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偷心透视小村医>第一千一百零九章 百炼红颜
  林峰瞬间明白了秦子宵的想法——面对众人的围攻,他们人数这么少,就算是林峰和秦子宵能以一敌百,面对人数上的碾压,一样是以卵击石。但是如果是一对一,恐怕这里还没有人是秦子宵的对手。

  秦子宵先行一步不是去探路,而是去各个击破,直接粉碎敌人的阴谋。

  果然是皇家储君,这种主意完全不是林峰能想出来的。

  秦子宵武艺高强,之前一直配合众人的脚力,走得很慢,此时他甩下所有包袱直接出击,速度立刻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一眨眼间就已经消失在了火气平原浅红色的空气中。

  林峰示意众人以正常速度前进,无需刻意追赶,实际上已经提气运功,暗自戒备了。

  那些追在后面的人当然不可能不知道秦子宵先行一步的动作,秦子宵此举只是打一个时间差,单独行动胜在灵活多变,随心所欲,可以让敌人措手不及,但是如果一旦那些人反应过来了,极有可能会放弃击杀秦子宵,反过来围剿他们。况且秦子宵是皇室中人,如果杀了秦子宵会有很多麻烦的事情。

  反过来,虽然秦以柔也在队伍中,但是秦以柔武艺一般,就算是死了也可以推说是火气平原太乱,刀剑无眼,秦以柔死于意外,其他人保护不力,也死在了乱臣贼子的刀下。琇書網

  到时就算皇帝再怎么宠爱秦以柔这个女儿,也不能为了火气平原中的乱匪去追究其他人的责任。

  深知这一点的林峰只盼着秦子宵可以快点儿解决前面的那些乌合之众,也盼着这些人的反应可以慢一些。

  但是天不遂人愿,林峰已经感觉到了身后那些人的“气”已经加快了速度,追了过来。

  看来他们还是有一些奇怪的通讯方式的。

  “敌袭!戒备!”林峰止住了脚步,低喝一声。

  随从立即听命止住了脚步,熟练的拆开了身后的马车——难怪那车辆那么沉重,原来车上所有的板材都是合金铸成的盾牌。

  秦以柔担忧的拉住林峰,呼唤道:“林枫哥哥,怎么了?”

  “无妨,一些跳粱小丑罢了。”林峰笑着安抚道。对他来说最有威胁的那个人也在这些人中,而且他的“气”似曾相识,所以他才会确定来人绝对是老朋友!

  秦以柔也明白了来人绝对不是什么易与之辈,不然林峰也不会这么紧张。

  她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灵动的一转,从储物戒指中取出了一把百炼红缨银枪,递给了林峰:“林峰哥哥,宝剑赠英雄,此枪为你助阵!”

  林峰惊讶的接过了这杆长枪,只见这把银枪的枪尖一尺,分为了四个棱面,由百炼深海沉银铸就,锋利无匹,鲜红色枪缨崭新,深青色枪杆入手温润,乃是上好的千年昆仑木。枪杆上还有一行草书,篆刻着枪的名字——红颜!

  人说上好的武器就彷如美人,冰肌玉骨,诗心花魂。这杆枪看上去便如青春正好,鲜艳美丽的女子一般,一看便是最上等的武器。

  “这……恐怕是皇家武器库压箱底的宝贝吧!”林峰有点儿无奈的问道。

  “那又如何?”秦以柔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反正放在那里也没人用,平白落尘,浪费罢了,还不如拿来给林峰哥哥你用。人家说上好的武器与美人是一样的,这枪……就当是我给你挑的小老婆好了!”

  林峰哭笑不得,却也没有在跟秦以柔继续客气。

  有宝枪在手,对林峰来说,才是如虎添翼。

  人说月刀年剑一辈子枪,意思是说想要练好刀只需要一个月,练好剑却需要一年,而枪则要一辈子钻研才能成就大师。

  又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枪乃是众多武器中长度最长,强度也最高的武器,它比人的身体要高,所以在抓住枪杆的时候,距离枪头还有很长的距离,很难控制枪尖的走势,所以难度也是最大的。

  但是枪与剑乃是一脉相承的武器,虽然剑比枪短很多,但是剑可柔可刚,号称武器中的君子,人手掌握剑的地方对控制柔韧的剑身来说也是需要锻炼的地方。所以如果剑术优秀,对枪也可以很快上手。

  林峰从小就学习剑法,后来才放弃剑术改练拳法,对他来说玩枪也不是什么难度太大的事情。

  把玩了一会儿红颜枪之后林峰就熟悉了枪法路数,正在这时,远处突然出现了影影绰绰的红色人影,若不仔细看还会以为是尘土飞扬。

  打探情报的人急急忙忙的报告道:“大人,那边来了很多人,高手六到十人,请驸马大人下令指示!”

