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成了人人趋之如鹜的宝物[快穿]>第 123 章 番外03
  琅者,美玉也。

  世代诗书礼乐之家的沈氏门阀向来喜欢以玉石为名,以彰族中子弟身份贵重。作为这一辈嫡长子的沈寒琅的名字自然也是千挑万选出的,意义深远。

  只是取了名字后,却很少有人叫他的名。

  “沈氏长子”才是他的代称,一笔一划被刻入他的骨髓,要求他言行雅正,才华过人,方能担世家子弟之冠。

  心中多少对这类溢美之词不以为然,但沈寒琅还是非常完美地做到了家中长辈的要求,成为沈氏门庭的兰玉之才。

  帝王显贵、大儒名家、稚子孩童,无人不称赞他。

  这一切本也没什么。

  他日后该如族中那些出色的子弟一样,为官做宰,一途风顺地走到人人仰望的高位。

  恰似他的父亲,沈氏上一辈最有出息的子弟之一,年纪轻轻便已经做到六部尚书之位。

  但也恰是他的父亲。

  沈寒琅并不得他父亲喜爱,父子俩关系冷淡,甚少独处。做父亲的看这个唯一的孩子目光复杂,有种无可奈何的惋惜心痛在里头。同样还有他的母亲,柔弱貌美、出身名门的沈夫人看向他,一双欲休还说的眼眸里仿佛藏在万语千言,临到嘴边却又说不出一个字来。

  沈寒琅年岁尚幼,并不知晓为何。况且除了父母不够亲厚,他倒也没什么烦忧的。懵懵懂懂被族中长辈推到台前,恭维赞美数不胜数。

  何尝需要一点浅薄的关心呢?

  也不愿意去细想。

  但终究上天不愿这么叫他过一辈子。

  沈氏一族一夕变天,满门倾覆。帝位上那位下刀太快太狠,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是高台倾塌。母亲自寻了一把白绫追随父亲而去,将尚且年少的他留给忠仆。

  突遭变故,即使沈寒琅早慧,也一时间难以承受,浑浑噩噩被忠仆带走远离帝京,来到一处高人隐居的山中,因这隐士曾受过沈氏的恩惠,便将他收作弟子,传授他经文诗书、天文算数等。

  隔了一段时日,他才从忠仆口中得知,偌大一个百年士族,竟只有他一个侥幸存活下来。

  忠仆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言说公子如今务必要精心学艺,日后才能为沈氏报仇雪恨。

  人人都以为他这个唯一的沈氏遗孤,必然会为沈氏报仇。竟无人问过他如何想。

  沈寒琅怔怔半晌,在身边一众人殷切期盼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得到一个保证,围在他身侧的人才将那压得他喘不过气的目光收回去一点,又哭又笑地说他不亏是沈氏子,没有辱没沈氏家风。

  一群人喜笑颜开,皆觉得沈氏一族沉冤昭雪指日可待,拍手庆贺。此时所有人都忘记了他不过是个还未及冠的少年人。

  他们三言两语将沈寒琅逼上了一条没有退路、不能回头的路。

  ……

  沈寒琅花了十数年的时间,将自己精心打磨成一把为复仇而生的利刃。他表面仍旧是温其如玉的温雅公子,只是心思越发莫测,沈氏一族旧日的忠仆偶尔对上他冰冷的眼神,也会恍惚怀疑要这唯一的沈氏遗孤为家族报仇,是否过于残忍了些。

  但这天生是他的使命。

  当沈寒琅把剑架上皇帝脖子之前,他对自己早已被人安排好的命运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所有人都告诉他,他要为沈氏宗族复仇。

  那他就去做了。

  做完这一切他就可以脱身。

  可惜的是,谁都没有想过,他真的有为沈氏一族复仇的资格吗?

