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叶殊在换完了衣服后便抱着换下的衣裙出来了。
她也没将衣物拿远,只是随手放到了床上,便走到了镜子前坐下。压根就没管沈修还在这里,自顾自地给自己换发型。
沈修的视线下意识地随着叶殊从屏风转移到了另外一头,瞧着她对着镜子慢条斯理地拆着发饰,沈修没忍住多看了两眼。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姑娘家拆发饰。
虽然在他看来,叶殊就是一个扮女人的男人。但是这不是有颜值撑着么,毫无违和感之下,沈修也不计较拆发饰的人是男是女。
他瞧得稀奇,不知不觉间也就忘了掩饰自己的目光了。
叶殊倒是没有特意避开沈修的视线。
她扮演各种各样的人也差不多有三年了。虽然不敢说在扮演其他人这方面是天下第一,但是至少还是有点儿心得的。
就好比,越是想要将其他人给糊弄过去,就越是需要坦然不惧。
当你大大方方之时,怀疑你的人自然会开始自我怀疑。
因此,男装也好,女装也罢。只要表现得足够坦然自在,其他人自然会信你是男子。
叶殊拆完了发饰,透过镜子瞥见后方的沈修那目不转睛的好奇模样,她顿觉好笑。
下一刻,她便故意用着戏谑的语调,问道:“沈大人莫非是没见过人拆发饰?你该不会连个通房丫头都没有吧?”
沈修被叶殊这问题问得猛地回过来神,在意识到自己看叶殊拆发饰看到入神,又听到她所问的这个问题,沈修的脸都控制不住地有些泛红了。
他透过镜子瞧着叶殊那笑得古怪的笑容,原是想否认这一点的。
可对方身上那身黑金流云服又在提醒着他,对方是御锦卫。
御锦卫的情报,那可是最全的。
沈修一时之间还真把握不准叶殊有没有看过他的全部资料。若是没看过,那他说个谎争个面子自然无所谓。可若是看过......
沈修刹那间已经想象出对方无情嘲笑自己的模样了!
沈修想到了这一点,干脆心里一横,装出了浑不在意的模样,道:“我们家规矩严,我爹娘最不喜莺莺燕燕,也不许我们沉迷女色。”
沈修说完,又怕叶殊不信,还给她举例道:“而且,我爹跟我们说过。这女人一多,麻烦事也会跟着变多。所以我们家不许纳妾,不许有通房丫头,更不许去花街柳巷。若是真有什么冲动,要么自己解决,要么娶妻。”
沈修这话说顺口了,一个没注意,便将自家父亲说过的话都给捅出来了。
不过说完了之后,沈修也不在意自己说漏了嘴。
在他看来,男人与男人之间聊点儿荤段子都是常有的事,像娶妻生子这种话题自然更加没关系。
而叶殊却是听得有种涨知识的感觉。
她以前虽是也有假扮成男子四处混迹,可她终究还是个姑娘家。
在她师父的强烈要求下,叶殊还是有许多事情是没能做成的。
例如,跑去青楼扒屋顶观摩之类的,就被师父严令禁止了。以至于她到现在还有许多事都是似懂非懂。
就好比,她知道男人喜欢上花街柳巷这类地方去纾解一下。据说那样会让他们舒服得要死。
可她却没机会弄清楚,究竟是怎样的纾解。
她还曾听得酒楼的客人在谈论着哪个青.楼的人够味。可她却没想明白,这个味,究竟是指什么味。只是隐约地觉得,应该不是指香粉味或者体味。
而在离开了师父上京都来的时候。虽说师父已经不在身边了,可叶殊除了最开始犹豫过,后来想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她也就没胆子违背师父的话了。
只是,如此一来,她往日里碰上御锦卫的同僚在那里口出黄言时,难免会有听得云里雾里不是很懂的时候。
最后,她只好假装对他们这话题不屑一顾,亦或是刚好有正事要忙给避过去了。
这般做法,也不是说不好,只是未免有些特立独行了点,不利于她融入人群暗地里打探当年那件案子的真相。
为了避免搞砸与同僚的关系,叶殊已经变为一见到一群御锦卫聚在一起闲聊,还笑得古古怪怪,她便下意识地先找借口避开了。
可现在好了!
刚刚沈修那番回答,给了她另外的敷衍其他人的借口!这可就当真是意外之喜了。
不过,原来男人们还能自己解决的吗?
叶殊只觉得既惊讶又好奇。
她透着镜子瞄了一眼沈修,估摸着应该能从他那里套出话来。这才边将头发束起,边笑道:“哦?我记得你还未娶妻吧?这么说来,难道沈大人经常自个儿解决?”
