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苏晗月对于古代的军队一直没有成形的概念。
两世为人,她要么出生在相对和平的年代,要么是富家姊妹不涉军伍,军队向来只存在于她的想象之中。也正因如此,当一支真正的军队向她行来的时候,她才发现是自己小瞧了这种气势。
全都是人,全都是马,全都是刀枪铠甲的冷光!
大庆是天下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仅仅是四军之一的伐北军,它的西路就有三万五千余士兵,这还是在不算各种附属的杂小兵种的情况下统计的。
按照惯例,回京的军队只驻扎在城外,只有各个将领和有功之士入城。但也不知这次庆帝是怎么想的,竟然命令各营都要出人,足足凑够了至少三千人进京!
南天门很高很大,但比起这三千余人而言,它又不够高大。
为了顺利进入南天门,并且避让道路两侧的人们,军队不得不保持六人一排的队形,顺次行上街道。因此,这便排得很长很长,从南天门口,一直延伸到南天门外,延伸到人们视线的尽头,延伸到比视线的尽头更远的地方......
遮天蔽日!
而当这不久前才从人肉血腥的战场上活着走下来的三千多人骑着马,负着刀枪,穿着尚有暗红血迹的铠甲,从高沉巍峨的南天门缓缓行入庆安城时,苏晗月只觉得天地间都有一瞬间的凝固。
苏晗月在这一刻,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军队的含义。
尽管,这些士兵们脸上并没有带着冷肃的神情。
事实上,这些终于来到庆安城的士兵们心里都是带着兴奋之情的。
回京复命,就意味着她们便有机会在京城里遇到专程前来探望的亲人,有机会利用难得的分批次例行休憩时间在这京城里闲逛;复命之后回庆安城北面的荆州一带驻扎,等待她们的也是熟悉而亲切的营房,而不是该死的战地军帐......
一但边境战况不利,她们就要再次奔赴战场,跟那些没完没了的楼兰人一起喝沙子,而这无疑是最让人痛苦的事情——想到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眼下即将到来的生活显得那么美好!
这些士兵很兴奋......夹道欢迎的庆安城百姓们也很兴奋!
大概是大庆的子民们,天生就流淌着好战的血液。至少这些百姓们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或者畏惧,只感觉兴奋非常——他们的欢呼声更高亢了!苏晗月眼尖地发现了几个高呼着扯开面纱,挥舞着手绢拼命蹦跳的布衣男子,言行跟《男诫》完全不搭边,她认为这大概就是迷弟的力量......
虽然她心里流淌过了不少心理活动,然而脸上却是半点都看不出来,仍然维持着兴奋期待的神情,这得益于她前世十年有余的政客生涯——甚至连离她很近的扶苏和荷华都没有察觉到。
况且,她也没忘记自己这次特地前来的目的......
苏晗月的视力只在正常范围内,因此还看不清楚骑马走在队伍最前方的那个人。但仅仅是百米外一个隐隐约约的很小的影子,而苏晗月也只是眯起眼睛一瞅,就莫名有了一种直觉:那个人一定是齐将军!
毫无理由地,丢人地,她突然感觉有点心跳加速,有点抑制不住的期待与欢欣。
苏晗月问过自家娘亲,知道这次回京复命大致的流程:
先是大军集结上淮台面圣,圣人巡礼,亲自封赏偏将,副将及主将中的功臣;
其次,军中将领也依旨封赏军中有功之士;
赏过一轮,便令将领以下军衔的人都回城外驻扎,将领们则可以留下参加于宫中举办的庆功宴。
而在这其中,苏晗月能够参加的,也就只有最后的庆功宴罢了。
虽然......她本来连庆功宴也不能参加。奈何有自家娘亲的令牌,再加上她们姊妹三人同四皇女陈元庆是童年玩伴,关系极好,这才通过这条路子求到了圣人,恩准她同苏阳苏大人一同进宫赴宴。
天知道她这次兴致勃勃央求着去宴会干什么......当然是为了近距离观察一下那位齐子楼、齐大将军!
我该不会真的栽了吧?苏晗月不自觉地露出一点笑意来,抬手遮住了自己勾起的唇角。
总之,苏晗月的目光死死黏在队伍最前方那个小而模糊的骑马的身影上,掏出雪白的手绢往后一示意一下,头也不回地道:“准备好了,一等他走近这家楼,就助我扬声,再看我示意把它掷出去。”
扶苏首先看向了手帕,荷华于是知道自己负责帮助自家小姐扬声。
定了定神,在一片连天的嘈杂喧哗之中,苏晗月仍然是紧紧盯着那个身影。
看着那个人骑着马,缓缓向她所在的位置行来,毫无知觉地落进自己的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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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子楼目视着前方。
高大精壮的身材,冷冽的铁甲气息,俊朗英武的面容,生杀予夺的气势......但凡这些词句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都足以让世间所有的闺中男儿倾倒。
只可惜,他也是一个男人。
所以,当满街的儿郎们含着羞,向行过的将士们抛出荷包手绢时;当满街的女子们吹着口哨鼓着掌,大笑着同行过的将士们起哄时,他的周身却几乎无人问津,冷漠、厌恶与嫌弃有如一道厚厚的墙,将他与这个盛大的日子完全隔开。
亲兵们尊敬他,在被簇拥包夹的空隙中,尽力地同他搭着话,想要让他周身的气氛不要那样清冷尴尬,却被他肃然的神情、沉沉淡淡的声音搅坏了局面。
齐子楼向来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也不是那种会被热闹环绕的人。
至少现在,他已经可以不在乎那些冷言冷语,只是注视着前方的道路,看着人们越过他同其他将士们接触,目如静水。
很吵闹。
闹闹嚷嚷的街道,闹闹嚷嚷的人们,开始不守军纪闹闹嚷嚷的军队......总之,整个庆安城都充满了快乐的气息,这让安静沉默的齐子楼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一路上,他还听见了很多人在喊着自己副将的名字,在喊着他们伐北军的号子......