  在他站到皇帝面前,几乎如出一辙的眉眼对映,某个答案呼之欲出。曾经父亲那些遗憾又痛心的目光,母亲的叹息,在这一刻全部都云开雾散,清晰了起来。

  ——他并非是沈氏的亲生子。

  皇帝临死前吐露的真相也恰恰映证了这一点。

  沈寒琅的母亲极为美貌,楚楚江南风致让见惯人间绝色地帝王业不免为之心动。可惜那时沈寒琅的母亲已为人妇,不能召入宫中陪王伴驾。

  驾驭天下的帝王,对越是难以得到地东西越是感兴趣。在一年除夕宫宴中,沈寒琅的母亲被下了药,意识不清中与帝王春风一度。清醒后她悲痛欲绝,当即割腕自尽,是沈寒琅的父亲及时赶到,才将奄奄一息的妻子救下来。

  事后帝王许以诸多好处来安抚臣子,将此事遮过。未曾想月余后沈夫人被诊断出有身孕,按时间推算,恰是帝王的骨血。

  沈夫人并不想要这个为她带来耻辱的孩子,可惜她体弱,若是流掉恐怕再难有孕。沈父劝慰她,必然将这个孩子视作自己亲子。

  沈寒琅才得以降世。

  这桩宫闱秘事本该就此尘埃落定,成为三人心照不宣的秘密。然而随着沈寒琅年岁渐长,他眉眼间隐约与帝王相似得痕迹,犹如一根刺深深扎入这对夫妻心中。以至于他们根本不知道用什么态度来面对沈寒琅。

  然后便是门庭倾覆。他们甚至还没有想好是否告知沈寒琅的身世,便已经魂散黄泉。

  原来他半生所谓的光风霁月、沈氏风骨,只是一个笑话。

  原来沈氏一族的种种仇恨与他都无关,由谁报仇都不该轮到他。

  原来如此。

  ……

  夜雨染湿宫墙,沈寒琅持剑独行,前路一片漆黑,只有天际一片银白的闪电劈开黑沉沉的天幕,照亮他惨白的脸。

  天地一片侘静,人间唯有雨幕声。

  他面无表情地踏出宫门,长剑在地砖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刻痕。

  时隔多年后,那时的心境早随那夜的雨幕一同淹没,沈寒琅只记得宫墙边一枝盛开的桃花。

  ……

  “后来呢?”程榭之偎在他怀中,十指交扣,声音轻而慎重。

  那段他从未了解的过去,那个他从不知道的沈寒琅。

  沈寒琅抚了抚他已经长得极长的头发,任它们如流水从指尖穿梭过。

  后来的事情与传言相去不离。

  大抵是觉得他此生尘缘已经斩断,再也没有牵挂,急需要一个继承者的天道看上了沈寒琅。于是沈寒琅顺利拜入仙门,显露出他卓绝的天赋。

  师父严厉不失慈和,同门友爱,一切本该是崭新的开端。但天道认为它的继承者不应该对人世间的虚幻感情有任何眷恋。因此它决定出手逼迫沈寒琅主动放弃这一切。

  逼他叛出师门,逼他为正道所不容,逼他无处可去。

  然而天道没有料到沈寒琅岂是那么轻易屈从自己的命运的人?他一人一剑挑去仙门百家,那些污蔑他、斥责他、讽刺他的人皆畏惧他沾满鲜血的剑。

  最后天道不得不露面,还未言语,就被沈寒琅一个照面劈下。

  天道更加式微,却也没有了他看好的继承者。

  沈寒琅离去元华宗,自此后在栖碧山避世不出。血洗仙门的事情被天道费力抹平,给了沈寒琅一个仙门首座的虚名,掩盖种种,只留下一个沈寒琅喜怒无常得名声。

  沈寒琅冷眼旁观他们搞出一堆把戏,却只觉得无聊透顶。

  此后漫长的岁月,他的人生就如一潭死水,再无波澜。

  直到程榭之出现的那一天。

  栖碧山迟来的春光落在他衣衫袖间,映得少年眼眸熠熠生辉。

  这是个和沈寒琅截然不同的人。其实又有两分相似——像极了沈氏满门尚在时无知无畏的自己。

  少年披着满身春光朝他走来,灰白昏暗的世界刹那间被照亮一瞬。天真委屈的模样让沈寒琅有一瞬间的恍惚,然而随之而来的并非不可遏制的悸动,而是他几乎都无法控制住的暴怒与杀意。