  林峰玩了个漂亮的枪花,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的来人,冷静地说道:“迎战便是。原地守卫,保护好公主。公主若是有半点儿损伤,就自己提头来见我!”

  打探情报的人急急忙忙的报告道:“大人,那边来了很多人,高手六到十人,请驸马大人下令指示!”

  林峰玩了个漂亮的枪花,眯着眼睛看着前方的来人,冷静地说道:“迎战便是。原地守卫,保护好公主。公主若是有半点儿损伤,就自己提头来见我!”

  斥候领命退下,林峰深吸了一口气,走出了保护阵外,眯着眼睛看向了越来越近的人马。

  那些人不愧是世家大族培养出来的杀手,脚步轻巧灵活,气息至今也是不见一点儿凌乱。

  林峰眉头轻挑,接着是好整以暇的一个深深呼吸,便将身体,调整至了最佳状态。百炼红颜枪在身前斜指向前。

  这时,杀手的前锋已经各自纵身而出,红色的身影如光似电,向着这边急刺而来。

  林峰双手紧握,身体中隐藏的力量,便瞬间爆发,右脚蒙跺地面,便向前奔出半丈之远!

  林峰不是没有杀过人,但是在众人的围堵下冲出重围还真没几次。

  可是他居然觉得身体内流动的内力无比的和谐,适应身体,胸膛中,斗志汹涌,宛如火焰一般,在熊熊燃烧。

  短短几个跨步,便已经能清晰的望见对面几个人的容貌,穿着红衣,身材魁梧,头巾和面巾包裹住头和脸,只留着一双眼睛还在外面,几人的眸子中都是肃穆冷血,一看就是熟练的杀手。只是此刻却一丝战意也没有,只怕对他们来说,对手只有一人实在是太好对付了,根本没把林峰当成对手,只当他是一个不知死活,色厉内荏的跳梁小丑而已。

  林峰冷然一笑,决意要让他们看看自己的枪尖到底有多凌厉!

  丹田之内内力猛然爆炸,引向双足。

  “乘风!”

  加紧步伐,林峰的身形闪过,竟然带出了残影,丝毫没有任何征兆的,出现在了第一个人身前,几乎是面对面的,望着这眼前之人的双眼中浮现出错愕惊恐之色。

  “基础枪式——冲!”

  毫无半分迟疑犹豫,枪尖便如闪电般往前凿穿。

  一道血线,立刻带着无数的细小骨骼和血肉碎片,从那洞开的咽喉颈项之后疯狂涌出喷溅!

  赤红的红缨吸饱了鲜血颜色更加凶猛沉暗。

  当那血线飙出时,红衣人都是一阵怔神——他们见过林峰战斗,并没有强到逆天,就连他们的东主都说过,林峰不过是中等偏上的水平而已。

  但是现在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莫非是自己看错了?方才死去那人可以做前锋,自然是武艺出众之辈,在暗杀队伍中也是佼佼者,就这么轻易的被人一枪封喉?

  如果这是东主说的中等偏上还算过得去的水准,那他们算什么?!

  但是林峰的动作,却没有半分停滞!

  林峰浑身的内力一炸,通过枪尖透体而出,竟将那人的颈骨震的粉碎,没有拔枪的动作就让枪挣脱了出来。紧接着枪影再起,林峰的步伐有如凌波起舞,不可思议的出现在了另一人的身侧。

  “基础枪式——雁翎!”

  只见一道凄艳绝美的深青色弧光,只是微微一闪,便是一颗头颅飞起,无数的血浆,从断口处激涌而出。

  当两名红衣杀手先后倒下,所有在场的人,都是一片死寂,紧接着,百丈之外的圆形守护阵内,传来了皇家护卫们的欢呼声,里面还夹杂着秦以柔的叫好声。

  他们知道驸马爷很厉害,没想到居然这强!

