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无论是母系还是父系社会的古人,但凡农耕社会,都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对于前世已经习惯于熬夜二十来年的苏晗月来说,古人的作息时间让她实在有些不适应。就算在这个世界已经生活了十六年,她也还是无法接受古人酉时二刻(八点整)之前就睡觉的习惯。琇書蛧
虽然,为着自己睡觉时间的事情,她早已经不知道听了扶苏和荷华的多少劝解唠叨。
苏晗月做事向来利索,而且效率很高,这一点从她不过用一天的时间就将手绢绣了大半就可以看出——确切来讲,是已经差不多绣完了,只差最后一点工序。
苏晗月准备在上面绣下一行诗,为此她非常烦恼。
苏晗月很烦恼!
她坚信自己之前从来没有过选择恐惧症一类的不治之症,今天却发现她原来也可以是一个“优柔寡断”,犹豫不决的人。
以至于,她甚至没有注意到站在门外的两个人。
荷华从门缝里看了一眼对着手绢发呆的苏三小姐,见后者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又喜笑颜开,甚至还露出了有点不好意思的神色......她开始认真地思考起把小姐的真实情况上报给苏大人的可能性。
那齐将军到底有哪点好,既不美貌,又不贤惠,却都要把小姐的魂给勾走了!
倒是扶苏,脸上看不出半分神色的变化,只是轻轻地扣了扣木门。
苏晗月这才从自己的思绪中挣脱出来,意识到是被她差遣干活儿的两个贴身侍卫回来了,于是瞬间恢复了平时的姿容,放下花绷子,道:“进来。”
“小姐,我们发现了些蹊跷。”甫一进门,荷华便立刻压低了声音道,“主事那儿定是进人了。”
苏晗月一挑眉毛:“怎么说?”
“趁晚宴的时间,我等前去主事房中寻找记家中各仆役的册子,还有他们的卖身契,却发现书架和书箱都被动了手脚。”两人对视一眼,荷华开口道:“卖身契的集册,家丁薄......但凡涉及到人事和对应账务的册子,都被动了手脚。只要翻过,就会被人知道。”
“我们也是先前有接触过,这才提前便知晓了这些把戏。否则,定是要中招。”
“手脚?怎么做的手脚?”苏晗月一时大感兴趣。
没说话。扶苏只是沉默地扯下一根自己的头发,递到她面前。
苏晗月一愣,随即失笑道:“我早该想到的。真是,真是......”
“哈,书页里面夹一根毫不起眼、又不易被怀疑的头发——这倒让我好生怀念!”
苏晗月捻起那根头发,在指尖揉搓把玩着,笑吟吟道:“很好。以后查账时也要小心,莫要叫外人发现了......累了吧?”
没想到会被这样问,二人愣了一下,齐齐答道:“不累。”
于是苏晗月冲她们招了招手,把人唤到自己身边来,拿起桌案上的一张纸,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道:“那正好,你们来帮我参谋参谋,该往这绢布上绣上哪一句——我已经犹豫了大半个晚上了。”
得到允许,荷华将信将疑地拿起那张纸,凑近了与扶苏一起看。
只看到第一句,她就牙酸似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拿上面写着: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子,君女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唯有相思似春色,江南江北送君归。
蒹葭苍苍,在水一方;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
这、这简直就是......
扶苏与荷华对视一眼,半天也说不出来什么话。
通过这张纸,她们知道了两个事实:
一、小姐的诗词天赋实属天赐,堪称惊人。
二、小姐彻底完了!
敏锐地看见两个人脸上不加掩饰的神色,苏晗月偷偷抿着唇,心里面有点得意。
这个世界自然也有诗词歌赋,且无论是格式、文体还是主题,在很大一方面上都与前世有着相似之处。但到底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虽然也会有相似的诗句,但完全重合却也终究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少之又少。
当然,这个世界也有不少十分杰出的诗人骚客便是了。
但——李杜苏黄、华夏千年文人的光芒,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无法掩盖的!
她当然不是文抄公......
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抄呢?
这叫传播华夏优秀的传统文化。
思至此,苏晗月清了清嗓子,将自己从思绪中抽身出来,问道:“怎么样,你们觉得我该选哪句——别说都好!我要准确的意见。”
荷华艰难地开口:“这些未必都......小姐对齐将军尚且了解不多,怎么就用上这样......大胆直白的话了?”
苏晗月瞥她一眼:“这你便不懂了。要撩人,要追求人,怎么能内敛害羞跟个男儿家似的?女人就要大胆出击!”
