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慢慢点了点头,四肢摊开坐在金属变成的椅子上,两条腿往前伸,百无聊赖地看着他靴子里龙的本质在迷人的橘色光芒中燃烧。
“除非我们偶然发现一些奇迹般保存下来的笔记,或者一个我们永远不会知道的隐居的古代鬼魂。”哈利赞同地说,“可是那间密室里有些东西让我感到不安。色彩,声音,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淹没感官而设计的,魔法石也不喜欢帷帐试图传达的东西。”
赫敏敲了敲橄榄绿色的铅笔,铅笔似乎是雪松材质,图案里嵌着一层薄薄的紫色的铅芯。
一个包裹在另一个里面,他清楚地看到这个东西里原本不属于它的部分,然而,它却并不是破碎的图案,这支铅笔由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组成,就像他的猫鸮一样,棕蓝色的杂交品种也是完整而未破损的,直到他记录完数据之后摧毁了那个动物的形态。
“帷帐也可能是三兄弟创造的阻止死亡的桥梁。”赫敏慢慢地思考,“我们曾经猜测埃利亚创造了它,但这可能是错误的,也许在创造圣器的过程中,三兄弟进一步操纵了圣器的造物。也许埃利亚只是创造了拱门,三兄弟把帷幔放进了拱门里……”
赫敏的声音越来越低,陷入难以理解的思忖。哈利想起帷幔在不知名处吹来的风中摇摆,它的颜色像万花筒一样,在黑白的阴影后面,强烈的光在各种各样的阴影中闪耀。
哈利慢慢地开口,随着理论的推演,语速越来越快。
“我想,死亡是作为灵魂转世之间的一个地方,可以通过这个拱门进入,这样的理论是不合理的,这个理论并不基于我们实际的测试。但是,密室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活着的人可以去的地方,在这个地方和已经不在人世的人和平相处。接受死亡是一种合理的存在状态,是生命循环的必要组成部分,但在创造了帷帐或任何一扇门之后,这种认同就被打破了。如果你想把一个人从死亡中带回来,或者你自己进入死亡的时候发现可以回来,你怎么能接受死亡呢?”
这个问题在空中徘徊,哈利继续往下说,思想转向内心深处。
“也许这种接受只适用于自己,而不适用于他人。接受自己的死亡还是接受所爱之人的死亡,或者反之亦然。但这不可能是对的。”
哈利站了起来,开始踱步,闭上眼,用魔法注视着脚下的地板,石头和石头是如何相接的,一个更大的房子的地板图案中的石头图案。他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没有一个图案是孤立于整体之外的,他怎么从没想过改变一个方面就会影响到一个更大的图案?
哈利面向赫敏停了下来,看着她继续说。
“生命的本质就是与死亡作斗争。我们吃喝,我们呼吸,我们穿过时间,我们接受死亡是必要的,这并不意味着自杀,或拒绝医疗服务,或不为自己辩护,我们也不会为失去挚爱的人而悲痛到尽一切可能与他们联系。但埃利亚所做的不一样,她认为死亡是她可以控制的,她可以决定,决定何时死亡,是否死亡,她不仅与死亡抗争,她还试图攻克它,给她真正的永生,给所有被她强迫以不死之身在她控制下苟延残剥的人。”
赫敏朝哈利走过去,握住他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柔软。
“听起来她是个死神。”
哈利低头凝视着赫敏蓝紫色的光,看着它与他自己的祖母绿色交汇在一起,然后伸手覆盖在上面。
“如果你能创造一扇门,可以随心所欲地开关,直到那扇门破碎,或者直到遮盖它的帷帐裂开。这样进行纯粹的推测,我认为更觉那些阴影的解释,时间的本质和死亡是交织在一起的。也许埃利亚对死亡的把握被打破时,时间追上了她。如果她真像人们想象的那么长寿,她很快就会变成一具瘦骨嶙峋的尸体,但她所作所为的后果依然存在。帷幔,现在我相信还有圣器,三兄弟不知什么时候带着他们的实验进入了死亡的房间。”
赫敏转过头,香皂的气息让哈利感到亲切,有几缕乱发拂过他的脖子。
“这对你修复吸血鬼的想法有什么影响?”
哈利抬头望着天花板上紫色的光芒,眯起眼睛思考。
然后他笑了。
“如果时间和死亡真的是交织在一起的,那么我想,现在解决的办法比我最初想的要简单得多。唯一的问题是让吸血鬼相信治愈的方法是物有所值的。”
赫敏只沉默了一会儿,难以置信的笑声在房间里回响起来。
“你不能……你是说……让他们变成终将死亡的?”