  一枪杀一人,神威如狱。

  一瞬之间,便连斩两人,一枪封喉,二枪枭首!

  而且所用的枪法,步法,无一不是无比平凡,凡练武之人,人人必学,就连幼龄稚童也可以比划两下。

  偏偏在林峰手里,竟然有鬼神莫测之威!

  只是震惊了一瞬,另外两三名红衣杀手,便同样被一枪斩杀。

  大军已经到了身前。

  林峰面色平静的看着最后方的一人,微睁的双眼内,杀气凌然,冷漠寒栗,杀意如刀,竟让人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被扎的生疼,再也坐不住了。

  枪走园,拳走方,这是习武之人自幼就会背的口诀,但是这句口诀到了林峰手中,简直成了教科书一般的展示。

  只见百炼红颜枪画出了一个完美的圆,炸开的内力呈深沉的青色,赤红的枪缨在空气中留下点点残影——正是一朵梅花的造型!

  每有一朵花瓣开放,就有一人殒命于林峰的枪下!

  这在剑术中叫“万花齐放”,或者叫“落梅缤纷”,乃是最基础的锻炼控制力的招式。但是在林峰手中,这可不是锻炼控制力,而是货真价实的杀人招数!

  林峰双目微张,目光凌厉,体内全部的内力没能然炸开,在那百炼红颜枪上,掀起一阵风暴,青光沛然。

  “基础枪式——冲!”

  又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急冲,出枪,却是势不可挡。

  但是这一次,林峰却遇到了阻碍。

  当那枪剑交击,发出的“铮”的锐鸣,也碰撞出了一点点火花。

  巨大的对击的力量,使两人的身影,都一并向后一仰。正当那人吐气开声想要说话时,林峰的右足已经问问他在地面之上,以其为轴,带动身体转过一个半圆,募然回身旋动。

  “基础枪式——回马!”

  枪影轻闪,如同闪电一般,刺向那人胸口,却被一把雁翎长刀牢牢挡住,不能突进半分。

  林峰有点惊讶,退后几步,身影顿住,然后定睛看向来人,手中的银枪以内力一震,震落上面的血肉残渣,他冷冷地看着几步之外的那人。不再管冲向守护阵的杀手们。

  “赫天雷赫大家主?”

  “正是老夫。”赫天雷不遮掩自己的容貌,坦坦荡荡的露出脸来,一脸看着晚辈的慈爱笑容,眼中却没有半点笑意。

  林峰冷冷的看着赫天雷,道:“赫大家主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只是我培养杀手着实不易,不能再看着林峰小兄弟杀人了,老夫只能亲自出马,与林峰小兄弟切磋一翻了。”

  林峰冷冷的看着赫天雷,道:“赫大家主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只是我培养杀手着实不易,不能再看着林峰小兄弟杀人了,老夫只能亲自出马,与林峰小兄弟切磋一翻了。”

  林峰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秦子宵怎么去了这么久?!

  郝天雷阴森的笑了起来:“林峰小兄弟可是在等四皇子殿下?老夫奉劝你,还是不必再等了,他现在自身难保呢!”

  林峰心里咯噔一下,瞪视眼前的老者:“你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郝天雷冷笑一声,举起了雁翎刀,说道:“今日就让我与林峰小兄弟你切磋一番吧!”

  话音刚落,那枯瘦苍老的身躯,蓦然罡风四起,也不见如何动作,身形就由静转动,身影如电,腾空跃起。

  雁翎长刀高举过头,有如一扇羽翼,一团红色火焰燃烧其上,遥遥往林峰头顶斩去。仿佛带着无穷火力,在这火元素极为活跃的火气平原更是如鱼得水,使下方的杂草,竟然都是无火自燃。身影也犹如猎豹,快不可见。

  一息之前还仿佛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普通老人,一息之后,却是一个凶横的不可方物的武者!

  林峰却强自镇静下来——他知道,如果不解决了眼前这个阴魂不散的死鬼老头,那他根本没有机会去帮秦子宵,身后的秦以柔也成不了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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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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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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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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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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