“要打直球,懂吗?特别是针对齐将军这种,看上去就知道是个正经的,那更要大声把话讲出来才是。”
为什么听上去小姐你很有经验?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劝说,却是扶苏在一边开口了:“小姐可是认真的?”
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苏晗月没有听清楚这句话,只是捏着自己的侧脸软肉,尝试从记忆里挖掘出更多更适合的诗句。
扶苏对这种情况没有半分意外,好脾气地伸手碰了碰自家小姐的肩膀,重复了一边问题。
听见对方的提问,苏晗月轻轻地勾了勾嘴角,对她道:“你们不懂......”
嘴上说着你们不懂,苏晗月还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跟你们说个秘密哦,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我是个死人!我是指,死过一次的人!”
非常认真而诚实地说出这句话,她看向自己在这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发现了对方脸上无奈的神色,知道没人把这句话当真。
不过她也早就知道这一点,没有在意地继续道:
“我的前世啊,是个和这里完全不同的世界。男女之间的社会地位和生理地位完全颠倒,这让初来乍到的我感觉非常不习惯——即使到了今天,我的心里有一块地方仍然与这里格格不入。”
“我很想家......也想念原来的世界,原来认识的人,原来熟知的一切......”
“前世,话本中时常有人想象到和我一样的情况,她们总是适应得那么快,那么完美,完全不会有半点不适和迷茫——她们是我的偶像!我做不到,至少不能完全做到。”
说到这里,苏晗月颇为自嘲地一勾唇,道:“你们一直都觉得我很任性吧?从小就喜欢穿男人的裙装,施上脂粉,涂上丹蔻,还戴着男人家的簪钗步摇,连说话的语气都像男人......而且还死性不改!我很任性吧?”
“只要小姐开心就够了,旁人的话小姐不必在意。”扶苏轻声道。
说实话,苏晗月没想到对方会这么回答,于是她捏了捏扶苏的掌心,笑着继续说到:
“但无论如何,我就是任性!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
“一方面,是我本身就喜欢这些打扮,从前世起我就喜欢。”
“另一方面,这是我的抗争——我不想被这个世界抹去我曾经的痕迹,我感觉自己在这里始终都是个客人,我的家不在这儿......可我回不去了,至少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都回不去了,不知道再死一次可不可以回去......”
说着说着,苏晗月竟然情不自禁地思考起这个可能性。
看到她这副模样,荷华连忙打断她,问道:“那小姐,死人的世界是怎样的?”
苏晗月摇摇头,认真道:“没有!眼睛一闭,一睁,我就重生了,什么都没看见!”
听闻,荷华与扶苏暗暗点头:果真是在胡说。
苏晗月不知道她们在想什么,但隐隐约约有些猜测,却只是继续道:“至于那齐将军......他让我有一种错乱的感觉,我就像回家了......他和其他所有男人都不一样。”
“虽然我知道这不是男人们的错,可我就是讨厌那种娇娇羞羞,文文静静,弱柳扶风的男人......至于温文尔雅柔润如玉肤白貌美的大家闺秀,或者娇生惯养所谓‘小辣椒’似的男人,更是讨厌!讨厌!我没兴趣伺候他们的脾气!”
苏晗月怒道:“我想要的男人是自立自强的男人,而不是矫情又弱小,需要别人保护的男人!”
“我曾经想象过的未来,是妻夫二人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共同前进的未来——所谓‘为我洗手作羹汤’,‘身后默默支持’的,也不叫互相扶持。”
“我想要两个人肩并肩站在一起,站到明面上来的站在一起。”
“而我不会耐着性子把大庆传统的男人教成这样,不会耐着性子引导他,也不会一次又一次无底线地安慰与包容......我是找男人,找夫郎,不是养儿子!”
“我不知道世界上是否有这样的男人,也许还会有,但目前我只见到了齐将军......虽然他不一定就是我想象中那样,可他至少让我看到了一点希望,而这一点希望已经值得我去努力争取。”
“这是我的底线,也是我的坚持......如果找不到,那我便孤独终老,也好过虚假逢迎,怏怏终生。”
荷华看着眼前的苏三小姐,不算高的个子,小小的身板,柔美的容颜,脊背打得挺直,双瞳明亮而纯净,惊人地有些眉目凛凛的意味。
明明说的是些奇奇怪怪的,不着调的话,却让人莫名觉得......她合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最后,荷华只是叹息了一声,道:“是荷华糊涂了,竟然觉得小姐对齐将军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苏晗月怪笑了几声,“有人说,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所有的日久生情都是权衡利弊。”
“照这样说,我倒也的确是一见钟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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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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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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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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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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