当然,在这无数的声音当中,都没有他齐子楼的名字被唤起。
然而,在人群中,却隐隐约约传出一个小而陌生的声音,这让齐子楼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蹙起眉头,微微仰首。
此时沉默着跟在他身后的陈元嗔也跟着愣了一下,眉头一挑,一边彬彬有礼地应付着行人热情的招呼,而目光则不经意间朝前方,朝上方逡巡。琇書蛧
那声音先是低低的、轻微的、不具有穿透力的一两声,然后稍微停顿了一会儿。
紧接着,便是一声高昂的、强力的、极具有穿透力的一声呼喊。声音之大,即使是在千万人的嘈杂声中也分外引人注意,难以忽略。
一声高喊!
那是一道清脆的女声,带着一点点的焦虑与小小的气急败坏。
那声音高喊道:“齐将军!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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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了!
苏晗月难以控制地抖着双唇,大脑有点空白。
她是真的没能想到,荷华所谓的“助小姐扬声”,竟然可以媲美前世的扬声器......这下彻底完了!
因为,她不仅引起了武艺高强的齐将军的注意,她还引起了小有功夫的亲兵的注意,引起了身强体壮的将士们的注意,引起了大多数听力正常的人的注意——那么多人,那么多张脸,齐刷刷地朝她这个方向看过来了......
这真是前后两世中,她遇见过的最尴尬的场景了。那么多人,嘴边还含着没说完的话,一双双惊讶的眼睛,一张张带着凝固表情的脸,都朝着她,朝着这个大半个身子挂在窗口,努力伸着脖子朝下挥手的人......
就像一个即将做国旗下演讲,却在上台前都还不知道演讲题目的人,她尴尬地挂在那儿,手还停留在半空,一脸茫然无措。
荷华的手甚至还抵在她的腰后,尽职尽责地等待着自家小姐接下来的举动......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呆鸡!
这只呆鸡在再次爆发的大笑声、窃窃私语声、议论声、吆喝声、唏嘘声中,蓦地撞进那个骑着马,也抬头看着她的男人眼里。
一双沉静的,黑色的眼睛。
苏晗月咽了口唾沫。
紧接着,她捏住了那张手绢,头也不回地轻声道:“给他。”
扶苏没有多说,只是沉默地前行几步,接过那张雪白的绢布,捏了捏小姐微微汗湿的手心。
手腕轻抖,原本柔软的绢布就像是被注入了什么极为坚硬的东西,连棱角都分明了起来。只见扶苏站到了窗边,目光在楼下那位将军的身上扫过,然后利落挥臂——
在一阵突然爆发的喧哗中,那张手绢利刃一般破空而出,划破深秋的冷气,然后被齐子楼稳稳地夹在并起的双指间。
这场喧哗在绢布被齐子楼接住的那一瞬间达到了顶峰。
人们感叹于到底是什么人才会给这位丑男将军送上东西,有感叹唏嘘的,也有冷嘲热讽的,但大多数是好奇的......
没有在意后面悄悄凑上来的亲兵,踮起脚来的一边的小百姓,以及不经意间朝他这个方向靠了点的陈元嗔,齐子楼放下缰绳,伸手展开了这张绢布。
手绢雪白而柔软。
不过几息时间,身后就传出了大声的起哄与吆喝,亲兵们暧昧地彼此挤眉弄眼,吃吃的笑声让人很难忽略:
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奇怪陌生的娃娃。这娃娃二头身材,眼睛很大,脸蛋肉嘟嘟的,穿着一身简单的衣服,腰佩线条简单的长剑,头发只勉强用了几根线条来表示,扎的是大庆常见的未出嫁男子的发髻,正努力地做出严肃的表情......
齐子楼微微抿唇,目光往下一扫,见这小娃娃下方还绣了三行字,字迹有如鸾飘凤泊——
那字写道: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落款是“晗月”。
在一浪更胜一浪的起哄声中,齐子楼抬头看向刚刚那个方向。却发现那女子似乎早已离开,只剩下人去楼空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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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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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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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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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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