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大功夫,关于文国红他们几个打到野猪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其实,村子说起来也不算大,所以这消息你传我,我传你,很快大家就都知道了。
文远已经放弃了滚弹珠的游戏,变成了文国红身后忠实的小跟班,一双眼睛紧紧盯着那头肥壮的野猪不愿意挪开。涛子和另外几个小伙伴也跟在他的身后,
快到自己家门前的时候,文远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一个箭步,冲了回去。
“奶奶,奶奶,妈,姐!快来快来,野猪,野猪!”文远激动的语无伦次。
甚至,他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大哥文志也已经风尘仆仆的到家了。
“哪有什么野猪,野猪的,你做梦呢吧!”文志看着抓耳挠腮的着急的弟弟,开口说道。
“大哥,真的,就是野猪,就是野猪,咱爸说的!”文远听了大哥的话,心里更是着急了。
不过很快他就得意洋洋的看着大家,因为文国红他们几个进门了,因为文国红家是这几个人里面最近的,累的不行的大家一致决定把这野猪先放到文家。
“你们看,我说的是真的吧!”文远梗着脖子,像个小公鸡一样,指着地上的野猪说道。
莲花她们几个也从屋内出来了,都稀奇的看着院子里的庞然大物,别说莲花了,就是老太太也第一次见野猪,稀奇的凑上近前看个究竟。m.χIùmЬ.CǒM
“这是你们几个套来的?”莲花有些激动的问道。
文国红他们几个已经在院子里坐了下来,文国红指派小儿子去给大家倒些热水来,自己抹了一把来脸上的汗。
“嗯,这畜生可厉害着呢,费了我们不少时间!”文国红对妻子点点头。
文国红也是小时候看到过野猪,这几十年再也没有见过了。
“这肉一定好吃!”文志用脚踢了踢地上一动不动的畜生。
文国红这才注意到大儿子回来了,好像比之前更黑了,但是看起来更加壮实了……
几个人决定,吃完中午饭在文国红家杀猪,因为他家院子大,反正大家也不愿意再抬这东西了,实在是太重了,都累的够呛。
吃过午饭,除了早上进山的这几家,还有其他好多村民,大人孩子围在文国红家院子里看热闹,那村子里杀猪的屠夫一刀子下去,只见红彤彤的猪血光影一般飞溅出来,亏得下面有个大盆子接着,不然这院子里肯定得溅的哪里都是。
围观的众人都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大家都眼馋的看着这诱人的东西,心里后悔着,怎么自己当初就没往山里面再探探,下个套呢。
屠夫的手很快,不一会就占满了两手油,在太阳的照射下,油光发亮。
这野猪身量不小,文国红看着围观的众人,与同行的人商量着,等会可以分给大家一些,这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逢年过节紧巴着见点荤腥。
这几个人也都是爽快人,自动忽略了自己家婆姨不悦的脸色。
于是,整个村子都弥漫着喜悦的气氛,文国红他们几个分了一部分肉,把剩下的一些下水、蹄子、板油拿出来一些,分给邻里之间,没多的有少的,每个人都不落空,就连刘秀英的丈夫也分得了一点,喜滋滋的拿着往家去了,孩子们更是欢天喜地,这些肉甚至跟一件新衣服一样,成了孩子们心心念念的心头好。
文佳并没有凑热闹,她吃了早饭就拿着衣服去支书家了,借了涛子他妈妈的缝纫机,哒哒哒的踩了起来,刚开始不熟练,老是走线,经过一番练习,再加上涛子他娘的指导,文佳终于在快傍晚的时候,给老太太做出来一套崭新的衣服。
涛子他娘刚开始看着文佳那个样子,心里真是哭笑不得,这个大名鼎鼎的生产服装的老板,缝纫机竟然还不熟练。
文佳拿着衣服正翻来覆去的检查,看哪里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就听得门外莲花的声音响了起来。
“嫂子,嫂子!”莲花独有的大嗓门,让文佳没看着人,就认出来了。
“莲花,我在偶灶屋呢!”涛子他娘的声音从灶屋里传了过来。
莲花端着一些已经猪血还有一些生野猪肉进了厨房。
“嫂子,这是今儿个国红他们几个去山上打到的野猪,我端来一些,你跟我福军哥尝个鲜!”莲花说着,把盆子里的猪望案板上一放,这东西确实是稀罕东西,所以涛子他娘也不客气的收下了,文佳拿着衣服也到了厨房,三个人闲聊了一会儿,看着天色不早了,莲花和女儿就从支书家出来了,莲花的手里拿了几块涛子他娘硬塞过来的鸡蛋糕,这是涛子他大伯从城里托人捎回来的,莲花不要,可是拗不过涛子他娘。
今天晚上,是文家最齐全的团圆时刻,虽然明天晚上才是年三十儿,除夕夜,但是二十九的这天晚上,莲花就做了一桌子菜,全家人热热闹闹的围坐在一起。
下午的时候,文志和老太太就聊到一起了,虽然文志文化水平几乎没有,然是架不住他走南闯北这多半年,坐在老太太身边,说一些拉货遇到的好笑的事情,逗得老太太合不拢嘴。
老太太坐在上首,文国红和莲花依次坐,接下来就是文家三兄妹,旁边的碳盆闪着微微的火光,堂屋里欢声笑语,老太太也适应了这样的日子,正一脸舒心的望着大家,心里有点小小的遗憾,那就是要是自己的大孙子虞之归也在那就完美了~
今年与去年相比,文家的变化,简直是天翻地覆,文国红看着大家开心的吃,高兴的笑,觉得一切都跟做梦一样。
老太太今天看了一天新鲜景儿,听了大半天新鲜事儿,吃了药之后就洗洗准备睡了,到底是上了年岁,这精神头儿跟这些年轻人比不了了。
文家扶着老太太进了屋,院子里的冷气被屋里的炭盆暖和和的冲淡了不少,这是莲花特意分出来的一个炭盆,怕老太太晚上冷,晚饭的时候放进去,等老太太睡下了再拿出来,免得进屋脱衣服睡的时候着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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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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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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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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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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