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寒琅少年时就曾在元华宗内拜师学艺,在“灵台会”上夺过魁首,一时名动天下。这似乎是沈寒琅一路成名的开始,以至于后来者都跃跃欲试试图复制沈寒琅的路,导致原本寻常灵台会受到了不少宗门天骄的追捧。
程榭之读到这一段时,忍不住思考了一个问题:沈寒琅到底多少岁了?
他睨着沈寒琅,从对方极年轻的外表上完全瞧不出真实年岁。
就仿如传闻之中,真正的长生不老的仙人一样。
这就是修仙吗?
他在心底轻轻感慨,指尖试过剑锋,慢慢扬起一抹轻讽的笑。
……
灵台会在元华宗境内举行,沈寒琅受邀前去做评判。原本以程榭之的年纪和能力,参加这一次比试绰绰有余,可惜早已经过了报名的时间,定下的规则不可轻易更改,程榭之也不强求,做个看客也就罢了。
——
若是作为参赛人,突然失踪没有按时出席比试,他跑路的事情岂不是一刻都瞒不住。
程榭之不打算给自己增添麻烦,尤其在他还打不过沈寒琅的情况下。平心而论,沈寒琅对他很好,世人求之不得的典籍供他随意翻阅,剑术更是倾囊相授,连这个世界的文字书写都可以说是沈寒琅手把手亲自教会的。
不过程榭之铁石心肠,坚定地打算要逃跑,不等他成长到力量能搞死沈寒琅的地步绝不回来的那种。
沈寒琅强烈的掌控欲已经初显,小到程榭之衣袍上的纹路、颜色都必须过沈寒琅的眼。掌控欲也许是上位者的通病,尽管对方多数时候像个正常人,可一旦真发生什么,他清楚自己是反抗不过的。
打不过就跑。
程榭之马上确定了想法。
灵台会就是最好的时机。
他将几本地理志中又默读了一遍,确认了从元华宗所在的东极州顺水路南下,再转道过西境重山,一路到仙门与凡间交界的落月城的逃跑线路。
落月城作为一个边界的城池,即使文字记载不多,可不难看出这是一座秩序混乱的城池,力量凌驾于法律道德之上,鱼龙混杂,最适合程榭之这种没有身份凭证的人。
——没办法,仙门收个打杂的弟子都需要户籍、身份凭证这样正规的手续。这个世界因为信息交流不发达,确认身份的手续很多靠乡邻互相担保。外来面孔很容易被戳穿。
落月城是程榭之目前最好的选择。
沈寒琅不清楚程榭之心底的想法,只能窥出少年眉眼之间浅浅淡淡的高兴,微弯的唇角映得他姿容更胜。
霞姿月逸的少年人。
他很快收回目光,只以为程榭之是因为终于能够离开栖碧山高兴,一时没有多想。
毕竟这次下山之前,他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一切都会和在栖碧山时一样,不会有任何问题。
沈寒琅想到此处眼神微深。
希望那些人不要在程榭之面前露出什么端倪。他好不容易才捕获的鸟儿,可不能被吓跑了。
……
沈寒琅在天下仙门中地位极高,程榭之这一次出行明晃晃地感受到了。可能和沈寒琅是仙门中力量最强、被天道所厚爱的缘故,仙门这些露面的长老对沈寒琅又敬又畏,连程榭之这样的无名小卒都受到了不一样的待遇。
不过还是有些不对劲的。
比如说程榭之敏锐地察觉,这些地位高贵的仙门掌权人,对沈寒琅的“畏惧”远胜于其他情绪,已经到了一种“惶恐”的程度,隐约有些许戒备。但没有人将这种情绪明确表露出来。
这和沈寒琅性格仁善的仙门之首人设明显矛盾。毕竟没有一个人会恐惧提防性情温和善良之辈。
程榭之对沈寒琅本人的事迹了解不多,也不清楚仙门高层隐秘的爱恨情仇,一时间也难以判断沈寒琅和仙门关系怎么样。不过沈寒琅天下第一的名头倒是货真价实不掺假的——起码程榭之还没见到谁比沈寒琅强。
有趣的问题总是能激起人的好奇心。程榭之旁敲侧击向被派来照顾他的小弟子询问过,对方年纪小,被程榭之三言两语套得干干净净,言词倒真像对沈寒琅仰慕又向往的,没有什么问题。
他单手撑着下颌,慢悠悠地眯起眼睛。
不管怎么样,“沈寒琅”和“好人”这两个词在他这里,总是不怎么挂得上勾的。
……不过应该也不是个坏人。
他如是思索着。
灵台会正式拉开序幕。
程榭之坐在沈寒琅身侧,偶尔有感兴趣的比试才瞧上一眼,大多是比试他是瞧不上的。毕竟如果你有个天下第一个的老师兼对手,肯定也看不上幼稚园小朋友打架。
比起高台上时不时发表看法的仙门长老,程榭之安静又沉默,他又年轻得过分,加之似乎和沈寒琅关系不浅,很难不引来旁人注意的目光。
不过他和沈寒琅几乎形影不离,也就没什么人能找到机会和他打交道。
也不是完全没有。
例如某个据说曾经想拜入沈寒琅门下结果无情被拒的元华宗新一辈天才剑修。
也是本次比试的热门人选。
……之一。
对方拦住了他的去路,语气冰冷高傲:“听说你是履霜君看重的后辈,连这把履霜君亲手所铸的照胆剑都被他送给你了。”
对方口吻一顿:“不如就让我来领教一下你的本事!”
程榭之衣袖下握着剑的手微动,不动声色地翘了翘嘴角。
很好。
帮忙逃跑的“帮凶”找到了。
得来全不费工夫。
真要好好谢谢沈寒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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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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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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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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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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