哈利微笑着看着赫敏仰起的脸,伸手抚摩着她每一缕蓝紫色头发上的光芒。
“我喜欢我们想法一致的时候。”
他把她搂在怀里,觉得他爱她的一切。
————
阿不思·邓布利多靠在扶手椅上,双手拿着一根细长的魔杖,凝视着它平凡的表面。
它是平淡而苍白的白色,雕刻着优雅的纹路,每一处纹路都有深灰色的阴影。它不像他见过的许多耀眼的魔杖,并不洁白,也并不漂亮。它被人在意的是它的用途。它像一条一动不动的蛇,躺在树的阴影里,只有攻击时才展现它的剧毒。
在过去的几年里,邓布利多很少用它,在正式场合他更偏好用一根棕色的橡木魔杖。他不太喜欢最近一直在低语的这根魔杖,它在唱着几乎听不见的魔法的曲调,让注意到它的人们眼睛发亮,嘴唇扭曲。
被魔杖注意的人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冷漠,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突然不喜欢邓布利多的言论,夜里他们躺在床上,琢磨着怎么能在最厉害的巫师注意不到的时候攻击他,或者清醒时发现自己翻找魔法部的记录,试图找到老巫师的住处。
从年初开始,有三个人来找过邓布利多,差不多一月一个。其中两个仿佛中了混淆咒,直到他们站在邓布利多面前,他们才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要把魔杖攥在手里。第三个,也是最近的一个,没有被混淆,他年轻的脸因恶意而扭曲着,他是一个黑魔法家族的后代,他一直认为许多年前正是邓布利多导致他的姨妈落入傲罗之手。
这显然很不合理。就在邓布利多被袭击的几个星期前,在魔法部一个无聊的晚会上他们还见过面,那时候邓布利多漫不经心地举起老魔杖,想消除长袍上的酒渍,那些巫师对着邓布利多微笑。m.χIùmЬ.CǒM
三个人都被邓布利多轻易击败,他们关于魔杖的歌声的记忆完全消失,他们会在骑士公共汽车上醒来,疑惑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疑惑自己要到哪里去,他们可能以为自己被什么魔法迷失了。
在许多年前,邓布利多也遇到过挑战者,每年都会有一两个,来到他办公室或家门口。
但是,魔杖似乎并不满足于让邓布利多不受挑战、不被击败地死去。它唱歌,它低语,它谋划。邓布利多甚至怀疑它是否恨他,他当然讨厌它,它把他最亲密的朋友毁了。
那是邓布利多真正的战斗,他站在英俊的棕色头发的朋友面前,抛掷大规模的魔法,大地被劈开,血液般的岩浆流淌,天空被巨大的闪电撕裂。
邓布利多知道,他知道随着时间流逝,听到魔法的歌声的不会再是普通的巫师。攻击者的力量在增加,更协调,更恶毒,更有目的,他们的思想、精神和魔法不再软弱,他们更有才智,甚至可以成为某些领域的大师。
袭击他的最后那个,是食死徒的儿子,但他刚刚在傲罗司获得了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位,尽管他的家族恶名昭著。他的魔法很强大,强大到让大地颤抖,邓布利多家门口的石阶都被震碎。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阿不思低声问魔杖。他在厌恶自己的声音和双手的颤抖,这是随年龄增长而来的弱点。
他厌恶比以前迟钝得多的自己,他对魔杖的控制力在减弱——他是多么渴望和平。
魔杖只是躺在那里,无辜而安静。
它多年前就不再对他歌唱了。
邓布利多把它锁在魔法保险箱里,结果它又出现在他的口袋。他把它紧紧地裹在皮衣里,绑在胳膊上,结果橡树魔杖本该出现在他手里的时候,它却出现了。在上次威森加摩会议上,他不自觉地伸手去拿魔杖,但在最后一秒钟却停了下来,他的手指知道魔杖的危险,如果他听之任之,它只会给他带来毁灭。就像盖勒特。
如果他不做点什么,他会死掉。在将来的某一天,当他在对角巷放松警惕时,或者虚弱到不能决斗时,或者睡在床上休息时,任何一个巫师都可能杀了他。
因为魔杖总是歌唱死亡。因为他记得他手里拿着魔杖,站在被缴械的盖勒特面前,浑身发抖,因为他曾那么想结束这一切,仿佛这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那样会更好。杀了盖勒特总比让他在监狱里度过余生要好。在他拥有着朝气蓬勃的青春和美貌时杀死他,总比留他在昏暗的牢房里腐烂要好。在可以的时候阻止他恶毒的言论的行动,总比他以后可能从牢房越狱出来再次操纵别人要好。
唯一阻止他继续的是对盖勒特·格林德沃的记忆,在圣器的无休止地试图把他带进黑暗、用无所不能的力量诱惑他之前。老魔杖把他所有想要完成的好事都变成了邪恶的勾当,爱给予他仁慈,而冷静的理智却要给他死亡。
阿不思坐在椅子上,脸上的悲伤似乎永远也不会消失。
他不能让魔杖以这种死亡的方式得逞。
他必须做点什么。
这是几十年来他一直保守着的魔杖的秘密,是没有让自己考虑过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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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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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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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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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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