴秋成双手捧着那杯温热的茶,下意识喝了口。入口微咸,回味却是奶香,他惊讶地挑了挑眉。
盈袖没有注意,她将壶放回去,用火钳拨弄了两下那个一直没有熄火的红泥炉子。果然翻出了还未烧完的碳,盈袖松了口气,又加了几块进去。
这下火重新旺了起来,盈袖靠在沙发背上,用手掩住唇,不着痕迹地打了个呵欠。其实她沁着泪珠的眼睛早就出卖了她,不仅如此,刚刚来回动作,也让她本来拢好的头发重新洒满了肩头。琇書蛧
灯下看美人,是一种享受。裴秋成拘谨地将脚极力往茶几的另一边伸,想要将它们放到盈袖看不到的地方去。他觉得自己和这个房间,尤其是这房间里的女人,是极为不相称的。他沾满了泥的鞋子,一夜未换的衬衫,甚至是长出了细胡茬的下巴,都是那样的窘迫,唐突了佳人。
盈袖没有在意,困倦已经侵袭了她整个大脑。好在她还记得自己请裴秋成进屋的初衷,她走到鞋柜那边,从里面掏出了一双饭店提供的男士拖鞋,又径直走回来,蹲在裴秋成脚边,示意他把靴子换下来。
“别格格,这可使不得。”裴秋成赶紧站起身来往后躲,他起的急,茶杯里的奶茶荡了出来,泼到了盈袖的衣服上,沾湿了她的衣领。
盈袖后知后觉地用手去擦,反倒沾了一手的黏腻。她嫌弃地蹙了蹙眉,将拖鞋扔下,自己站起身来。
“我去洗漱间清洗一下,你自己换好了鞋,将脏靴子踢过来给我。”命令般地吩咐过,盈袖就那样踢踢踏踏地走进了洗漱间。
秋成站在原地,手里还捧着那杯只剩了一个底儿的奶茶。他动了动喉咙,突然觉得非常渴,忍不住仰头将杯里的奶茶喝了干净。
热乎乎的奶茶给了他勇气,他慢慢地坐下来,手缓慢又坚定地去解鞋带。这一刻,裴秋成的心是复杂的。一方面,他的灵魂已经迫不及待地飞进了那个小小的洗漱间;另一方面,理智在努力阻止这一切已经唐突了的举动,告诉他现在起身离开才是对的。
洗漱间里,对着镜子,盈袖用冷水拍了拍脸,勉强精神了几分。她拿湿毛巾擦掉了衣领处沾染的奶茶,呼吸间又发现自己还没有刷牙。
用带着隔夜口气的嘴同人讲话,多少有些不礼貌。被瞌睡虫占领了智商高地的她立刻拿起牙刷刷起了牙。
时间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盈袖放下牙缸,用水冲洗了沾满牙膏泡泡的嘴,带着水汽重新抬起头的时候,裴秋成才拎着他的靴子闯进镜子里。
“怎么这么慢?”盈袖抱怨了一句,手里则利落地将靴子接过来放到洗手台上。
因为不知道靴子是否防水,盈袖拿了一条毛巾,沾湿了慢慢擦掉泥土。这活她做起来很熟练,这年头讲究个保养,任何皮具要想延长寿命,保养都是必不可少的。甚至为了保养的专业一些,盈袖还亲自去上过几节这方面的课。
“格格,我……”自己来?
“你今天还要继续熬在饭店里吗?你们长官都把人往死里使的?”盈袖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裴秋成的黑眼圈,这里光线亮,看得更清楚些。“你洗把脸,再把胡子刮一刮。”
“好,好的。”裴秋成站到盈袖边上,打开手龙头,水顺畅地流了出来,他眼睛愣愣地盯着盈袖,就是不把水往脸上撩。
“你等什么呢?”盈袖擦完一只鞋换另一只的时候,余光看到这只呆头鹅,好气又好笑。
被催促,裴秋成才回过神来,他立刻红了耳根,将水往脸上撩。
“袖子!”盈袖提醒到。
裴秋成又慌忙地挽了袖子,重新洗脸。
饭店里都会备一些干净的洗漱用具放在那里,盈袖将擦好的鞋放到一边溅不到水的地方,又回身帮忙翻找那些东西。
香皂,牙刷,牙膏。
等到裴秋成在下巴上打好了泡沫,盈袖这里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剃须刀了。她想了一会儿才记起,之前来更换毛巾的服务生看她们这屋用不到,就将剃须刀拿走了。
没有办法,盈袖翻了翻,从杯桶里翻出了自己的刮眉刀。
“我来帮你吧。”
“格格,今天不……”刮胡子也可以的。
“不什么?”盈袖手快,此时她的小刀已经贴上了裴秋成的脸颊。小刀锋利,害怕不小心割出伤口来,盈袖用指腹抵着,小心又轻柔地慢慢滑动。
“没什么,今天谢谢您。”裴秋成随着盈袖的动作微微仰起头,他半合着眼,静静地享受着“神”的垂帘。
“用不着。”
时间似乎回到了十几年前,扎着两个小辫子的格格牵着高头大马从后门偷偷溜出来,一眼就看见了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小乞丐。她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下,将自己黑色的狼皮斗篷解下来盖在小乞丐身上。
“你先盖着,等冬天过了,就拿去当铺换些银钱,给自己谋条出路吧。有手有脚的,做点儿什么不行?”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就响在耳边。
那件斗篷可真暖和,裴秋成抬起头,看着这个穿了一身骑马装的姑娘,认真地道了句谢。
“用不着。”格格没了斗篷有些冷,她抱着马脖子艰难地掉了个头,打算回到府里去。“谁若是要抢你的衣裳,你就告诉他这是寿比胡同的小格格送你的。还有,当的时候多拿些金银,那东西是硬通货,比钞票好用多了。”
那件斗篷温暖了裴秋成一整个冬天,等到开春,他听话地将斗篷当掉,拿到了一大笔钱。用这笔钱,裴秋成读了几年书,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了敖东当警察。
其实秋成不想离开敖东的,哪怕根本见不到格格,只跟她同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就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可是,格格不在了,她漂洋过来,去了那个秋成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指望到达的大洋彼岸。
既然如此,被分配到哪里,又有什么区别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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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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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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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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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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