  见到程榭之的第一眼,他是想杀掉这个闯入的外来者的。少年的笑容将会凝固在他的剑尖。

  但沈寒琅终究没有下手。

  少年身上的桃花种子有他的气息,这让在天道折磨下早已习惯将万事万物掌握在手心的沈寒琅也不由得错愕了下,紧接着不可避免的对这颗桃花种子的来历升起好奇。

  沈寒琅唇边的笑意淡薄,即将出鞘的长剑被按回去。

  为了这颗桃花种子上的有趣的秘密,他可以暂时不杀掉这个人。

  他如是告诉自己,不动声色地将人留在了栖碧山上。

  然而栖碧山留不住程榭之。他不属于栖碧山,他只想回家。

  沈寒琅不愿意出手帮忙。

  他想,这是程榭之自己的事情,他为什么要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费心费神。

  何况,程榭之既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那他终有一天会找到离开的办法的。

  事实仿佛如此。

  作为外来者,程榭之对这个世界很感兴趣,他翻阅过藏书阁中所有的典籍。沈寒琅偶尔会提点几句程榭之不懂的地方。

  他的目光划过程榭之过的一排排典籍,不由得笑了一声。

  比起这个世界的风俗典故,程榭之显然对如何寻找回家的路更感兴趣。

  沈寒琅冷静地想,果然,程榭之是不属于栖碧山的,也不属于他。

  不过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从花枝繁茂的窗户下走开,留下室内昏黄的烛光和撑脸翻动书页的少年。

  尽管如此,沈寒琅还是无可避免的将自己的视线分给那个狡黠灵动的少年,像是追随一束光一样。也许是因为除了他自己外,少年是偌大空山中唯一的一个活人。

  他再度提醒自己,不属于栖碧山的人迟早要走的。所以在程榭之来找他问下山的办法时,沈寒琅一点意外也没有。

  他只觉得果然如此。

  那就走好了。

  然而话语出口的瞬间却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挽留。他告诉程榭之,必须要学好剑法才有办法从栖碧山离开。

  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地方,程榭之剑法唯一的参照物就是沈寒琅。

  沈寒琅剑法卓绝,当世天下无人出其右。程榭之想要达到他的高度,非一日之功。

  他将会在栖碧山留很久很久。

  沈寒琅坦然承认了自己的私心。他就是想把程榭之留下来。

  一只漂亮的鸟儿主动飞入了他的笼子,那他关上的笼子的门也没有做错什么事。

  是他自己闯进来的。

  懵懵懂懂,无知无畏。

  ……

  然而世上有些东西是留不住的。沈寒琅站在程榭之墓碑前,才恍惚地想。

  他曾经放走了他的鸟儿。

  然后那只鸟儿死在了故乡。

  再也不会回来了。

  就如同绚烂灿烈地春光一样,再也不会有一个一样的春天了。

  他亲手折下一枝盛开的桃花放在简陋的墓碑前,墓碑上镌刻着长眠者的姓名。

  这个人死去后的种种,依旧和他没有关系。

  沈寒琅想,要是那只鸟儿从来没有来过就好了。

  他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一道熟悉的气息传入了他的感官中。

  多年后迟来的心脏悸动在这一刻砰砰作响。

  这一次,他会以最好的姿态和他的少年见面。他会重新披上那张早早被他丢弃的人皮,以光风霁月的模样走到他的面前。

  一如多年之前,人间繁盛时打马过长街闹事的写意少年郎。

  ……

  这一次,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他在人世间唯一的、最后的羁绊。

  他唯独忘记了一件事,即使是恶鬼,把人皮穿在身上也会变得越来越像个人,最后难以把皮囊脱下。

  程榭之轻轻吻了吻他的唇角,“那就不要做恶鬼了,做回你喜欢的人。”

  尘世百转,无论如何物走星移,他始终都是最初那个温雅风流的少年郎。

  从一开始,沈寒琅就只展露最好的一面给程榭之看,程榭之也只看得到他最好的一面。

  外人看他不近人情、心肠冷酷。唯有程榭之眼中,他始终如一,不染纤尘。

  “不过对我来说,你既不是披着人皮的恶鬼,也不是高高在上冷酷无情的仙人。”程榭之低声呢喃,“你是永恒的春光。”

  而他是只开在春日里的一枝桃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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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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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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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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