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长得还算是结实的马,都一步步迈着艰难的步伐,看来很难让车夫免费顺路带上他们。
希宁轻声问:“你身上有钱吗?”
德古拉嘴角不经意地勾起:“我没有随身带钱的习惯。”
带钱干什么?他除了血,不用吃也不用喝,一直就住在山谷里,需要来回用飞的就行。
“好吧!”希宁无奈地翻了翻眼:“我来想办法。”
就说路上遭遇强盗,请车夫将车上的木材拿下来一半,算她买的,等到了城里,可以问姐姐要钱。嗯,就这样说!
车慢慢走近了,大约十米不到了,能清楚看到带着毡帽、长得黑黝黝的马车夫。
德古拉轻声说:“你站在这里,等我一下。”
嗯,啥意思?
还没反应过来,站在身边的德古拉一下不见了,还扬起了一阵风而已,几乎同时消失的还有驾着马车的马夫。
速度好快,眨眼间的事情,只能看到隐约晃过的人影……留下她在余波未平的狂风中凌乱。
想好了所有步骤和细节,应该怎么说,就连略带可怜的笑容都准备好了,到时掐出来,化身为被强盗打劫得身无分文的贵族少女,请求帮助。
深呼吸,稳住!
德古拉很快就回来了,到马车前,解开马。车上的柴实在太多了,真不知道怎么堆上去的,是不是站在二楼房顶堆柴的。连车轮都被压入了土里,形成两道深深的沟壑,一路延伸而来。
她走了过去,看了看:“这马是运货的,你打算骑着去城里?”
运货的马和骑着的马是不同的,身材低矮,四肢粗壮,速度慢,但力气大、耐力强。这样的马就跟牛一样壮,走起来也和牛一样慢,有人骑着牛去地里,但没人骑着运货的马走。
马被解开了束缚,通人性般地喷出一道气,摇晃了下头,好似表示轻松了,解脱了。
德古拉转过身,双手左右圈住了她的腰肢,低着头看着她。
她仰着头,看着德古拉。眨巴了下眼睛,这家伙想干什么?
德古拉温文儒雅地说:“是我们骑着去城里。”随后双手轻轻一托,就将她轻而易举地一下放到了马背上。
她侧身坐在马背上,而德古拉坐在她身后。就连马鞍和缰绳都没有,幸好马走得很慢,德古拉手拉着马脖颈上的鬃毛当缰绳。
有点不安心:“没有缰绳和马鞍要紧吗?”
德古拉心定神闲:“最早的时候是没有马鞍的,照样骑着去打仗。”
原来这样,怪不得德古拉坐在马上,就跟坐在板凳上一样稳,而且背很直很挺,一看就知道马背上的时间不少。
希宁又想起了什么:“那个马车夫是不是当了你的点心?”
“我刚才受了点伤,一直撑着。”德古拉语气平稳地回应:“总比你当点心要好。”
希宁一个侧头,挑了挑眉毛。确实如此,无力反驳!
就这样,马慢慢悠悠、闲庭信步般地走着。
希宁又想起了什么:“我们是不是应该绕路?”
德古拉略加思索后,就拉了下鬃毛,让马头转了个方向,朝着另外一条小路走去。
不错,很聪明。如果是普通人,肯定要问,为什么要绕路,而德古拉一想就明白了。范思哲一定会骑马追来,顺着这条路,一路追上他们。
范思哲的力量不如德古拉,可身上全都是各种各样对付吸血鬼的装备,大约水壶里装的水,都是教会总部的圣水。到时没人的时候,范思哲指不定拿她作为对付德古拉的武器,就算德古拉能放弃她,多少也会犹豫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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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绕道,避开范思哲。到了人多的地方,如果德古拉拿着人类作为盾牌,而范思哲将人给射死或者打死了,那愤怒的人群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走了足足三个小时,幸好今天没太阳,这个地方大部分都是阴天。如果有太阳的话,这一路够呛。
希宁在马背上昏昏欲睡,但又不敢睡。要睡的话,靠在哪里?靠在德古拉的胸口,还是他的臂弯?
不能让身主成为吸血鬼,就算她想成为吸血鬼,也等她回来自己决定。
终于快到镇上了,可遥遥一看,树立的旗帜不象是大姐住的小镇呀!
每个城镇、城邦都会挂上当地负责贵族的旗帜,每个贵族的族徽都不一样,旗帜的颜色也不一样。记得大姐住的小镇挂的黑底加红色的旗帜,这个地方,虽然看不清花纹,但高高竖起的旗帜是红色加绿色的,很明显不是同一个小镇。
一定是德古拉生怕无论大路小路都有可能碰上范思哲,毕竟那里通往小镇的有二条路,碰上的比例也是百分之五十。德古拉再没有绝对把握杀死范思哲之前,不想冒险。
看着前面越来越近的小镇,都已经到这里了,不可能再回去。
希宁带着无奈:“尊敬的伯爵大人,我们没有钱,只有一匹马,这马卖了应该也值不了几个钱。”
德古拉依旧很平静,好似他情绪一直那么平稳,几乎没波澜:“人死了就不需要钱了。”
秒懂,人当晚餐,钱就拿走了。
她不由笑出来:“当劫匪?”
德古拉沉默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思考还是如何,过了会儿才回答:“已经当了。”
要不马怎么来的?
真是服了德古拉,说话有点跳跃式的,可回味起来,蛮有意思的。
怪不得吸血鬼一般都挺有钱的,没钱又不会赚钱的,可以去当劫匪呀,杀人越货,顺便把晚餐也解决了。
终于在日落关城门前,到了小镇。
城门口站着几个穿着贴身锁子甲背心,腰部皮带上绑着剑的骑士。骑士,赫赫,多浪漫好听的名字,其实这个时期的骑士可没那么绅士,不要说对妇女宽容了,没抢回去睡一觉就扔,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就有过比较嚣张,拥有手下的骑士,看中一个寡居的小贵族。带着人、骑着马去攻打人家住的城堡,逼着人家下嫁。
马一步步走了过去,门口一个骑士拦住了马:“你们干什么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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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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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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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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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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