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自是十分高兴,批准了她的请求。
“快,快点!拿出你们吃奶的尽头,给养队正等着我们的支援呢!”
盈袖被编入了一个正要上前线的队伍,匆匆拿上医药箱就走,还好有坦克可以坐,不用她跟着一起急行军。不然她就交代在路上了。
渐渐能听到杂乱的交火声,队伍立即拉开架势。
“楚同志,你就在坦克后边坐着,这里安全,我们会把伤员送过来的。”
“好!”
“有没有人!有没有人!快来救救他!”
枪声和战士们的呼喊声交织在一起,这里地况复杂,多有沼泽。敌军占了熟悉地形的优势,伤员源源不断地送到盈袖这里,待包扎好之后,能动的又拿上枪奔回战线。好像过了很久,又可能只有瞬息,战斗结束了。
都道缘分,都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数。
四目相对,仅一瞬,有波光含情。
盈袖惊讶的发现最后一个伤员竟然是刘峰;刘峰怎么也没有想到,和盈袖的久别重逢会发生在战场上。
刘峰的胳膊伤的很重,又没有及时就医。盈袖检查之后发现,如果不认真处理,很可能需要截肢,但这需要大量的时间。
经过短暂商讨,小队长决定先带着队员们和寄养队保留下来的物资继续向前。他把盈袖留下来治疗刘峰,并且看守牺牲士兵遗体,等待后方部队支援。
盈袖半跪在刘峰身前,尽量快的给他上药,缝合伤口,包扎。血量渐渐减少,直到彻底止住。她松了一口气,瘫坐在了地上,刚想拿出水壶喝口水,就看见面前的胳膊动了一下,顿时火了!
她抬起头,双目喷火。“胳膊不想要了?想当残疾人吗?啊?”
却见刘峰愣愣的盯着她看,傻fufu的。“我是在做梦吗?”
“梦个P!”气得盈袖禁不住爆了粗口。“你是被炮弹撞了脑壳儿,撞傻了吗?”
“我没有,我——”刘峰忙着解释,他下意识想要用手撑着旁边的东西站起来。还没执行,就被盈袖粗暴地按了回去,“不准动,就坐在这。”
“好!好!好!”被这么一按,刘峰连说了三个好,之后就乖乖地坐在地上,看着盈袖傻笑。
盈袖气得不理他了。
天渐渐暗了,气温降低,支援还没到,敌人随时有可能回来,这里只有一个重伤员、一个志愿卫生兵以及一地的尸体。刘峰没受伤的那只手紧紧握着□□,盈袖也紧张的拿着枪。
呼吸间都是血腥味,已经安静了很久很久了,草丛里的虫鸣声都听得一清二楚。这时候,刘峰说话了。
“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他嘶哑的嗓音带着别样的韵味。没等盈袖说话,他就继续讲了下去。
“有一个小伙子,他很小的时候就进了文工团了。他的家境普通,找的老师不是很好,学的芭蕾舞基本功并不标准,刚开始的时候吃了很多苦。后来,有一个小姑娘出现了,她很娇气,不能吃苦,但是看起来很可爱。他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后来,他努力地帮着身边的人做事,什么学雷锋,哈,其实他只是想不着痕迹地照顾他的小姑娘。因为没提干之前不能谈恋爱。后来,做好事成了一种习惯,可是,他却渐渐发现自己的小姑娘并不是他眼中美好的模样,她有很多缺点。但是喜欢她、照顾她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后来,他在接新兵回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女孩,一个老兵。她身上似乎带着一些其它人没有的品质,她很快的融入了新集体,和大家打成了一片,这个时候和她一起报道的兵还在熟悉环境。她也很愿意帮助身边的人,但是很有底线。她的家境很好,红三代,父母都是烈士。她……,她就像一直高傲优美的白天鹅,小伙子发现自己越来越关注这个新来的女孩子了,可这是不对的,他喜欢的明明是他的小姑娘。
再后来,他听了一些歌儿,这些歌给了他勇气,他跟他的小姑娘告白了,呵,呵呵,他彻底死心了,他被处分了,他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他被下放到了环境艰苦的部队。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想念白天鹅了,闲暇时脑海里闪过的都是她的好,可是她那么优秀,优秀的高不可攀。小伙子却是有污点的人。他配不上她。
现在,小伙子在战场上,在他以为自己马上就要牺牲的时候,又看见了白天鹅,他觉得,自己得说出来,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因为如果不说,就再也没机会了。”
说完这些话,刘峰看向盈袖,他期待她能给些反应,却害怕那反应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
“真不要脸,都快三十了还说自己是小伙子。”盈袖小声嘀咕。
刘峰看见她好像说了些什么,但是他没听见。
“你说什么?”
盈袖刚要回答,就看见草甸子里有人钻了出来,“谁?”
“是楚同志和刘峰同志吗?我们是来接应你们的。”
待战争结束,盈袖回到学校继续她的学业,走之前,她给刘峰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她在北京的地址,以及“我在首都等你”六个字。
一年以后,盈袖师范毕业,被分配到一所小学当语文老师。
有一天,一个小学生跟她说,“老师,门口有一个解放军叔叔找您!”
刘峰和盈袖生了一个男孩,取名星辰。这孩子长得像他妈妈,精致的不像话,偏偏被太外公和爸爸影响的死活要考军校,要去当兵。
多年以后,海口。m.χIùmЬ.CǒM
刘峰的胳膊保住了,所以这么多年依旧在部队里摸爬滚打。他补上了两年军校,现在已经当上团政委了。工作繁忙。
盈袖的老师当的还不错,校长退了之后,就把她提了上去,每天在孩子堆里打滚,倒是越来心态越年轻了。
正值暑假,刘峰又休了探亲假。两个人干脆带了儿子到了海口玩儿。没想到那么巧正碰上了穗子在签售。几人正聊着,就看见郝淑雯牵着儿子从街头晃晃悠悠地过来了。
当爹的带着两个崽儿手拉着手一边儿玩去了。几个女人就在这里聊天。
“真没想到,你们两个怎么在一起了?”郝淑雯。
盈袖愣了一下,“陈灿没跟你说吗?结婚的时候我请他了啊。”
郝淑雯的脸色当时就变得很难看“是吗?可能当时我没注意吧。”
“也有可能,不知道陈灿在忙什么,当初就喝了我一杯喜酒就跟狗撵一样跑了。”盈袖笑着圆话,顺势看了穗子一眼。穗子机警地转移了话题。
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盈袖退伍之前陈灿可是和穗子好的,最后怎么又娶了郝淑雯呢?谁又知道。
听说——
林丁丁嫁了个高官子弟,后来离了婚,现在嫁去了国外。
小萍的好过来了,嫁了人,现在日子还不错。
……
时间久了,有的人把爱情活成了生活;有的人把生活活成了爱情;有的人爱情依旧是爱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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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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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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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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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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