听到叶殊问出这种问题来,沈修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他心中嘀咕着叶殊果然是个男子,口中却是毫不客气地反问道:“叶大人何必多此一问?经不经常,你看看自己不就清楚了?还是说,叶大人其实早有伴侣?”
沈修这“伴侣”一词用得极具灵性。
这词既可指妻妾,也可以指通房,就连外头花街柳巷里的春风一度,也勉强能算上。
叶殊原本还以为沈修都已经提起这种事了,应当不会拒绝回答的。可现在对方不答反问,她登时便没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只见叶殊不慌不忙地将头发固定好,又对着镜子照了照,故意带着浅笑,应道:“沈大人想多了。我这人挑得很。没找到合适的,单着岂不是更自在?”琇書蛧
叶殊这话说的倒也是真心话。尤其是她的情况其实比较特殊,如果不是真的遇上了与她契合的人,她是不会考虑成亲的。
叶殊这话放在这个时代里其实是有些大逆不道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大杳普遍的认知。
倘若到了年龄却不嫁不娶,别人可不会说你是不想成婚,只会背地里满怀恶意地揣测你身体有缺陷。
叶殊对这一点还是清楚的。因此,她也没指望着能得到沈修的认可。甚至已经想好了,等会便抢先一步换个话题,省得还得平白听别人的指责。
可当她站起来转过身时却惊讶地发现,圆桌旁的沈修确实是诧异的模样。
可这诧异之余,他竟然还带着几分找到同伴的欣喜!
“你说得真是太对了!”沈修激动得一拍大腿。
他见叶殊要过来,伸手给她刚刚的杯子里添了一杯水,面上万分惊喜地道:“人的一生这么长,能做的事那么多,干嘛非得把自己跟一个不喜欢的人绑在一起呢?”
“一个人自由自在明明就挺好的!反正若要孙子孙女,我大哥他儿子都四岁了,根本就没必要非要我生。可我爹娘就是不听,总想着让我跟姑娘家相看,烦都烦死了。”
沈修难得找到与他想法一致的人。这一说起来,便有些止不住话题了。
叶殊当真没想到沈修会有这样的烦恼。不过想想对方毕竟是平遥王的儿子,她又有些释然了。
这一释然,叶殊的关注点便又偏到了沈修对自家父母的称呼上了。
他都已经一连喊了好几次爹娘了,叶殊就算是想忽略都难。
叶殊心中有了疑问,却也不急着追问。
她先是走到了桌子旁坐下,端起沈修给她倒的那杯水,偏头瞧着对方那郁闷模样,轻笑了一声,道:“这般说来,我倒是比你的状况要好一点。”
“怎么说?”沈修此刻听到叶殊的笑声却并不在意,反而对她口中的“要好一点”更感兴趣。
叶殊也没在这时候卖关子,张口便回答道:“我无父无母,跟我师父相依为命。我师父本身就没成亲,自然也不会逼着我。就算有催婚的,那也都是邻里街坊们在推荐他们亲戚,直接无视也就是了。”
“这般比起来,我可不就是比你的状况要好一点?”叶殊笑盈盈地问着,目光大大方方地落到了沈修的身上,没有丝毫伤心之事。
可沈修却自觉戳到了对方的痛脚,顿时便生出了几分歉意,道:“额,抱歉,让你想起不愉快的事了。”
叶殊对此回以毫不在意的一笑,趁机将话题转移到了自己真正想问的问题上,道:“不碍事。不过,我刚好像听沈兄管你父母叫爹娘?你跟你父母的关系应该很好吧?如果你当真不想成亲,那开诚公布地与他们谈谈,他们应该也能理解你的。”
沈修一听叶殊这话,心中烦闷之感顿生。
他自嘲一笑,道:“是啊,理解。他们都理解我三年了,也差不多要到忍耐的极限了。”
“沈兄何出此言?”叶殊目光一动问道。
她虽是瞧出了沈修提起这事来心情不好,可也看得出沈修其实并不排斥谈论这事。所以,她这才将这个问题问出了口。
而沈修也对这个问题也确实没有讳莫如深,只是他也并未将所有的事都说出来罢了。
在听到叶殊的询问后,他举起杯子将水一饮而尽,看向前方的目光也变得没有焦距。
在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之中的同时,沈修不忘对着叶殊道:“你既是御锦卫,那应当知道,我爹以前曾是山贼吧?”
诶?山贼?!!
旁听的叶殊整个人一懵。
她先前压根就没去记平遥王沈源的事,自然也不曾看到那卷相关的密卷。
平遥王沈源,这个从北阳手中一举夺回大杳十城的男人,从一开始其实只是个因为活不下去而落草为寇的普通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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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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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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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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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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