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昨日被关到晚上,又只吃了清汤寡水,一大早去请安,还被金氏数落一顿。这也就罢了,反正没少被说教。
但他一抬头,看到许念安坐在一旁,微笑着,仿佛看戏一般,心里霎时就不乐意了。
出来后,许念安还体贴问他,病可是好了?可还要吃得清淡些?
闻言,李执便彻底明白了。
果然是这女人搞的鬼!可自己到底哪里得罪她了,竟处处与他过不去。
不过,即使是相看两厌,如今也还是表面夫妻。
李执想着,随她狂风骤雨,自己只要不动如山,许念安早晚也会消停。
可谁知回到房间时,他竟看到几个仆从,正往外搬运他的被褥。
一问才知,是金氏的吩咐,说不惜将屋子搬空,也要让他今晚去挨着许念安睡。
李执一向软硬不吃,我行我素。来软的,或许还能好好说说,可若是来硬的,他也就混不吝了。
知道事情原委后,李执转身就走。
虽然他兜里没钱,小金库也被一网打尽了,但顶着李府的名头,也不至于真的流落街头。
不说别的,光是往日的酒肉朋友,也总有行个方便的。
此处逼爷走,爷还不愿留!
暗暗想着,李执顾自出了府。
今日倒是无人阻拦,大概是知道他没钱,翻不起多少浪花。
出门后,李执没去醉心楼,而是赌气,去了更浪的怡红院。
没想到,还真有几个公子哥一同去。
他们都是乡绅小官之子,有些小钱,身份也还凑活。虽然在安城不算顶尖的纨绔,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直到听说张礼也在怡红院,李执才忽然改变了主意。
之前赌坊的事,他细细琢磨过,当时他心情不好,是张礼以舒心为由,撺掇他去的蒋家赌坊,但去了以后,张礼却死活不玩,行为甚是蹊跷。
这小子。
一念头浮起,李执遂令小厮,引他去找张礼。
张礼所处的高台,四面都能上去,李执偏偏从后面进入,恰好听到了几人的对话。
于是,李执便也不再客气,想让张礼也不爽一番,故意让他请客。
但即使这样,李执心里仍然不畅快。
他看着面前的舞姬,烦闷道:“你们都过来!”
刚来的陪酒女郎,立刻跪坐在李执左右。
李执故意问其芳名,得知一个叫念奴,一个叫安儿。
“名字不错。”李执自己满了一杯酒,仰头喝下去,又招呼其他人,“继续啊,你们也喝!”
这些人知道李执不痛快。任谁出了丑,还被乱嚼舌根,都会生气。若是换了旁人,怕是要拼个鱼死网破。
往日在李执身边的,主要是张、梁二位公子。如今一人不在,一人龃龉,在场的人都想趁虚而入,和李执搞好关系。
李执早就习以为常了,知道他所受的吹捧爱戴,皆是因为出身,因为李家。
但他并未觉得有何不妥,反正他是李家独子,纵使只知道吃喝玩乐,但只要遵纪守法,不碰底线,日后照样能继承家业,舒服度日。Χiυmъ.cοΜ
人生苦短,何不及时行乐?朝花夕拾,那才可惜。
而且即便他努力上进,也无非是走父亲的老路,考功名做大官。将来衣锦还乡还好,要是运气不好,官场失利,说不定坟头草都有了。
京城的刑场,掘地三尺都是红色的,死的基本都是官。
可见,糊里糊涂当个混小子,也并非全无好处。
“念奴,给本少爷斟酒啊!”
“念奴,你别笑了,我怕鹅叫。”
“安儿,你剥葡萄的速度也忒慢了!”
两三杯黄酒下肚,李执开始挑三拣四起来,活脱脱一个事儿逼。
虽然和其他人相比,李执甚为规矩,从不动手动脚,但这性子,却让人想抽他。
另一边,许念安陪着金氏,逛了圈李家的店铺,又在望仙楼吃了顿午饭,这才辗转回府。
马车里,许念安为金氏按摩太阳穴,尝试缓解金氏的头痛。
金氏忍不住感慨道:“念安啊,你可真是深藏不露啊。”
“哪里,不过是小把戏罢了。”许念安谦虚回道。
“总归你一番孝心。不像那混小子,成天气我,简直是个讨债的混世魔王。”金氏一想到李执,就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许念安宽慰道:“夫君虽然顽劣,但还是有孝心的。”
只是孝心没用对地方。
平时嘴甜,也愿意讨好爹娘,可涉及到花天酒地时,就显得有些混账了。仿佛心智不全,跟个要玩具的小屁孩似的。
若是以前,许念安是绝对不会搭理这种男人的。恨不得离超龄儿童远点,免得被打时,崩她一脸血。
可现在没办法了,只能尽力把风险扼杀在摇篮里。
许念安垂眸想着,就听金氏说道:“哎,若他真有孝心,就该好好对你。”
随后握住许念安的手,继续说道:“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吩咐了人,将他东西都搬去了你们院子,我就不信他不去!”
对此,许念安只能尬笑,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
到家后,许念安辞别金氏,回了自己院子,才进门,就看到红兰小跑出来。
“少夫人!”
红兰俏脸通红,一出来,就向许念安告状:“少爷他又跑了!”
许念安“哦”了声,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他是主子,又没被关禁闭,谁敢拦他?”
“可少爷都不来和您说会儿话吗?”红兰跟着往里走,愤愤道。
她撅着嘴,觉得许念安实在是太惨了。明明这么好的人,少爷怎么就看不到呢?
“行了,他本就这个性子。”许念安停了下来,回身对红兰说道:“与其抱怨,倒不如寻几本话本来。待我看完,讲给你听,可好?”
红兰不识字,却极爱听故事,闻言,小脸立刻多云转晴,脆生生应道:“是!”
都说灯下美人,越看越美。
红兰捧着话本回来时,许念安正坐在灯下,一手托腮,一手翻书,一副岁月温柔的模样。
“少夫人,您真好看!”
“是吗?”许念安被红兰的小眼神逗笑了。
怕许念安不信,红兰立刻答道:“当然了!我在京城时,也没有见过比您还好看的女眷。”
“那是因为来拜访母亲的,都是正妻。”许念安回道。
红兰想了想,道:“也是。做正妻的,看出身,看品行,看才能,反而容貌不太重要。”
但她说完后,又补充道:“不过,样样出众,自是最好。”
许念安头也不抬地说:“若是万般皆好,那也不是凡夫俗子能消受的。”
“倒也是,这样的女子,该是进宫做娘娘的。”红兰又叹气道:“可少夫人就很好,少爷居然不珍惜。”
得,话题又绕回来了。
许念安赶紧支使红兰出去,免得一直深挖。
结果没一炷香的功夫,红兰又像风一样,匆匆跑进门,叫喊道:“少夫人!”
许念安叹了口气,看来今天不能安生看话本了。
她将话本放下,抬眸看向红兰,问道:“又怎么了?”
“少夫人,少爷他太过分了!”
红兰气得不行,胸脯一起一伏,将气捋顺后,才急忙禀报道:“少爷他又去喝花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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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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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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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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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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